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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于1984年12月25日,在原南岗区第二建筑公司的基础上实行股份制形成的,是哈尔滨市建筑业中第一家实行股份制的集体企业,现有固定资产原值243万元、净值193万元,流动资金63.9万元,机械设备246台(套),固定职工489人。合同职工500人,流动职工1 200人。
该公司将原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43.4万元折算为集体股份,原企业的正式职工以个人股身份入股。500元为一股,共1 344股,计67.2万元。股金按纯利分红,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每张股票还按银行储蓄利率付给利息,实行“股在人在,股份有效,股在人不在,只付利息,不予分红”的原则,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两年来,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27条,公司修改和完善250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了计件工资、栋号包干、混合编组、分层领导、包片承包、器材限额、设备租赁、奖金预扣等改革措施。1985年上缴利税61万元,相当于前3年上缴利税总和的103.6%。1986年,该公司竣工面积6.8783万平方米,工期平均提前20天,优质工程率达74.4%,2项工程获省级金牌,10项工程获市优质工程奖;施工总值2 701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为11 973元,上缴国家利税61万元,成本降低率为4.9%,人均收入比上年增加17元,每股分红150元。
(江克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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