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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林政
1949年以来,县内森林得到恢复和发展,但也遭到破坏。1963年,全县森林资源勘察时,天然林面积1 187 970亩,蓄积量4 332 160立方米,到1979年调查,天然林面积则为843 735亩,蓄积量3 687 860立方米。16年间,天然林面积减少344 235亩。其中,被盗伐砍光面积为269 655亩,占1963年林地面积22.53%。全县森林活立木年生长量14.1万立方米,年消耗蓄积量16.9万立方米,滥砍盗伐超过10万立方米。总的计算,年消耗是生长量的两倍。减少原因有三:
1 滥砍盗伐
1973--1979年末,全县盗伐面积达155 600亩,蓄积量超过72万立方米。林区4万户居民,大部分以林木为烧柴。据1973年在宾西公社常青大队调查,7队共58户,平均每年每户烧6层积米木柴。全大队385户,两年烧掉4 620层积米。夹杖子用枝条21 287棵,平均2米长,6厘米粗,合材积144立方米,猪圈48个,用材23立方米,搭包米架子49个,用材15立方米。1队东边的轿顶山,1971年1个冬天树木全部砍光。
1978年6月,由松花江地区营林局、县革委、县林业局抽调42名领导,组成林政检查团,对松江铜矿、703地质勘探队、松江镇3家盗伐国有山林大案进行检查。全镇公私房舍修建、烧柴、取暖都在矿区附近国有林中就地取材。致使东西长4公里,南北宽3公里,6座大山的树木全部砍光。其面积按林相图实测的林班号核对,计15 600亩,木材材积超过10万立方米。
1982年,全县抽调548人进行林政大检查,共检查处理了1 819起毁林案件。其中,大案要案3起。摆渡乡东方村在一个69户的小屯中检查,就有56户参加盗伐国家山林。仅1982年9月,全屯盗伐檩材1 893棵,合106立方米,装出6船次,运往兰西、呼兰、哈尔滨、富锦等地出卖,获得赃款3 270余元。检查中收回盗伐木材360立方米,收回育林费、木材变价款11.7万元。
1981--1983年,3年中,因盗伐山林、毁林触及刑律而判处死刑1人,有期徒刑15人。
2 毁林开荒
从1963--1979年,全县毁林开荒面积达18 465亩。宁远公社东风大队一次毁林开荒21亩。1958--1968年,11年间,部分生产队为扩大耕地面积,追求土地连片,将地边天然屏障中的岛、穴林砍掉,致使林、河、泡、沼边的柳通荡然无存。不仅减少了林业资源,且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摧毁了自然环境美。常青大队由于山林遭到破坏,失去防风固沙的屏障,每年雨季,山洪暴发,冲毁大量农田。5队一块川地6 7亩,连年高产。1968年,把地边的20亩柳通砍光,开为耕地,河水失去控制,经常改道,两岸坍塌,仅3年时间,不但新开的地全被冲毁,连原有的耕地也被冲刷得只剩下50来亩。8队在山脚下有块川地20亩,1965年以前,平均亩产400斤左右。后来把地边的40多亩柳通砍光,连成一片,面积虽然增多了,产量却逐年下降。1972年,平均亩产25斤,60亩地产量,不及过去20亩地产量的1/5。7队有800亩地,1970年以来弃耕91亩,毁柳通开荒80多亩,面积和过去大致相等,产量却年年下降。1967年总产24万斤,1968年19万斤,1969年16万斤。1970年丰收也只有22万斤。1971年17万斤,1972年14万斤,仅为1965年的58%。
3 毁林搞副业
1973--1979年,全县毁林搞副业18 075亩。仅1973--1974两年,即毁林7 800余亩。其中,借养蚕毁掉大片柞林,实用养蚕面积仅占毁林1/4。
1975年冬,三宝公社新兴大队境内国有山林2 000余棵50年龄以上的大树,被采冻青者砍掉。
1977年8月,社队搞副业一次剥黄柏2 000余斤。1980年以来,珍贵的黄波罗树种,在县内濒于绝迹。工业
由于林区面积逐年减少,几十处浅山区已变成荒山秃岭。太平寺山、常胜东山、大小团山、虎头山、自石砬、太康、驼腰岭、九龙山、元宝河、四合东山,红旗、东安北山、东方、梨树沟、洪山、马鞍山等山岭,大部分岩石裸露,植被遍遭破坏。
二 护林防火
1949年9月30日,县政府向全县发了《为加强防火护林组织由》的指示,县首次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5个林区设专职护林员18人,建立防火护林组织1 115个,群众防火护林员12 827人。护林防火机构年年整顿,一直延续至今。
1979年后,护林防火指挥部设在林业局,有专用电话,昼夜有人值班,备有摩托车、吉普车等专用交通工具。
县政府每年在防火期之前,召开专门会议,或发布布告,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加护林防火工作。各乡、村、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义务消防队。各林场有5-7名干部组成营林队,常年抓林政工作。"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巳成为全县人民的行动口号。防火主要措施有:
1 划分责任区
分片包干,村、屯、乡、县问搞联防,明确各自分担的防火责任,区域界限。
2 打防火线
草甸与山林连接地方,烧打防火线。1965--1985年,21年间,烧打防火线6 061公里。
3 订防火公约
林区乡镇、村、屯家家订防火公约,明令规定:5级风以上户户不准烧火,屯屯设防火旗,屯,街设防火值班员,进行巡逻监督。
4 防火戒严期封山
在防火戒严期,封锁入山要道,设岗盘查行人,禁止入山带火,禁止上坟烧纸,群众整地烧地荒(或烧秸棵),要按照"不经批准不烧;过了烧荒期不烧;无足够人力防守不烧,离山林近的地方不烧;个人小开荒不烧,无领导在场不烧的原则进行。
5 设瞭望台
1956年,大泉子林场在北山高蜂设瞭望台1座,因年久,木质腐烂而停用。1984年,又在东山高峰设瞭望台1座.洪山、青阳、太平山均设有瞭望台,借以观察、瞭望林区火情。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林场之间,除设有线电话外,还备有无线报话机17部,专供防火情况联系。还设有电话扩大器、录音机、照相机。
各林场备有风力灭火机15台,摩托车12辆。这些现代设备和交通设施是护林防火的专用工具。
从1949--1985年,37年间,县内有25年发生山火127次,过火面积(包括草甸、荒山在内)33 008.9亩。平均每年发生3.4次山火。山火最多的为1974年,当年发生山火18次。过火面积最高的是1975年,达16 525亩。
无山火年份有11年,这些年份是:1949、1950、1956、1957、1959、1960、1963、1964、1966、1984、1985。
三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养护山林的有效办法之一,凡是有前途(幼树较多)的残破山林,经过几年封山,都能恢复成较好的林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据统计,封山育林面积达1 675 371亩,平均每年封山育林49 275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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