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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细化招投标监管措施,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独立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推行招投标网上监管系统,统一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编码规则,网上招投标监管系统信息已涵盖招标备案登记、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招投标监管关键环节内容。实行投标进场报名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要求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报名场所接受投标人报名,使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环节实现进场统一管理。实行资格预审专家评审制度,采取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资格审查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评委须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量化资格预审标准,逐步取消资格预审合格数量的限制。推行独立评审制度,在评审时将招标人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委相互隔离,依法独立、公正地完成审核、评分等项评标工作,避免评标委员会成员受外界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暗示、影响和干扰。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投标报名与资格预审过程管理。公布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限制其在哈尔滨市从业。强化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履行阶段监管。全市推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材料设备招标,监督备案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招标590项。其中,公开招标433项,邀请招标133项,工程总建筑面积514.06万平方米,总造价达113.7亿元,应招标工程覆盖率达到98.61%,应公开招标覆盖率达100%;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59项,重要设备材料招标34项;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201项;实行“廉政双签制”工程111项;实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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