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2年,城市维护、改造、建设投资7.9亿元(含村镇建设投资170万元)。全市房屋施工面积7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25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3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48万平方米。
1992年,哈尔滨市调整了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综合开发、农村集镇和村屯建设等专项规划;同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把经贸、宾馆、旅游、交通、邮电、通讯纳入重点工程计划,加快了第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已控制在391微克/立方米以内,地面水化学需氧量7.82毫克/升,哈尔滨市被国家评为全国综合整治十佳优秀城市。
全年铺装维修道路131.8万平方米,维修桥涵45座次,铺装人行道及覆盖裸露地42.8万平方米;铺设供水管线11.7公里,铺设排水管线9.8公里;新增公交车辆140辆,增加站务设施12座;完成危棚房"三原"翻建10栋、1 650平方米,改造危房21栋、15 680平方米;新建水冲公厕10座,维修公厕1 246座;植树34.5万株,栽花铺草81.6万平方米;新建、翻修村镇道路38条、8.54万平方米,安装农村自来水用户1 390户,新建村镇排水沟渠1.74万延长米、公厕21座。研究制定城区堤防重点险工弱段消险加固方案,安排资金267.5万元。
对重点工程加强检查指导,认真组织实施,22项重点工程中有形象进度目标的223个单位工程,都完成了年形象进度计划,完成了哈尔滨造纸厂、阿城市供水等9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调理工作。改革了招投标管理办法,简化了办事程序,扩大了招投标覆盖面,1 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招投标覆盖率达到76.9%,5 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招投标覆盖率达到90.2%,综合开发地域招投标率达到70.04%。组织市政、建工、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开展了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查处了工程质量事故。完成集镇建设规划15个,村屯建设规划344个,有11个村镇被列为村镇建设和节能建筑试点单位。下达节能建筑推广计划49.06万平方米,落实框轻建筑计划18.2万平方米,嵩山节能住宅实验小区二期工程全部竣工,三期工程已开工。(江克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