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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建筑业》
 
 
第六篇 管理
 
 
第六章 物资管理
 
 
第三节 物资核算与耗用
 
 
  一、材料核算
    50年代,在哈的建筑企业,包括市属省属和中直、东北行政区各国营建筑企业,均在公
司材料科(处)或财务科设材料核算组,对公司所进材料和甲方供应的材料以地区材料预算
价格作为预算收入,再按实际发生的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年终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为贷差
(盈),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为借差(亏),按各完成工作量及供应量分摊材料差,以冲
减工程成本。
    80年代,建筑企业推行内部经济承包,材料供应部门实行独立核算。省、市国营建筑公
司将材料科改为材料公司,承包本企业所需材料的供应与管理,材料公司将核算组改为财务
核算组,除管理材料核算外,还在银行单立帐户,负责管理材料采供资金。集体所有制建筑
公司也承包材料采供包干,一般不单设帐户,由建筑公司的财务科管理材料资金。
  1985年,建筑企业内部体制改革,较大的国营建筑企业省建一公司、市建一、二公司和
安装公司,材料供应体制改为两级供应,材料公司的采购供应职能逐步放到基层各工程处,
工程处的材料股承担工程材料成本核算。材料利润按承包办法公司与其分成。集体所有制建
筑企业,特别是三、四级建筑公司,其材料核算与材料成本管理全部由工地(栋号)全额承
包。不论是国营企业的两级核算或集体企业的一级核算,其材料成本均由公司财务科按承包
的单位工程摊销。材料部门除在银行独立开户外,内部管理一般都建有材料采购帐、固定资
产折旧帐、企业内部往来帐、材料成本核算卡等10余种会计报表。通过表、帐、卡核算反映
流通过程中的资金占用、进货成本、管理费支出和材料经营效益。
  二、材料消耗
    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材料消耗管理,主要以施工预算或施工图预算所提供的依据
进行。1955年,推行限额领料制度控制材料消耗。限额领料初期,各方面十分重视,领料制
度不断完善。进入60年代以后,有些工程不按正常施工程序进行,部分大宗材料不能按限额
领料,出现先用料而后提施工预算,有的材料限额领料卡只填用量不填限额,限额领料逐渐
流于形式。1977年,市建工局制定下发"限额领料包干和推行大限额核算办法",即公司对施
工队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各施工队(工区)对施工栋号按施工预算包干,在市建一公司和市
建二公司五工区试行。后来由于工程多变等诸多因素影响而未全面推行。
  各施工企业根据历年工程材料的消耗水平,对主要材料制定各自的消耗标准,并参照材
料消耗定额编制供应计划、控制材料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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