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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七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为了统一领导农业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县于1955年在农业科新建立财会辅导组,各区设财会辅导员。人民公社化后,农村财会指导人员由13人增至60人。三年困难时期,管理农村经济的财会人员有所减少。1963年,县、社两级41人,其中,县经营管理站9人a
    1968年,经营管理站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宾县支行,设农经管理股,1969年10月又划归农业科。经过调整后,县站设6人,社站设31人。1981年8月,经宾县人民政府批准,经^营管理站改为经营管理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的一个办事机构。1984年春,县级机构改革时,经营管理办公室又改为经营管理站,隶属农业局领导,仍为科级单位,经济体制独立核算,县站13人,乡镇站48人。
    1956年1月28日,全县建立21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合作化。高级社建立管委会,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四固定"的管理办法,生产队建立队委会,在队长领导下,选出农业员(后改为生产委员)、计划员、会计员、保管员、饲养员进行民主管理。
    1959年,根据《关于整顿和建立人民公社十项规定》(草案),人民公社实行统一领导,区(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基础,三级核算,三级管理,生产队是包产单位。生产队的作物种植面积95%以上按管理区规定指标执行,3-5%的耕地归生产队机动使用。生产队劳力95%固定下来,管理区以上单位抽调劳力不超过10%。这时,全县农村男女劳力11万,其中,女劳力4.4万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40.5%,老弱劳力1.1万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10%。实际经常参加农业生产人数3.8万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土地4.31垧。大牲畜归管理区所有,固定到生产队使用,小型农具下放到生产队,归队所有。
    管理区对生产队推行定额包工,以产定酬的原则,生产队对社员推行定额包工,评工记分,以分付酬,超额奖励办法。1959年,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后,人民公社管理机构逐渐加强,对区、队基层财会人员进行了训练。到1959年末,全县有近千个生产队建立了民主管理小组,协助队长分别管理生产队内各项事务。
    生产管理小组根据本队情况,制定生产计划,提出增产措施,技术要求,监督检查生产质量,贯彻执行生产责任制,提出工具改革意见。
    劳动管理小组进行劳力分工,合理组织劳动,提出劳动定额标准,发动社员参加生产,搞好劳动竞赛,订技术人员补贴标准,执行劳动纪律和满勤奖励。
    财务管理小组制定本队收支计划,监督执行财务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布帐目,保管好生产队一切财产。 
    1959年12月2日,中共宾县委决定将1个公社、2个管理区、10个生产队改变经济体制,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变为全民所有制,人力、物力、畜力由新的生产单位(全民所有制)支配和使用,社员即为生产单位的固定工人。劳动报酬采取工资加分配形式,通过示范,指导群众向全民所有制成分过度。
    1960年,人民公社在分配形式上采取供给加工资办法,分配出现平均主义。居仁公社吉祥大队从1960年春实行供给加工资(三七开)的分配制度,由于供给幅度过大,社员多劳不多得。
    1  劳力多,劳力强,人口少的多劳不多得,劳力少,劳力弱,少劳多得。全大队203户,65户收支基本平衡,劳力多,人口少,多劳少收30--60元的有57户,占全大队28%,劳力少,人口多,少劳多得30-50元的有81户,占全大队39%。
    2  由于人口不同,劳动好者少收,劳动差者多收。第一队劳力多,劳动好,人口少的15户,平均每户4口人,工资、供给加在一起,收)k420元;劳力少,劳动不太好,人口多的15户,平均每户6口人,工资、供给加在一起,收入350元。
    劳力、人口相同,成年人多,供给就多。宋殿举家成年人多,供给的就多,杨文科家小孩多,供给的就少,同样享受供给,两家相差24元。
    1960年初,供给制集中体现在集体食堂方面,全县食堂2 086处,就餐人员167 876人,占应就餐人数的95%。同年秋,食堂增至2 200个,就餐人员238 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3%,占农村就餐人员97%。
    以管理区为基本核算单位,物资上调频繁,加重生产队负担。1 960年9月22日统计,全县11个公社上调皮车110台,花轮车20台,马404匹,牛22头,猪4 33头,木材2 00立方米,现金23 450元,土地285垧,饲草25 500斤,劳力914个,农机具1台,折合3 723 184元。
    1962年1月5日,全县基本核算单位下放,"三级所有,区为基础",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权与分配权得到统一。
    由生产队单独进行核算后,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在管理上部分生产队,队长调换频繁。1962年在18个生产队中调查,1958年换了17个队长,1 959年换了18个队长,1960年换了21个队长,1 961年换了31个队长。管理紊乱的队都是1年1换队长,有的1年换、3换,甚至5换,常安公社老营口大队一队,1960年换了5次队长。
    1973年,全县推行4种记工法: 
    1  大寨评工法;
    2  打头领着干,劳力分整半,季节标准分,死分活评;
    3  定额计酬记工法;
    4  见苗付酬记工法。
    大寨评工法在县内影响广泛。平时劳动只记出勤天数,不记工分。劳动一段时间后,社员自己报等级,民主评议后记工分。
    1977年4月,在全县开展了经营管理检查、整顿工作,做了3件事:
    1  反浪费,清经济,查出损失金额500万元,粮食1 500万斤;
    2  调整了经营管理机构,落实了经济政策,健全了规章制度;
    3  推广管理较好队的经验。全县1 966个生产队,管理比较好的占10%,管理一般的占60%,管理差的占30%。
    1978年,进一步贯彻民主办社与勤俭办社方针,经营管理见成效。
    1  粮食产量上升,全县粮豆总产达到65 300万斤。 
    2  社员收入增加,全县生产队总收入10 879万元,比1977年提高19.7%,各项积累比1977年增长44%。
    3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费支出减少,生产队总支出3 440万元,占总收入31.5%,比1977年减少3.1%。
    4  成本下降,斤粮成本O.047元,比1977年降低0.008元。
    1983年,农业经营方式由统一经营变为分户经营;劳动组织集体出工变为以户为单位,计酬形式由工分制变为包干制,管理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千家万户。
    新的经济结构的形成,使进专业化生产、商品性生产大发展。1983年秋,全县经营管理机构开始帮助各户选择经营项目,确立方案,疏通流通渠道,核算经济效益,把经营管理工作从行政干预转到为农户提供社会服务。
    管理范围,过去是生产队的粮、钱、物、工分。1984年初,经营管理范围向合同、金融、贸易、信托、公证、信息等方面发展。
    平坊乡,为适应新的体制变化,建立了农业经营管理服务公司。全乡财会人员由原来156人,减少到39人,建立经营管理服务公司后,群众负担由原来之47 600元降到29 000元,全乡每人平均减少负担1.16元,每亩地减少O.38元,新招聘之财会人员精干、年轻,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占53.8%。 
    在集体经济中,公共积累流失较为普遍。1971年,全县基本核算单位自有资金9 200万元,1980年提留9 100万元,国家投资665万元,共计18 865万元。可是,1980年帐面自有资金只有9 300万元,10年共流失集体公共积累9 565万元。
    流失去向:
    (1)  从1971年起,公社、大队从生产队抽调积累251万元,购置大型机械和修理房屋;
    (2)  10年间,生产费挤占固定资金2 048万元;
    (3)  盲目地用于工具改革、修建房屋、打井、建多种经营基地,而没有发挥作用,损失1 00万元;
    (4)  1971年,全县有储备粮基金584万元,到1980年末,只剩308万元,减少276万元。其中,分配动用1.7万元。1971年,库存储备粮6 567万斤,到1980年减少到2 147万斤。
    1981年,新立公社合兴大队16个生产队,共欠银行贷款32万元。集体固定财产总值28万元。6个空壳队,赤字在万元以上。全大队582户,欠贷款304户,金额达1 7万元,户均负债550元。
    1980年,全县农村(不含公社)请客送礼34.4万元。满井公社干合大队1980-- 1981年,18个月花去12 798.90元,占全大队支出4.2%。平均每队1163.50元,平均每亩耕地6.86元。
    1980年,全县公积金赤字93.3万元,超支队达到1134个,超支金额751万元。有116个生产队超额分配,金额达300 360元。宁远公社宁西大队有12个生产队,其中,8个生产队超分,金额达4 120元。宾安公社太阳大队第四生产队,帐面库存铁款1.3万元,实际1元没有。1982年以来,全县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方式开始发生变化。以平坊乡土地经营为例,1982年联产到劳,1983年承包到户,一般户分地12--1 3块,有的分15--16块。1 984年,对土地综合经营进行调整,全乡土地分3类,每类每户1块,一般户分3--4块,基本适于以户经营,群众满意。但仍然是家家有地,人人种田,平均经营,分散管理。
    1984年,平坊乡耕地53 646亩,扣除园田地3 633亩,还剩50 013亩,人均3.2亩,扣除口粮田,饲料地和乡镇企业占地,商品生产地尚有30 363亩,人均1.98亩。经营土地的劳力4 695个,占全乡劳力90%以上,每个劳力只经营6亩地。按本地情况,1个劳力能经营75亩耕地,404个劳力就能经营好,尚余4 291个劳力。1 984年以前平坊乡正常消费标准,温饱线是人均1 02元。仅以土地收入计算,1 983年,亩产平均收入42元,人均收入94元,在温饱线以下。1 984年,亩产平均收入54元,人均收入113元,刚过温饱线。
    1983年,经过产业结构调整,平坊乡有商品粮专业户73个,371口人,种1892亩土地,人均5.1亩,亩收入51元,人均收入263元。1 984年,商品粮专业户上升到175户,875口人,经营土地4 275亩,人均4.9亩,亩产收入57元,人均收入279元。经营100亩以上的商品粮专业户,户收入超万元,人均收入超千元。
    1933年,平穷乡以3 542亩土地从事多种经营,占集体耕地19%,收入89.6万元,占总收入18.1%,1 984年,多种经营收入166.7万元,占总收入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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