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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市建筑工程公司成立,公司工程科根据施工计划实行机械调度制度,机械设备
无核算企业内部无偿使用。
1956年,国家建委制定了机械台班定额。哈尔滨市建筑安装企业对机械设备实行独立核
算。市建一公司机械队、运输队对工区(施工队)实行台班租赁。企业内部核算工程成本,
机械费的盈亏,摊入工程成本,实报实销。
1958年,哈尔滨市吊装公司大型机械设备对土建公司实行台班租赁。
1968年,市建安企业取消机械设备台班核算形式,中小型机械设备下放到工区管理使用。
工区向公司上缴设备基本折旧金、大修折旧金两项费用。
1978年,企业内部恢复租赁制。公司集中管理的大型设备对工区实行内部台班租赁;工
区管理的中小型设备对栋号实行台班租赁。
1979年,市属建筑企业实行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单机核算利润提成,中小型施工机
械实行班组百分计奖制,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市建一、二公司,市安装公司对
大型机械和运输汽车实行单机核算,1979年上半年盈利达30万元。
中小型施工机械,工区对栋号实行租赁,对机械班组实行百分计奖,即对机械使用考核
上实行"五定、五保"。达到"五保"的发给超额奖,如有一项达不到,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奖
金和评分挂钩,机械工和现场其他工种配合得当,只要施工需要,机械工便主动配合。机械
工的收入有所改善。施工旺季,月奖金一般在40-60元,高的可达80-90元。企业增加了效益,
提高了设备管理水平。
1980年11月,市建工局对所属建安企业的机械操作工人进行全面整顿,实行考核上岗。
改变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多工种混岗操作机械设备的状况。机械设备与机械工人的比例按
1.25人配备1台。对考核合格的481人,原未定机械工种的改为机械工,发给机械操作证,持
证上岗。对考核不合格的372人,退回原生产班组。核定后,定岗803人,机台616台。
1981年11月,市建工局作了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划分及管理权限规定,进行统一编号,
实行企业内部机械设备有偿使用。1982年,设备管理形成了定机、定人、定岗位,管机、管
人、管分配"三定""三管"形式。企业普遍建立总帐、明细分类帐、单机核算帐,按定额考核
各项消耗费用。市建二公司五工区对栋号用大小机械进行了核算,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核算原始凭证完备;核算清楚具体,效益明显;各项消耗有定额、各项费用有指标;收支有
计划,领料手续健全。
1983年市属建安企业机械设备实行社会租赁。市建二公司一、五工程处对外承揽修理混
凝非标准搅拌机、卷扬机、水磨石机等10余种中小型施工机械,为缺少自修能力的施工企业
提供了方便,增加本企业的经济收入。
1984年市建二公司一工区对机械设备实行专业承包,单独核算。工区与设备组签订机械
租赁合同,设备组为工区内部单独核算单位,自负盈亏,盈利后设备组与工区四六分成。机
械工的奖金由承包盈利支付。1984年半年盈余10311元,比前一年同期减少修理费3%。
1985年,市建二公司在总结一工区设备组专业承包经验的基础上,全公司推行机械承包
责任制。公司与设备科、动力站签订"四包、四保"责任状。
1987年,市建一、二公司实行设备多层次承包。市建一、二公司机械承包内容是"一包、
二定、三率、四保、一奖罚"。即包机械设备经营利润额;定机械工人数和基本工资总额,
定管理人员数和基本工资总额;机械完好率90%,机械利用率55%、红旗设备率80%;保证
施工需要,保证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生产,保证核算和报表及时准确;设备组全面完成"一
包、二定、三率、四保"各项指标,工程处提取机械设备经营实现利润额8%,作为设备组的
奖金。1987年,市建一公司五处设备承包全年盈利11万元。
1988年,市建工局所属建安企业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的工程处14个,承包面占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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