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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加大了对全市在建工程特别是以路桥建设为重点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公开招标的推进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共查处违反招投标规定工程107项,使工程承发包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01年,全市应招标工程覆盖率达到93.4%,其中应公开招标工程覆盖率为94%。经过整顿和规范,哈尔滨市建筑市场交易行为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
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要求,依据《招标投标法》,对全市现行招投标政策中带有地方保护性的内容进行了清理,取消了1997年以来在工程招投标中制定的一些地方扶持政策,促进了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加大对招投标审批程序的改革力度,清理现行招投标管理程序,纠正与招标备案、报告制内容相抵触的审查、审批手续,将过去招标工程实行的"三把关"制度改为“三备案、一报告”制度,即招标申请备案、招标文件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和评标报告制度,使招标审批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事前监督,对招投标过程和程序进行“旁站式”监督,防止招标单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维护投标企业合法权益。在工程评标中开展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试行了技术标为暗标评标,实行了费率招标,减少了人为因素影响,相对保证了评标的公平与公正。在完善有形市场管理运行机制中,建立了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中标结果公示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结合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实行了招标项目现场核查制度,防止了已开工工程虚假招标现象。
(夏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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