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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帧
(一)开本
《哈尔滨市志》为16开(787×1092mml/16),精装本。左翻竖开,书心成规格185×260mm。
(二)封面与护封
1.《哈尔滨市志》以日本进口木纹纸为封面,颜色为褚石色,边框(粗细直线匀称)、志书名、拼音文字电化铝烫金,麦穗、图案压凹,靠书脊处压凹。
志书名、拼音文字横排。《哈尔滨市志》,84级长宋体,长度110mm,距上切口(天头)70mm,左右居中,拼音文字8×9ram印刷体大写,长度99mm,距志书名7mm,左右居中。
封面前后环衬为米灰色,与封面封底颜色协调。
2.护封规格、样式同封面,地为熟褐色,边框(粗细线匀称)、志书名、拼音文字为电化铝烫金,麦穗、图案为褚石色。
(三)书脊与封底
1.护封书脊上志书名、出版单位竖排,专志名、卷次横排,电化铝烫金。志书名按书脊实厚选定,一般宋70级扁体2号,字距5mm,长度85mm,距上切口34mm。出版单位,宋38级扁体2号,长度55mm,距下切口(地脚)30mm。专志名,宋28级长体2号,长度24mm,两部或3部专志名,字体、长度同第一部书名,间距适中。卷次,印刷金地阿拉伯数字白正体1号,反地字色。护封两侧勒口不少于6cm。
2.封面书脊上志书名、出版单位、专志名、卷次电化铝烫金,规格、样式同护封。
3.封底不印文字,靠书脊处压凹。
(四)扉页
1.扉页,白纸地,字黑色,图案浅灰色。
2.扉页上志书名、拼音文字和编纂单位横排。志书名,84级长宋体,长度11Omm,距上切口64mm,左右居中。拼音文字8×9mm印刷体大写,长度99mm,距志书名7mm,左右居中。编纂单位,宋32级2号,长度94mm,距上切口62mm,左右居中。
3.扉页背面左上角责任编辑,横排,小4号黑体,距上切口25mm,外切口30mm,封面设计、版式设计、审校小4号黑体,顺排,行距适中。
4.扉页背面版权,横排,距下切口40mm,左右居中。志书名与编纂单位5号黑体字;志书名下面拼音文字,5号印刷体小写;出版、制版与印刷单位5号宋体;出版单位地址、开本、印张、插页、字数、出版日期、印刷日期、印数6号宋全,出版编号、定价5号宋体。编纂单位与出版单位和印数与出版编号、定价间隔5号15倍水线。按常规排列。
二、版式与排版
(一)版式
1.《哈尔滨市志》排定次序为编纂委员会名单、序、凡例、行政区划图、插页(照片)、目录、正文、后记。
2.编纂委员会名单顺次为: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现任、曾任: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哈尔滨市志》审定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哈尔滨市志》主编、副主编;主编、副主编(按姓氏笔划为序);本志责任副主编、责任编辑。《哈尔滨市志·××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主编、副主编、编辑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哈尔滨市志》审定小组、《哈尔滨市志》主编、副主编用3,2"号黑体;现任、曾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组长、副组长、成员、主编、副主编、责任副主编、责任编辑用小4号扁黑体;名字4",4号宋体;按姓氏笔划为序小4号扁黑体。
《哈尔滨市志·××志》编纂委员会用3,2"号黑体;主任、副主任、委员、主编、副主编、编辑人员用小4号扁黑体,名字4",4号宋体;按姓氏笔划为序小4号扁黑体。
3.《哈尔滨市志》序、凡例、后记用2号扁体,内文4号楷体。序作者姓名3号黑体,职务3号楷体。
4.插页黑白或彩色照片,最多不超过8页16面,每面以2-4幅为宜。胶片正片要层次清晰,版式不要超过正文版心。
5.黑白或彩色区划图,须经地图出版社审定,一般应线条绘制,16开、8开为宜,版式不得超过正文版心。
(二)排版
1.目录按篇、章、节3级标题排列。目录用2",1号黑体,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人员、序、凡例、插页(照片)、概述4",4号黑体,单排页,一级标题(篇)用4",3号宋体;二级标题(章)用4",4号黑体;三级标题(节)用小4号宋体。
2.正文统一为小4号宋体,通栏横排,每页33行,每行33个字,行间用5号1/2条。每版上端加5号33倍书眉线,书眉左、右上角书名、篇目用小5号黑体,页码用小5号阿拉伯数字,齐书眉文字上切20mm。
3.正文用篇、章、节、目4级标题。概述、后记、一级标题(篇)用1号黑体;二级标题(章)用2号宋体;三级标题(节)4",3号黑体;四级标题(目)4",4号宋体;目下一级小4号黑体;再以下标题用不同层次的序码区分。篇、章、节标题左右居中,目标题前空两倍。篇、章、节标题上空3行,篇、章标题排在一起占6行,章、节标题排在一起占5行,篇、章、节标题单排均占4行,目标题占3行,目下标题随行接排。篇排完另面起,其它接排。
4.两部或3部专志合为一卷的加篇扉页,专志名,72级长宋体,独立占页,随正文印刷。而后排《哈尔滨市志·××志》编纂委员会名单、区划图、照片插页、目录、正文、后记。
5.表格随正文印刷,表题用小4号黑体,表头5号黑体,占3行;内文文字、数码小5号宋体。表格一般不得大于开本,确因需要,可用对表形式。长表格转下页,表格左上角注明续表序号,"续表×-×"用5号黑体,不再加表题和表头。表格左右不画边线,数字不用分解号,数字个位和数字单位上下对齐。
6.注释页末注,用小5号宋体,回行前空4倍。注释与正文间隔5号8倍水线。注号编码以页为单位,不编通码。注码①②③......排在文字右上角。
7.正文中附件另面起,标题用2号宋体,占4行;文内标题小4号黑体;正文小4号宋体。
8.《哈尔滨市志·人物》卷人物照片于正文右上角。
三、印刷与装订
(一)用料
1.封面用日本进口木纹纸。封面纸张用2mm进口或辽阳、天津纸版。
2.正文用80克双面胶版纸;护封用157克双面铜版纸;前后环衬、扉页用128克双面胶版纸;区划图、插页(照片)用128克双面铜版纸。
(二)印刷
1.正文印刷一般应激光拣排制软片或铅字打型浇锌板,上版齐码下切15mm,齐字外切16mm,双面黑色。
2.扉页、区划图、插页(照片)按设计胶印或凸印。
3.前后环衬为双面米灰色,与封面颜色协调。
(三)装订
1.书心用索线装订、按精装工艺流程和经典著作要求装订与包装。
2.志书天头加彩色书签带,按志书实厚1-1.1尺。
3.护封压塑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1990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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