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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生产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的非生产人员,国家提出的定员标准一般在职工总数的18%—20%。哈尔
滨市建筑企业的非生产人员比例,60年代以前一般不超过20%,1987年开始按计划招工与按
地方规定安排职工子女就业,管理与服务层次增加,1990年企业停产放假人员过多,实际非
生产人员比例全行业自有劳务型企业已达到34.62%,建工局所属企业高达39.49%,企业
的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比例为6∶4。
1990年末,市建工局直属施工企业,共有固定职工23728人(不含服务公司人数),男
职工15601人,占职工总数的65.75%;女职工8127人,占34.25%。管理干部和有专业技
术职称人员共计4428人,含科级代干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代干。
在3587名管理干部中,男性2324人,占干部总人数的64.8%;女性1263人,占干部总
数的35.2%。全民所有制干部3120人,占87%,集体所有制干部467人,占13%。中共党员
1306人,占36.4%,共青团员420人,占11.7%。处级干部80人,占2.2%,科级干部653
人,占18.2%,一般干部2854人,占79.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177人,占32.8%,
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1042人,占29%,初中及初中以下的1368人,占38.2%。有专业技
术职称的2749人,占76.7%,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6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06
人,初级技术职称的2283人。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2442人,占68%,45岁以上的11
65人,占32%。
二、女职工
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女职工比例一直在职工总数5%—10%之间。1975年成立大批街道
家属维修队,女职工比例上升到10%—20%,到1978年超过20%,1982年按计划大批招工和
安排职工子女就业,女职工比例达到30%,最高年份的1986年达到34%。由于女职工不适应
繁重施工岗位,企业留职放假的女职工人数越来越多。据1990年3月市建工局对所属企业待
工情况统计,在全部7964名女职工中,因无法安排而留职放假者达5391人,占女职工总数的
67.7%。
三、工种比例与技术等级
(一)工种比例
1978年以前,哈尔滨市各国营建筑企业的技术工种,是按配套比例相应发展的。据哈尔
滨市建工局年报统计,1965年所属企业九大技术工种人数为1876人,占全部生产工人的57%。
其中,木工486人,占25.9%;瓦工370人,占19.7%;抹灰工208人,占11.1%;架子工
120人,占6.4%;钢筋工100人,占5.3%;油工、机械、水暖与电气四个工种为592人,
占生产工人的31.6%。1978年,九大技术工种人数达到4978人,占生产工人的73.4%。19
86年达到14832人,占生产工人的77.4%。九大技术工种比例加大,主要是力工工资待遇过
低,力工工资标准三级到顶,一些老力工无法晋升标准工资,影响工资分配,更影响将来的
退休待遇,因此一些本来从事力工的工人为求得提高工资待遇和减轻劳动强度而改变了力工
工种。实际在岗的技术工人比例基本保持55%左右。
(二)工人技术等级
1960年,哈尔滨市建工局所属企业,技术工人平均等级为3.04级。1961、1962两年精
减了1958年后参加工作的工人,企业保留的都是等级较高的老技术工人。1965年平均等级升
高为4.35级,比精简下放前提高1.3级。
1972年,临时工转正人数占固定工人总数29%,技术工人平均等级下降到3.36级。197
5—1978年间招收了接近固定工总数30%的青年工人,1978年的技术工人平均等级下降到3.
34级。
经过1983年工资普调和1985年工资改革,1986年平均等级又提高到4.71级。1990年调
整工资,普遍提高一级或一级半,平均等级达到5.34级。
哈尔滨市建筑业的工人技术等级,多年来都是因提高工资而不断升级,没有经过技术考
核,致使工资等级与实际达到的技术等级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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