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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建筑业》
 
 
第一篇 建筑工程
 
 
 
 
第一篇 建筑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尔滨除铁路工厂、老巴夺卷烟厂、水泥厂和毛纺厂等规模较
大外,其余均是酿酒和锯木等一些轻工业和手工业。厂房建筑规模小,构造简易,一般都是
以砖木结构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按照“南厂北迁”的方针,先后有轴承厂、第
一机器制造厂、第一工具厂、电线厂等16个大、中型企业从辽宁省搬迁至哈尔滨市。这个时
期,共完成建安工作量1.44亿元,竣工面积152.7万平方米。
    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3项,地方投资建设的有哈尔滨制
药厂、和平糖厂、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等工业厂房。在投资额中三分之二是重工业建设
项目。第一个五年计划头一年,全市竣工工程118万平方米。
    “二五”期间,除“一五”期间续建工程外,又新建龙江电工厂、建成机械厂、哈尔滨
热电厂、第一机床厂、制氧机厂、拖拉机配件厂、松江胶合板厂等厂房,完成投资额15.41
亿元。三年调整时期,完成建安工作量3.13亿元,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文化大革命”
十年期间,完成建安工作量7.81亿元。竣工厂房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仓库25.7万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建筑业飞速发展。至1988年共改、扩建哈尔滨发电厂
等大型骨干企业20多个,新建企业自备电站7座和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化工热电厂、
化工苯酐厂、粮油综合加工厂、纺织印染厂等厂房工程,完成建安工作量1129591万元,是
1949年建国后至1978年30年完成建安工作量的3.2倍。这些大型企业建筑构造复杂,占地面
积宽广,厂房垮度大,层数高,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50—60年代初,住宅建筑一般都是砖木和砖混结构,二三层居多,平、立面造型单一,
内部设施简陋,采暖以火墙为主,小量的为土暖气,基本是低层低标准。各大企业为职工建
造的住宅,大部为三层,集中供热,木地板,有上下水。70年代后期,开始讲究造型格调,
层数逐渐增高,集中供热,生活设施比较齐全、实用方便。80年代,城市住宅建设,以改造
危棚房为重点,先后对16个小区进行改造和建设。改造后的住宅,一般七层较多,少数为八
九层,还有的为20层。这些建筑工程,从基础、主体、内外装修上都有新的改进。全部集中
供热,有上下水、煤气管道和通讯管线等。有的绿化了庭院、修建了自行车棚,明显地提高
了居住条件,改善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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