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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核算
50年代,在哈的建筑企业,包括市属省属和中直、东北行政区各国营建筑企业,均在公
司材料科(处)或财务科设材料核算组,对公司所进材料和甲方供应的材料以地区材料预算
价格作为预算收入,再按实际发生的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年终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为贷差
(盈),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为借差(亏),按各完成工作量及供应量分摊材料差,以冲
减工程成本。
80年代,建筑企业推行内部经济承包,材料供应部门实行独立核算。省、市国营建筑公
司将材料科改为材料公司,承包本企业所需材料的供应与管理,材料公司将核算组改为财务
核算组,除管理材料核算外,还在银行单立帐户,负责管理材料采供资金。集体所有制建筑
公司也承包材料采供包干,一般不单设帐户,由建筑公司的财务科管理材料资金。
1985年,建筑企业内部体制改革,较大的国营建筑企业省建一公司、市建一、二公司和
安装公司,材料供应体制改为两级供应,材料公司的采购供应职能逐步放到基层各工程处,
工程处的材料股承担工程材料成本核算。材料利润按承包办法公司与其分成。集体所有制建
筑企业,特别是三、四级建筑公司,其材料核算与材料成本管理全部由工地(栋号)全额承
包。不论是国营企业的两级核算或集体企业的一级核算,其材料成本均由公司财务科按承包
的单位工程摊销。材料部门除在银行独立开户外,内部管理一般都建有材料采购帐、固定资
产折旧帐、企业内部往来帐、材料成本核算卡等10余种会计报表。通过表、帐、卡核算反映
流通过程中的资金占用、进货成本、管理费支出和材料经营效益。
二、材料消耗
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材料消耗管理,主要以施工预算或施工图预算所提供的依据
进行。1955年,推行限额领料制度控制材料消耗。限额领料初期,各方面十分重视,领料制
度不断完善。进入60年代以后,有些工程不按正常施工程序进行,部分大宗材料不能按限额
领料,出现先用料而后提施工预算,有的材料限额领料卡只填用量不填限额,限额领料逐渐
流于形式。1977年,市建工局制定下发"限额领料包干和推行大限额核算办法",即公司对施
工队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各施工队(工区)对施工栋号按施工预算包干,在市建一公司和市
建二公司五工区试行。后来由于工程多变等诸多因素影响而未全面推行。
各施工企业根据历年工程材料的消耗水平,对主要材料制定各自的消耗标准,并参照材
料消耗定额编制供应计划、控制材料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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