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尔滨除铁路工厂、老巴夺卷烟厂、水泥厂和毛纺厂等规模较
大外,其余均是酿酒和锯木等一些轻工业和手工业。厂房建筑规模小,构造简易,一般都是
以砖木结构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按照“南厂北迁”的方针,先后有轴承厂、第
一机器制造厂、第一工具厂、电线厂等16个大、中型企业从辽宁省搬迁至哈尔滨市。这个时
期,共完成建安工作量1.44亿元,竣工面积152.7万平方米。
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3项,地方投资建设的有哈尔滨制
药厂、和平糖厂、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等工业厂房。在投资额中三分之二是重工业建设
项目。第一个五年计划头一年,全市竣工工程118万平方米。
“二五”期间,除“一五”期间续建工程外,又新建龙江电工厂、建成机械厂、哈尔滨
热电厂、第一机床厂、制氧机厂、拖拉机配件厂、松江胶合板厂等厂房,完成投资额15.41
亿元。三年调整时期,完成建安工作量3.13亿元,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文化大革命”
十年期间,完成建安工作量7.81亿元。竣工厂房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仓库25.7万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建筑业飞速发展。至1988年共改、扩建哈尔滨发电厂
等大型骨干企业20多个,新建企业自备电站7座和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化工热电厂、
化工苯酐厂、粮油综合加工厂、纺织印染厂等厂房工程,完成建安工作量1129591万元,是
1949年建国后至1978年30年完成建安工作量的3.2倍。这些大型企业建筑构造复杂,占地面
积宽广,厂房垮度大,层数高,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50—60年代初,住宅建筑一般都是砖木和砖混结构,二三层居多,平、立面造型单一,
内部设施简陋,采暖以火墙为主,小量的为土暖气,基本是低层低标准。各大企业为职工建
造的住宅,大部为三层,集中供热,木地板,有上下水。70年代后期,开始讲究造型格调,
层数逐渐增高,集中供热,生活设施比较齐全、实用方便。80年代,城市住宅建设,以改造
危棚房为重点,先后对16个小区进行改造和建设。改造后的住宅,一般七层较多,少数为八
九层,还有的为20层。这些建筑工程,从基础、主体、内外装修上都有新的改进。全部集中
供热,有上下水、煤气管道和通讯管线等。有的绿化了庭院、修建了自行车棚,明显地提高
了居住条件,改善了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