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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建筑业》
 
 
第六篇 管理
 
 
第六章 物资管理
 
 
第二节 施工企业的物资供应
 
 
  一、管理形式
    建安企业物资供应管理分三种形式:公司一级集中供应;公司、工区(工程处)两级供
应;工区、施工队自行供应。前两种属于建工局所属国营和集体企业,后一种属于区街企业。
区街企业如南建、华兴、新阳等建筑公司,也有一级或两级供应,市属企业如市二、三、四、
五公司,也有栋号自行供应的。
  50年代初,除市建筑公司、东北一公司、东北三公司和省建一、二公司实行一级供应外,
其它企业均实行两级供应。市机械化公司,市安装公司基本由基层厂、队供应(公司只管国
拨物资);实行两级供应的企业,公司管国拨、地平和主要三类物资,工区管零星三类物资
和工具,建设单位供应的国拨物资由公司接指标,工区或施工队接实物。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材料供应体制被打乱,建安企业的物资管理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9月市建公司,市机械化施工公司和电气安装工程处撤销,组成哈尔滨市建筑公司,1
969年新合的市建公司将所属基层单位划分为7个土建工区和一个吊装工区,物资供应仍执行
两级采购、两级核算、分级管理的形式。即地平和主要三类物资、由公司负责直接采购供应,
部分三类物资、工具由工区采购供应。承包工程的国拨材料,由建设单位直接交给工区或供
应到现场。区街建安企业的物资基本上采取分散供应形式。
  1972年5月,市建工局新组建市建一、二公司、安装公司和建材公司。建安企业的物资
供应,仍执行两级供应、两级核算、分级管理形式。
  1976-1982年市建一、二公司的地平物资上收归建工局物资处统一供应,其它三类物资
由公司工区两级供应。市建一、二公司推行"一级采、供、两级核标,分级管理"供管形式。
  1983年以后,市属企业和区街企业供应形式,基本执行两级采供和分散采供两种供应形
式。即建工局所属企业基本执行两级供应,区街企业执行两级和分散供应两种形式。
  二、管理机构
    国营建安企业的物资管理机构,一般设材料科或器材科。下设计划管理组(股)、国拨
组(股)地平组(股)、采购组(股)、核算组(有的公司核算在财务科)、工具组(股)
和材料仓库。70年代后期,施工企业的工具与材料分开,单设工具科或机具科。公司下属各
施工队(工地、工区、工程处)设材料组,各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材料的人员占企业全员人数
的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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