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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哈尔滨市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凡属政府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标,进入市场公开发包。对议标工程,坚决限制。开展《招投标法》的学习和贯彻活动。举办评标专家培训班,邀请教授对全市评标专家的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全市评标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审批程序和办法,建立并推行了工作联系单和工作时限卡制度。对当年路桥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实行了公开招标。拓展了招标范围,开展设计招标和监理招标。加大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查处哈尔滨师范大学、天木小区、哈一机等30余项违法违章工程。全年共办理招投标工程936项,占应招标工程的96%。依据《招投标法》,重新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招标文件,修订了《哈尔滨市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规,清理、调整了现有招投标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与《招投标法》相抵触的内容。(夏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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