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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曾叫社队企业)是在农村小手工业、小作坊的基础上,经过互助合作运动,人民公社化及改革开放,在80年代,形成农业经济三大支柱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胜利区政府在摆渡河村建起木匠铺、铁匠炉,常年生产家具、小铁、木农具。1952-1954年,常安、宾西、糖坊、新甸等区先后建起13处作坊(社、铺、店),从业人员960人,占农村劳力的0.98%。主要产品有镰刀、锄勾、锄板、铁木农具等13种,在当地销售。年产值18.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46%。1958年秋,成立人民公社时,按办社原则,公社办起62处工厂,从业人员2 400余人,年产值800万元,利润30万元。主要产品有生产、生活用具60余种,大队办厂81处,从业人员841人,参加乡镇企业人数占农村劳力的3.5%。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乡镇企业减少。全县油米加工、机修、木工等企业调整到65处,人员减到1 216人,占农村劳力的1.19%,年产值1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45%。
1969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进一步增强城乡、厂社联系,乡镇企业增添了设备、技术和产品。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镇企业逐渐形成体系。
1976年11月,县成立第三工业科,各公社成立工业办公室,负责乡镇企业的经济管理和生产领导。1977年,全县有10个公社"六厂"(农机修造厂、电器维修厂、菌肥厂、建材厂、副食品加工厂、带料加工厂)已经配套,19个公社农机修造厂初具规模。
1975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 095.7万元,比1969年增长81.6%;1 977年,总产值增到2 398万元,比1975年增长25.6%;1978年,总产值2 625.6万元,比1977年增长9.5%。1978年末,乡镇计有企业423处,其中,公社办137处,大队办286处;共有从业人员6 882人,占农业劳力的5%。乡镇企业主要从事机修、菌肥、副食品加工、建材、带料加工等综合工、副业。固定资产2 100万元。其中,40-60瓦发电机组12部,国标车、铣、刨、钻、电焊、冲压等设备83台(件),自制各种设备266台(件),厂房11.5万平方米,汽车14台,拖拉机74台,耕地5.7万亩。乡镇工业具有铸造、锻、冶、铆焊、机加、磨、冲压等各种生产能力。主要有农用机械、电器、机电、工业机械、水暖件、农用薄模等128种产品。
1973-1978年,乡镇企业盈利606万元,用于农业生产。糖坊公社为抽水站提供80万元资金;英杰公社为农业机械化提供30万元资金。
1981年,乡镇企业352处,产品增到200种,从业人员12 338人,占农村劳力10.2%。年产值2 47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5.06%。
1982年,乡镇企业推行"一条龙"经济责任制和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出现乡(镇)办、村办、联办、个体办的好势头。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业、运输业、商饮服务业竞相发展,产品增到230余种。其中,红砖、六0暖气片、铡草机、面罗、台秤、灯管等被评为省级名优产品。部分柳编、工艺美术品出口创汇,为乡镇企业争得了荣誉。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的横向联合,使乡镇企业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在发展乡镇企业中,发挥了当地资源优势,突出了骨干行业。建筑业、建材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得到发展,推动了资源优势向商品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到1985年末,乡镇企业总户数为11 578户,从业人员27 700人。年产值9 600万元,利润554万元。乡镇企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经济,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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