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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十三篇 水产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三节 水产市场
 
 
    1945年前,本县水产市场以淡水鲜鱼为主,有的店铺也运讲少量"鱼匹子"(大马哈或海产咸鱼),海产鲜鱼少见。
    当时,鱼类生产和贩运均不稳定。由于季节、气候、交通、市场购买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化,打鱼人担心怕臭滩(捕到鱼卖不出去),而鱼贩又担心买不到鱼,这样,水产市场就旺一阵、淡一阵。鱼多时,卖不完,鱼少时,居民吃不到鱼。水产市场俗称渔市,系自然形成,无人管理,不缴纳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产市场并入农贸市场,统一管理。松花江约有200余种鱼类,常见的有50--60种。上等鱼有鲤鱼、"三花"、"五罗"、鲟、鳇鱼,中等鱼有自鱼、胖头、草根、干条,下等鱼有狗鱼、鲇鱼和其它杂鱼。网滩固定鱼挑、鱼贩,订有口头协约,每天捕多少,运出去多少。网滩有时让价(减价),有时让份量,促使多出鱼,多销售。这是民间信誉协作,一直延续很长时间。
    宾州、新甸、鸟河、宾安、宁远等集镇设有渔市,全县每天上市量多时100余挑,少时只有几挑。春汛时,宾州渔市每天上市量30多挑,多为鲤、鲫、胖头、鳌花、草根、狗鱼、鲇鱼,每天下市量也较大。1910年,全境渔业兴盛,年进入市场各种鱼类6.7万斤。其中,鲤、草根、鲫、胖头占70%以上。1929年,进入市场的各种鱼类仍以鲤、胖头、草根、鲫、鲇鱼等为大宗,全年超过16万斤。1932年,战事频繁,渔民多不敢下l江捕捞,水产品进入市场相对减少。1936年后,渔民增至180多户,年进入市场鱼类18万多斤。1940年,新甸1渔民在松花江捕获1条1 000多斤重的大鳇鱼,给"皇上"(傀儡溥仪)进贡了。小鳇鱼市场上常见。50年代初期,有部分渔贩进入市场。进入60年代后,水产品产量下降,水产市场鲜鱼少见。水产品列入二类物资,属于统一调拨计划范畴,居民多年很少吃到淡水鲜鱼。
    1979年,市场开放后,淡水鲜鱼上市。其中,大部分是放养的鱼类,缓解了居民对水产品的需求。1980年,全县水产品产量5万斤。其中,养殖3.4万斤,占总产的68%.1982年,水产品产量10万斤,其中,养殖4.4万斤,占总产量的44%。1984年,水产品产量10.6万斤,其中,养殖6.8万斤,占总产量的64.1%。1985年水灾较严重,自然捕捞较好,水产品产量12万斤,其中,养殖5.4万斤,占总产量的45%。水产市场全年有鲜活鱼上市,但价格是猪肉的2倍或3倍。宾县1977年海产品价格表(附表)宾县历年鱼价(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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