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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加大招投标管理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一是加强新开工程的招标信息管理,发挥有形市场信息主导作用。全年累计发布招标信息21期、232条。二是推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制定措施,强化管理,严格限制议标。招投标覆盖率达到96%,其中公开、邀请招标率达到64%。三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有形建筑市场现场会议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在逐步规范招标、评标、定标,建立一整套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制度中,推进"四公开、三把关、一监督"的工作制度。建立专家评标制度,在哈尔滨市范围内选聘一批对建设工程管理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经济技术专家,建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评标,提高评标工作的公证性、公平性和科学性,避免在评标过程中的"人情分"、"关系票"。推行百分制评标办法,引入(A、B)/2的标价确定方式,防止标底泄露等违法行为。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动态管理工作,实行《投标证》制度。施工企业不办理《投标证》不准进入市场参加投标。将中标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社会信誉通过《投标证》进行跟踪管理,作为今后招投标评定中考核投标企业的重要依据。(夏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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