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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城建综述
 
 
【概况】
 
 
    1997年,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面貌明显改观。1997年新建改造红旗大街、一面街、地段街、安国街等8条道路,完成红博工程。城市中心区交通紧张状况有所缓解;新辟调整公交线路14条,新增公交车辆192台,群众出行条件有所改善;建成大型绿地23块,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10万平方米,城区绿化水平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新建买卖街、建设街等51条无灯街路灯,改造180条一、二类街路路灯,城市中心区夜晚开始亮起来;新增供热面积98.2万平方米,发展管道燃气用户5.16万户,建成东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水、气、声、渣"等污染治理达到预定目标。
    1997年,综合整治马家沟,完成污水截流、河道整治、清水源、溢流堰和污水处理厂等6项工程建设,初步实现污水变清水目标。对中央大街进行全面整治改造,建成集商服、旅游、休闲和建筑艺术观赏为一体的步行街。完成索菲亚教堂修缮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将修复后的索菲亚教堂辟建为建筑艺术馆,突出地方建筑特色。集中对火车站广场、机场路、经济技术开发区、秋林地区、靖宇大街和沿江一条线等十几处重点区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这些窗口地区的环境面貌。
    1997年,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稳步推进。建立购房预定金制度,收取购房预定金3.2亿元,归集公积金累计6.6亿元,出售公房162万平方米,预售公房300万平方米。实施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河松、闽江、安埠、红平等12个住宅小区,全年竣工住宅330万平方米。回迁居民1.4万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81平方米。小区配套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997年,实行城市管理标准化控制、综合考评、跟踪督办和社会监督,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制。开展创建环境容貌达标街路、达标楼院、达标市场摊区和文明旖工现场达标竞赛活动,专项治理马路市场、违章营运、野蛮施工和居民区卫生脏乱等管理难点问题,城市交通秩序和整体环境容貌有所改观。巩固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成立中央大街、秋林地区等5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颁布管理法规,开展管理竞赛活动。继续落实"七不准"规定,加大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1997年,完成小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乡镇域总体规划编制完成37%,调整村屯规划300个。阿城玉泉、尚志亚布力、双城周家等一批试点小城镇建设,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积累经验。多渠道投入资金2 170万元,新建道路、排水、供水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村镇道路铺装率达78.3%,自来水普及率达50%。农村住宅新建农房240万平方米,砖瓦化普及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沈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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