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8年10月,哈尔滨特别市政府组建哈尔滨特别市工业局,主管工业企业开发、注册、
商品检查及公私营企业管理。哈尔滨市的小型无线电修理业隶属特别市的工业局管理。
1955年6月,哈尔滨市第一工业局成立,设机械电器生产科管理全市机械电器行业。
1961年3月,撤销哈尔滨市第一工业局,分别成立哈尔滨市机械工业局和哈尔滨市冶金
工业局。电子仪表工业企业隶属哈尔滨市机械工业局。
1962年3月,哈尔滨市机械工业局与哈尔滨市冶金工业局合并,成立哈尔滨市冶金机械
工业局。1965年1月,哈尔滨市冶金机械工业局改为哈尔滨市机械工业局。
1966年3月,哈尔滨市机械工业局成立仪器仪表工业公司,确定局属的哈尔滨龙江仪表
厂、哈尔滨电子仪器厂、哈尔滨理化仪器厂、哈尔滨电讯器材厂、哈尔滨照像机厂、哈尔滨
无线电机变压器厂、哈尔滨灯泡厂、哈尔滨综合开关厂、哈尔滨模具制造一厂、哈尔滨木具
刃具厂、哈尔滨无线电工具厂、哈尔滨变压器厂等17家仪器仪表企业归属市仪器仪表工业公
司管理。6月17日,哈尔滨电工仪器仪表实验厂交由哈尔滨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管理。
1968年9月27日,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机电仪表工业公司革委会。
1969年10月5日,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电讯仪表工业局成立,并建立领导小组,撤销哈
尔滨市机电仪表公司革委会。
1970年5月,哈尔滨市电讯仪表工业局改名为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哈尔滨市电子
仪表工业局设政治部,下设组织科、宣传科、干部科、纪律检查科;行政设办公室、生产计
划处、技术处、财务处、供销处、劳动工资科、基建科。
1983年5月,市政府部分机构调整,撤销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成立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
业总公司。其行政机构设有办公室、生产处、技术处、计财处、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
劳动技安处、质量管理科。
1984年8月,黑龙江省将哈尔滨电影机械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黑龙江无线电一厂、
国营曙光无线电厂下放哈尔滨市,隶属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翌年3月,哈尔滨电
影机械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划归市经济委员会管理,9月以后,隶属哈尔滨市机电冶金工
业局。
1985年,市政府调整理顺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撤销政企不分的总公司,组建行使政府
职能的管理局,实行行业管理。8月30日,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撤销,成立哈尔滨
市电子工业局。原属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的仪表行业的17家企业归哈尔滨市机电冶
金工业局管理。
哈尔滨市电子工业局是管理全市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电子工业的
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推动电子工业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同时承担对所属企业一部分微观管理的职能,包括年度计划、财务管理等。
哈尔滨市电子工业局行政编制60人。内部机构设有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委、
工会、团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劳资安全处、企业管理处、生产处、技术处、计划财务
处、审计处、质量管理处。
1987年2月5日,市政府将哈尔滨市机电冶金工业局管理的17户仪表企业划归哈尔滨市电
子工业局管理。5月,市政府经过对下属机构继续调整,将哈尔滨市电子工业局改名为哈尔
滨市电子仪表工业局。
1988年5月10日,撤销哈尔滨市机电冶金工业局、市电子仪表工业局,组建哈尔滨市机
械电子冶金工业局。
哈尔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企业的职能部门,
对全市机械、电子、冶金行业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继续承担部
分企业事业单位主管局的职能。下设电子仪表处对电子仪表行业进行管理。
1988年10月,哈尔滨市部分电子企业与海南、深圳等省市21家企业联合组建的哈尔滨电
子集团成立。哈尔滨电子集团为哈尔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下属单位,可跨省进行横向技
术合作。哈尔滨电子集团公司本部设7个部门,紧密层企业13个,半紧密层企业31个,关联
层企业6个。紧密层企业共有职工3262人,其中高级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8人,中级技术
人员156人,初级技术人员218人,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2.6%。总经理高文斌。
1990年10月28日,哈尔滨市电子仪表行业从哈尔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分离出来,成
立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哈尔滨电子集团同时停止运行。
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是负责管理所属全民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实体,是全
民所有制企业。同时由政府部门赋予总公司必要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子仪表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和提出推动市电子仪表工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经济法规。
二、根据市总体规划,组织和实施电子仪表工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按规定权限审查或报批、管理所属电子仪表工业企业重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
术引进项目。
四、组织与促进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和专业化协作,发展企业集团。
五、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扩大电子仪表产品和技术出口。
六、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基础产品、军品、重点项目和系统工程的研究、开
发、生产配套服务工作,参与新产品鉴定。
七、监督执行国家和部颁标准,组织修订、审查企业标准,负责组织产品的质量管理、
监督、创优、评审、认证工作。
八、组织搜集、处理、存储、分析、发布国内外电子仪表工业信息,进行全行业综合统
计工作。
九、制定人才开发规划和计划、培训部分专业人才,指导专业协会、学会和各种中介组
织工作。
十、指导企业深化改革,推行承包经济责任制,加强企业管理。扶持与指导区县和乡镇
电子仪表企业的发展。
十一、按规定范围管理所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
总公司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能的需要,内部机构定为10个:办公室、综合计划处、生
产处、科技处、质量管理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劳动安全处。
总公司定企业编制55名。
总公司在调整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各机构的主要任务和职能:办公室:负责业务
综合、文秘、政研、法规、史志、信访、机关财务、安全、保卫、保密、办公用品、生活福
利工作。
综合计划处:负责综合计划、发展规划、企业调整、技术改造引进、土建、内外贸易、
综合统计工作。
生产处:负责生产作业计划、生产调度、协作、配套;设备动力、电能;军工援外产品;
生产统计工作。
科技处:负责科技发展规划、科研、新产品、微机推广应用、工艺、标准化、引进技术、
商标、专利和环保工作。
质量管理处:负责质量规划;质量管理、监督、检验、定级;产品定型、升级、创优;
计量管理工作。
财务处:负责财务、资金、财产、成本管理、各项财务指标、经济核算、会计预决算、
专项货款工作。
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检查违法违纪、查处案件,受理控告、申诉;负责财经纪律审计
和完成承包经营审计工作。
企业管理处:负责企业管理、企业整顿、企业升级、企业承包、精神文明建设、企协工
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厂级干部任免、干部工资、技术职称、教育、机
构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劳资安全处:负责劳动调配、定编定员、劳动工资、安全生产、防火、劳动保险、保护
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