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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量包干的推行与发展
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下称含量包干),是国家对建筑企业工资总额由按人头控制改
为按施工产值控制的办法。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实行以产值控制企业工资总额的办法始于1978
年,主要在市建工局所属施工企业以产值工资率来核定和调整企业工资计划。哈尔滨市建工
局哈建劳〔1979〕第25号"关于调整1979年劳动工资计划指标的通知"中提出:"企业在超额
完成计划的前提下,工资指标可按超额比例相应增加"。哈尔滨市建工局哈建工劳字〔1981
〕第12号"关于下达1981年劳动工资计划的通知"中提出:"在一般情况下计划不作调整,但
根据我局对工资指标控制的原则,当企业完成工作量超过(即低于)工资指标17.5%时,
则工资计划指标可予随时调整"。
1983年,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在总结重庆、云南和沈阳经验的基础上,
为开创建筑业的新局面,把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列为建筑业改革
大纲之六:"建筑安装企业普遍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1984年4月12日下发"关于颁发
〈建筑安装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实施办法〉"。1985年,国家将建筑企业的含量包干,
正式列入"工挂"(工资与效益挂钩)形式之一。国务院1986年2月6日列入国发〔1986〕20号
批转"国家计委等5个部门关于制定《国营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
1983年,哈尔滨市政府下发了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含量包干的文件,含量系数国营企
业为17%,集体企业为19%。1984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搞活建筑业的十五条措
施的通知",第九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继续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1985年,
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的含量包干办法和含量系数,由计委、建委、建行、劳动局和建工局5个
部门,逐年给企业核定。市劳动局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企业纳入全市的效益工资企业管
理。同年,哈尔滨市计划委员会等5个部门以哈建工字〔1985〕第94号"关于贯彻〈黑龙江省
国营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哈
尔滨市建筑企业实行含量包干的范围,日常管理工作由哈尔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二、实行含量包干的范围
1985年以前,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含量包干的范围,没有按企业条件逐一核定,
基本上是全部国营施工企业和全部集体企业。1985年,市建委、市建行〔1985〕129号"关于
印发〈建筑业改革十项补充措施〉的通知"中提出:"继续实行百元产值联益工资含量包干。
全市各级施工企业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系数,可按下列指标核定:市建筑总公司系统控
制在18.5%,三级企业为17.1%,四级企业和有新建权的建筑工程队为16.1%,非市属
施工企业的工资含量,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同级建设银行核定"。
1986年,对含量包干的执行范围进行了整顿,凡是申报执行含量包干的企业,必须填报
"建筑企业执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资格审批表",经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建
工局经审批后,方可列入执行含量包干的范围。经过整顿,哈尔滨市执行含量包干的建筑企
业共23户,其中,国营企业8户,市属集体企业4户,区县集体企业5户,区街集体企业6户。
1987年,阿城和呼兰两县的建筑企业划归两县自行管理,市属集体住宅二公司,区街集体兴
业建筑公司和城乡建筑公司撤出包干,实际执行包干的企业只有18户。1988年,增加了市滑
模建筑公司和市透平建筑公司,包干户数增加到20户。1989年,增加了由住宅三、四公司分
出来的市建八、九公司,包干数增加到22户,平均人数在25000-30000人之间,年完成计提
含量的产值3亿元左右,年核定的含量工资总额5000万元上下。
三、含量包干系数
1978-1982年的工资含量只作为企业控制工资总额的考核指标,含量系数由企业主管部
门根据企业历年的工资水平自行核定。如1981年市建工局所属企业的含量系数控制在17.5
%,企业低于17.5%时,纳入全面完成计划奖励,超出17.5%时,视为未全面完成计划,
超出指标的工资由下年扣减。
1983年,含量包干系数由市政府批转市计委等有关部门核定,按企业性质、等级分类下
达给企业。1984年,市政府哈政发〔1984〕82号"关于〈搞活建筑企业十五条措施〉"中下达
的含量包干系数为:"市建工局、房地局所属企业为18%,各区属企业和自营企业为16%,
区以下街道施工企业为13%"。
1986年,由市建工局会同市计委、市建委、劳动局、市政局、建材局和建行等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26号文件《国营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试行办法》要
求,向国家计委报批《哈尔滨市国营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综合系数方案》,并根
据国家批复的全市综合系数18.5,给哈尔滨市各包干企业下达了包干系数。
含量包干除以含量包干系数为包干指标外,还与工期(竣工率)、质量(优良品种率)
和利润(工资利润率)等多种指标挂钩,以挂钩指标调整含量包干系数。1988年以后,包干
企业多实行经营承包,含量包干的挂钩指标基本纳入企业经营承包范围,企业的利润指标变
为计提含量工资的复合包干指标,利润没完成,按少完成利润额的3倍扣减含量工资。企业
没有利润,含量节余不能提取。含量工资的超节要连年累计结算,当年超支由下年补还,连
年超支无力补还的要挂帐处理。
四、含量包干效益
1983-1986年,含量包干系数较宽,包干企业都有含量节余工资,企业按规定将含量节
余工资从税前提出,作为企业的自有资金,用于职工福利或工资升级。1983-1985年,市属
国营市建一公司、市建二公司、市安装公司、市住宅一公司、市政一公司、市政二公司6户
含量包干企业,完成产值51841万元,核定的综合包干系数18.54%,应提含量工资为9627
万元,实际达到的综合包干系数为17.2%,降低含量1.34%,实际支出的工资总额8918万
元,节余含量工资709万元,其中市政一、二公司节余46万元,市建一、二公司、安装公司
和住宅一公司节余663万元。
1984年,包干企业用自有福利基金和历年的含量节余,进行自费浮动升级。市建工局6
户企业为17426名职工浮动升级,升级面平均达57.5%,人均月增工资8.92元。
1986年,含量包干纳入全市“工挂”管理以后,市建工局与市政局提出用含量节余工资
为企业职工晋升标准工资办法,经市劳动局同意,在实行含量包干的建筑企业中实行。从19
87年开始,市劳动局逐年审批包干企业用含量节余工资为职工晋升标准工资指标。1987—19
89年,市安装公司、住宅一、三、四、五公司,三年平均为上岗职工晋升近两级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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