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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国工程
1956年,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批准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国在首都乌兰巴托建设中国大
使馆区、友谊医院、培才学校工程。开工日期是1956年7月,称“567”工程。大使馆区包
括主楼、车库、花房3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为5500平方米;友谊医院包括主楼、水塔、
食堂、宿舍、锅炉房5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培才学校是一所含有高小、初
小的完全小学校,包括教学主楼、学生宿舍、体育馆等,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总计
12个单项工程,砖木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05万平方米。该工程经国家城建部派给哈
尔滨市组织施工,市建工局以哈尔滨市建筑公司为主体组建567工地,并在城建部国外工程
处设驻京办事处,共派出828人,其中施工管理员108人,技术工人120人,从山东省泰安县
招收力工600人,施工中生活物资及建筑材料由国内供应。整个工程质量好、速度快。为此,
蒙古人民共和国电影制片厂特到工地摄制了新闻记录片在全国放映。1957年10月1日,中国
驻蒙古大使馆举行国庆招待会,参加招待会的各国驻蒙古大使馆人员对工程质量给予很高
评价。1958年4月竣工。工程竣工后援蒙人员全部回国。
二、援助缅甸联邦工程
1965年,黑龙江省承担援建缅甸联邦东吁斯太镇生产规模7000立方米斯瓦胶合板厂任务,
厂房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由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4市17
个单位选派47人组成专家组,其中由哈尔滨市建筑工程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建筑工业加
工厂选派总工程师、钢筋工、抹灰工、电焊工、白铁工、钳工、电工、吊装工共18人。牡丹
江市建工局副局长戴长清任副组长。该工程1965年12月开工,1966年11月交工。援建协议中
方为技术指导,实际现场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和劳动调配等均由中方负责。缅方对工程质量、
速度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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