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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十篇 农业机具
 
 
第二章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一节 农业机械化程度
 
      
    一  半机械化阶段    (1949-1957)
    宾县自设治以来,即沿袭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大犁,进行土地开荒、耕作,历时70余年。1950年,糖坊国营示范农场引进苏制马拉新农具一一双轮-铧犁,进行作业示范。这是本县半机械化生产之始。1953年,农村开始实行合作化以后,双轮-铧犁和双轮双铧犁在农村普遍使用。1957年,半机械化生产工具在全县推广,双轮-铧犁,双轮双铧犁增至2 393台,十行播种机540台,元盘耙590台,镇压器531台,综合铲趟机2 671台。这些半机械化农具成为田间耕作的主要机具。年间,全县共有半机械化农具6 899件。但大犁和其它传统工具仍在农村广泛的应用。
    二 机械化初期    (1958-1962)
    1958年,黑龙江省农业厅下放干部来宾县锻炼,带来2台轮式拖拉机,在居仁乡吉祥管理区进行示范作业。同年9月,省分配给宾县7台C-45轮式拖拉机,11月份又购进2台EF-25k轮式拖拉机。这时,全县拥有拖拉机12混合台,机引农具21台(件),年机耕地2.5万亩,占机耕地面积的1.1%。
    经过1年试点,充分显示了农业机械作业的优越性,到1962年末,全县拖拉机已发展到35台,机引农具73台(件)。机具配比为1:2.5,每台大中型拖拉机从负担耕地52.3万亩,减少到6.8万亩。农业机械主要从事翻、耙、压3项整地作业,四十八行播种机只平播小麦。
    这个时间,农业机械经历了两种经营形式。先是试办阶段,即由国家贷款购买机械。由农机部门分配使用,公社直接经营管理,称为社有社营阶段。这个阶段,由于机具较少。只成立宾安,居仁两个直属机耕队。其次是推广阶段,即由公社提出需要量,由国家贷款。农业机械属于公社所有,下放到基层,由大队负责经营和管理,称为社有队营阶段。这个阶段,由于机具增加较快,全县成立了9个机耕队,由3个作业区扩大到15个作业区。
    三  机械化发展阶段    (1962-1968)
    1962年是宾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第5个年头。由于机械化发展速度较快,农业遭受自然灾害后,社队经济基础薄弱,大多数由国家投资和贷款,但社队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都适应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需要,至使损失浪费严重,机械事故较多,给集体财产造成很大损失。加上配套机具较少,有头无尾,拖拉机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解决这些矛盾,减轻农民负担,1962年4月1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省农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联合发出的《关于改革农机管理体制的意见》,决定将社队经营的农业机械全部收归国家经营,县设立农业机械技术管理总站,下设分站或直属机耕队。根据这个精神,宾县在1962年5月成立了农业机械技术管理总站,并将分布在宾安、民和、宾州、居仁和英杰的拖拉机及所属配套农具,全部收归县农业技术管理总站统辖,成立了宾安、宾州、居仁3个分站和唐坊直属机耕队。
    1963年,全县建立9个拖拉机站,拖拉机已发展到69混合台,机引农具341台(件)。年机耕地面积由6万亩增至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3%。这个时期,由于广泛宣传和不断地试验示范,实际耕作,农民对实现机械化普遍有要求,农业机械化程度发展较快。尤其是国家办站,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管理,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机车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使年机耕地面积由63 750亩增加到2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2%。
    四  机械化全面发展阶段    (1969-1982)
    1969年初,宾县国营拖垃机站撤销,农业机械全部变阶交给社队,71名驾驶员随车到队,开始由国家办机械化改为农民集体自办,实行队有队管,农民重新依靠自己的力量办机械化。不到2年时间,全县21个人民公社全部设立农机管理站,有车的大队成立了机耕队。1971年末,机具配比1:4.7,每台大中型拖拉机负担耕地由6.8万亩,减少到2.7万亩。这个阶段,由于七铧犁的出现,拖拉机可以从事中耕作业,还可以机播大豆。
    1971年8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加强了机械化管理,形成领导挂帅,全党全民办机械化的新局面。这样,在农业机械的修理、供应方面形成网点,加快了农业机械的发展进程。
    从1973年开始,在机械化播种上有较大突破。原来只能用四十八行播种机播种小麦,现在可以用七铧犁、扣种机、龙江一号等机引农具播种5大作物。1976年,全县改革七铧犁、扣种机50台,装上元盘开沟器,同时可以进行深松播种,中耕深松及机械深施肥的试验示范。
    这时期,全县机械化科学种田的面积由少到多,发展到社社队队。在机播方法上,有平播垄管,平播平管,平播平管和垄播垄管结合。有六比六间作,有的还搞丁一机组大豆、玉米混高粱的新机播方法。这就扩大了机械作业项目,提高了作业质量,为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做出了样子。
    1977年4月,为在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县革委会,设立了农业机械化办公室,提出拖拉机和配套农具并举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随着机具数量的逐年增多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田间机械作业项目不断增加,整地、播种、中耕、施肥、运输等田间作业项目都程度不同的应用了机械作业,结束了拖拉机只用于翻、耙、压的历史。到1982年末,全县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53台,小型拖拉机1 912台,机引农具1 649台(件),农用柴油机、电动机5 379台。年机耕地面积为1 413 600标准亩,占可机耕地面积82.1%。机械播种面积.346 1OO标准亩,占可机播面积49%,机械中耕面积901 100标准亩,占可机中耕面积59%。到1983年末,全县241个大队的田间生产都应用了农业机械。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农机经营形式的改变,从1983年开始,进行农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试点,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道路。全县自筹资金,办起20个农机管理服务站,成为经济实体。服务项目不断扩大,由过去只抓管理,改为管、供、修、训、技术咨询综合服务。先后新建油点12个,两年供油12 100吨;配件供应点7个,经营零配件总额154万元;修理点10个,共检修大中小型机车497台,排除田间故障96起。同时,还开展了其它服务和加工项目。
    1983年,全县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出现千家万户自办机械化的热潮。农民纷纷集资买具,农业机械出现集体、联户、独户3种经营形式,和以前所不同的是农机具由大型化向小型化发展。仅1983年,小型拖拉机即由1 912台增至2 847台。1984年,新增加小型拖拉机891台。
    1984年,全县农机结构虽有变化,但大中型拖拉机仍有943台。其中,集体经营392台,转为联户和个体经营524台,停用27台。
    这时,由于过去农机服务基础差,使农机经营户出现“买油难,买件难,买车难,学技术难”。新机车买进后不会保养,车坏了不会修理。
    随着农村出现的新变化,设立农机管理服务站,送油到农村,带件到屯,服务到户。从1984年开始,全县农业机械化越办越有生机,到1985年,全县农业机械变化比较显著,大中型拖拉机已减少到694台,联户和个体拥有的小型拖拉机已发展到3 732台。
    小型拖拉机除农忙(不算运输专业户)外,多向短途运输业发展。
    整个农业机械化发展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急于在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没能根据县内实际情况,盲目追求“化”的速度和程度;一度把农业机械化单纯理解为拖拉机的多少,而忽视了相应的配套农具,致使拖拉机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管理差,效率低,造成很大浪费,使农民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深松、播种方面搞了“一刀切”,也影响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机部门认真总结多年来办机械化的经验教训,开始探讨杂粮产区办机械化的路子。1983年秋,农机局在鸟河公社进行秋整地调查,并对如何在农村经营形式变革时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作用做了初步研究和探索,提出“机畜并存,大小结合,多渠道经营,因地制宜”的办机械化意见。
    1949-1985年,本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在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是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发展农业机械的路子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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