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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十一篇 畜牧
 
 
    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苇子沟地方放荒初期,境内畜、禽较少。以后,人烟渐稠,耕地增多,农户开始饲养牲畜和家禽。1880年,设立宾州厅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畜、禽逐渐增多,马、牛已成为农业生产和驭车不可缺少的动力。
    这期间,官方末设畜牧管理机构,畜牧生产由各农户饲养和自由交易。1885年,宾州厅开设征收畜牧税,到1909年,全境共有畜牧税局5处。1921年,吉林省长官公署指令,全省取缔汤锅,不准私宰健畜。宾县知事刘庚莲就取缔汤锅和不准私售大牲畜肉事项布告在案。之后,县政府开始过问居民养猪事业,每年统计一次养猪数字上报。
    1936年,县内耕畜大部集中在大中农户,计7,193户,养马22 963匹,平均每户3.19匹,养马农户占总户数的15.86%。有2 102户,养牛5 370头,平均每户2.5头,养牛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89%。
    1937年3月,伪宾县公署成立种畜场,隶属行政科实业股,引进优良种马、种猪繁育改良,县内畜牧生产开始发展。1941年后,县内畜牧生产趋于回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政府农业科设专人主管畜牧工作。1950年,县成立兽医总公会,9个区成立兽医分公会。1952年10月,县建立畜牧兽医指导所,这是本县第1个畜牧兽医管理机构。所内设畜牧、防疫2个组。并在6个区配备畜牧助理。1954年,成立宾县畜牧兽医总站,领导全县畜牧工作。总站下设畜牧、防疫、繁育组,负责检查指导与协助各区畜牧工作。1959年,县、乡畜牧站与县食品公司、乡镇生猪收购站,合为县,乡畜牧生产服务站。1959年11月21日,县人委设畜牧水产局。1963年,机构合并,撤销畜牧水产局,在县农业科内设畜牧总站。1973年7月,畜牧总站改为畜牧科,下设畜牧、防疫、繁育3个事业站。1985年,县畜牧科改为畜牧局,同时增设草原管理站。
    宾县畜牧生产,几经起伏,1958年“大跃进”时期,集体饲养有发展,曾出现“万鸡山”、“万鸭湾”,“农业学大寨”年代,号召“大马化”,“百猪队”、“千鸡屯”风糜一时,只是昙花一现。但对社员家庭养猪、养禽曾一度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城乡出现吃肉难,禽蛋少见的困难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畜牧业生产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由于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大牲畜的生产不再以生产动力为发展目标,而向牧养方向转化。
    1985年,县内畜牧专业户1 455户。由于大量引进优良种鸡,使鸡的品种更新换代,蛋禽产量不断增加。新技术的试验与应用,为畜牧业生产开辟了现代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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