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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全面实行,乡
镇建筑施工企业应运而生。据1987年哈市建筑工程局对市建安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统计,取得
资格证书的乡镇建筑施工企业37家,其中二级企业1家,四级企业14家,五级企业15家,
六级企业5家,专业施工队2家,施工旺季职工达4万余人。
乡镇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主要来源于农民,劳动力资源充足,招之即来,来之能干,奖罚
分明,干完归队。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队伍规模,弹性程度大。50年代曾誉为“建筑之乡”
的呼兰县,在改革开放中重新崛起,1988年全县乡镇建筑施工企业已发展到11家。其中二级
企业1家,三级企业1家,四级企业9家,打入全国10个省、市建筑劳务市场,成为呼兰县国
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哈尔滨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 位于南岗区花园街19号。是以杨林乡农民为主体的乡镇建
筑施工企业。行政隶属于呼兰县杨林乡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呼兰县乡镇企业管理局。1978
年10月,由张宏伟带领50名农民集资建起呼兰县建筑工程公司第七施工队,首次打入哈尔滨
市承揽了动力区酱菜厂500平方米小工程,该企业克服乡镇施工企业中普通存在的“吃光分
净”弊端,谋生存求发展,不断扩大集体积累,以速度快、质量好、服务周到与众多企业开
展竞争。该公司1981年承建的黑龙江省政法学院“百日楼”住宅和37米跨俱乐部工程,被《
中国青年报》称为“闪电行动”。1984年4月,正式组建哈尔滨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当年
承建了黑龙江省检察院高15层、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综合办公楼,110天完成主体框架工
程,平均每7天完成一层。对此,《人民日报》登载文章,称这是“内地的深圳速度”。198
5年,公司打入北京市,与有关部门合资新建和经营太阳岛宾馆,成为全市第一家乡镇建筑
施工企业在北京市投资建房。经理张宏伟,1985年荣获团中央授予的祖国边陲优秀儿女金质
奖章,1987年评为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1988年评为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青年厂长(经理
)。1988年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50万元,机械设备278台,在册职工1070人。年施工能力
10万平方米,施工产值1500万元。哈尔滨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的兴起,给呼兰县杨林乡一带
农村经济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带来新的变化,为农村富裕劳动力开辟新的就业门路,仅杨林乡
每年就有1500人次离开黑土地到这个公司从工,其他乡还有1000多人在这个公司做合同工和
临时工,农民领取的报酬总额已逾1300万元。公司向县、乡缴纳管理费和税金150万元。
阿城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位于阿城市牌路街,组建于1980年,是集体所有制四级建筑
企业,隶属阿城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在册职工402人,有各类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12人,工
人平均技术等级为4级。固定资产原值181万元,流动资金45万元,各种机械设备304台,可
独立承担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典型工程有:1983年承建黑龙江省纺织印染厂27
000平方米住宅小区,1984年承建哈尔滨电业局6300平方米住宅楼,获市级全优工程,1988
年承建阿城市中型轧钢厂27000平方米框架结构厂房。
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建筑工程公司 位于南岗区新春乡,组建于1971年7月,隶属于南
岗区新春乡政府,是集体所有制的四级建筑施工企业。在册职工167人,固定资产原值44万
元,企业自有资金216万元,年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万平方米,施工产值350万元。
公司坚持一业为主,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多种经营。1985年
以来,先后兴办了板金厂、木器厂、建材厂、肉制品厂、建材商店等工商企业,成为以建筑
业为主体,多种经营的综合性企业。经理李玉春,1971年担任施工队长,1986年任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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