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电子仪表行业的质量管理职能先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处、质量管理处、科技质量处
承担。
50年代初期,市电子仪表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以学习苏联经验为主,开始建立了技术
检查制度。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是抓报表、协调纠纷、承上启下。企业设立质量检查机构,负
责从原材料进厂直到成品出厂的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工作。包括:原材料进厂检查、协
作配套件检查、每道生产工序检查、零件完工检查和成品检查等。
1958年大跃进期间,由于高指标、盲目追求产量,已有的规章制度被废除、撤销了质量
检查机构,取消了对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致使产品质量大幅度下降。
60年代初,重新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了技术检查工作,明确实行专职检查与群众检
查相结合,以专职检查为主的原则。同时,在检查人员中实行定岗位、定任务、定检查标准
的方法,使质量管理工作得到重新建立和健全。在此期间,还开展了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设立三员,即检查员、质量宣传员和技术指导员。把住产品生产过程的“三关”,即一把原
材料、外购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关;二把工序检验关,重点工序设专职检验员;三把产品出厂
关,对成品开展百分之百检验。贯彻“三检制”,即首件检查、中间检查、完工检查。哈尔
滨广播器材厂、哈尔滨电子仪器厂都属于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
“文化大革命”中,质量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产品质量又一次严重下降。
1972年,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黑龙江省开始整顿产品质量。整顿工作从抓好技术基础
工作,做好企业基层的班组建设工作和组织好工人的基本功训练的“三基”工作入手,加强
生产指挥系统,落实各项政策,开展了劳动竞赛。各企业普遍发动群众检查,揭露产品质量
存在问题,派人走访用户收集意见,有些企业搜集自己的废品、次品举办“产品质量展览会”,
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小组针对关键问题进行质量攻关。哈尔滨通江晶体管
厂在整顿产品质量中成绩显著,受到省电子工业局的表扬,哈尔滨电子仪器厂因产品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而被通报批评停产整顿。
1978年,国家经济技术委员会颁发了《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第四
机械工业部相应制订颁发了《机械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企(事)业单
位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也发布了《工业企业质量管理评奖细则》,至此,哈尔滨市电
子仪表行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才全面展开。
质量月活动 1978年9月,国家经济委员会和第四工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制定了活动方案,并通过干部大会、职工誓师会
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许多企业厂长亲自上讲台,讲全面质量管理、“TQC”含义,并带头
下车间同工人一起按P、D、C、A循环搞QC活动。各企业在发动群众揭摆质量问题、分析原因、
制订改进措施的基础上,抓住关键问题,组织攻关,摆质量问题、分析原因。除抓产品形成
全过程的质量之外,还抓了售前和售后的服务。各厂的售后服务网点相继建立,售后服务活
动相继展开,哈尔滨电影机械厂的售后服务活动一直坚持运行。从1982年开始至1990年末已
办了83期放映员培训班,受训的操作员达4032人。
从第一次“质量月”活动之后,国家规定每年的9月为“质量月”,以后每年都针对产
品质量存在问题,开展各种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企业整顿验收 80年代初,由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局企业管理处牵头,带领各有关业
务处室,按省、市相应标准对哈尔滨市电子仪表行业企业进行了逐户验收。质量管理的验收
标准是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和黑龙江省质量管理协会编的《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全面质量
管理验收细则(试行)》。许多企业为了达标,作了大量工作,整理了全部规章制度、管理
文件、技术标准、改善了作业环境、厂区面貌。在机构设置、软件管理等方面都下了功夫。
一些小厂,也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整理了整套的岗位职能、工作标准及各项规章制
度。除个别小厂未能达标以外,中型以上企业大都参加企业整顿验收,经抽验审查,给黑龙
江无线电一厂、哈尔滨电子仪器厂等企业发了整顿质量验收合格证书。许多企业一直延用着
这时期制定的管理标准。
评优、创奖 1978年,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后,1979年按国务院批准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规定,开始了全国性的评优、创奖活动,并将每年
的评审结果在当年的“质量月”活动中公布。哈尔滨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的第一个优质产
品是1979年哈尔滨晶体管厂生产的2CK28硅外延平面大电流开关二极管,被评为黑龙江省优
质产品。同时评为省优质产品的还有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当时隶属省机械厅)的MZ12(T51、
D51、ML)系列产品。至1990年先后被评为国家优质产品5项,部优质产品10项,省优质产品
79项,市优质产品9项,产品所得最高奖为国家质量银牌奖。
质量监督为促进企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坑害国家和消
费者利益,1986年国家经济委员会下发《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按此规定,
除每年由国家标准局组织有关部、委定期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企业检验部门严把产品出厂
关之外,行业管理部门要专门组织一部分力量对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检查企业是否贯彻“质
量第一”,是否做到以予防为主,是否严格执行内控标准。不但要查成品质量,还要查主件
主项及外购外协件的配套质量,查管理状况。此项检查每年进行1—2次,由企业抽调5—7名
有经验的检验人员参与工作,大约需半月左右时间。检查一些重点企业,检查完后,发检查
结果通报,进行表扬或批评。企业对这一类的监督检查,十分重视。对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管
理工作的加强,有一定促进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