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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陶瓷
1958年,建立宾县地方国营陶瓷厂。建厂时,以耐火土作原料,烧制饭碗、小碟和地板块砖。1960年,更新设备,改进了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始生产民用缸、罐、花盆、陶瓷管等产品。1963年前,生产过程全部用手工。
1964年后,购置了机械设备,生产实现半机械化,当年生产民用缸7 000套,罐子8 000个,陶瓷管5 000节,耐火砖30吨。1966--1970年,5年间,共生产民用缸、罐子、陶瓷管9万件。1971-1980年,10年间,共生产28.8万件。1981-1983年,共生产11万件,基本满足了全县人民生活的需要。1984年,因原料紧张停产。1985年,实行个人承包。改原来地炕加温为塑料大棚加温,上下温度均衡,缸坯不再破裂,全年烧50窑,生产缸、罐6.2万件,频临停产的陶瓷厂有了转机。
二 编织
1914年,县城有3户从事柳条编织业,1935年增加到9户。柳条编织系半工、半农性质,主要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编织品有簸箕、笸箩、柳罐、种斗子、撮子以及土篮、筐等。
1949年11月,成立宾州柳条编织生产合作社,产品增加10余种。
1965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柳条编织销路不畅,宾州编织厂转产安全帽。1966年,柳条安全帽获国家优质产品奖,销往鹤岗、七台河、双鸭山等矿区。
1957--1961年,共生产簸箕927个,笸箩913个,柳罐1 661个,撮子433个,种斗子1 570个,安全帽10 884个。1962-1979年,主要生产安全帽、柳条包。
1980--1985年,生产美术筐、包装筐、安全帽等产品。年生产美术筐3万个,销往美国、巴西、新加坡及香港地区。包装筐年生产1万个,除本县白酒厂、啤酒厂需要部分外,其余销往哈尔滨市各糕点厂。
安全帽年生产5万个,1980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0年,宾州编织厂开始加工竹制品,生产各种食品筐,年产1万个左右。
三 制毡
1912年后,宾州城内有3户制毡铺,一直延续到1954年。主要生产铺炕毡、毡鞋、毡帽、毡袜、毡鞋垫。
1956年,3户集中成立宾州制毡生产合作社。由于人力和设备集中,生产能力扩大,并开始制作高筒大毡靴,全部销往伊春、大兴安岭等寒冷地区。毡鞋和毡帽销往尚志、延寿、方正等县。1960年1月,转为地方国营宾县制毡厂,厂址迁到宾西镇。1961年后,向苏联出口大毡靴37万双,国内销售毡片3万片,毡袜2 400双,年产值在200万元以上,上缴利润20万元。1964年,产品滞销,关停2年。1966年,恢复生产,与哈尔滨橡胶厂建立协作关系,年产棉胶鞋里毡7-8万片;同时,生产5--6万片防寒毡,销往全省各地。1972~1985年,与呛尔滨松江橡胶厂合作,加工棉胶鞋帮,年产30~40万双。
四 服装
宾县服装行业是1924年兴起的,主要集中在县城,有9家,从业人员102人。制作大褂、马褂、旗袍、坎肩、上衣、背心、短裤、童衣等,但多数是为工商界人士制作,普通城乡居民,仍然是自己用手工缝衣服。
1933-1945年,服装行业发展缓慢,多为家眷铺,维持生产。1956年,全县组成6个服装生产合作社,于1960年,改为地方国营宾县服装厂,承做多种男女成衣、童装,年产5 000-8 000件。
1971-1979年,人口增多,服装加工量增加5-6倍,劳动服承做任务较前加大,年加工量5万件左右,比60年代增加5倍。1984-1985年,全厂职工120人,注重市场信息,和群众着装转化的需要,年加工73万件以上。
五 皮革鞋帽
1 皮革生产
1880年,境内就有皮革业生产。皮革业泛指红皮、白皮、毛皮3种。红皮制作轨靴,白皮制作车马挽具,毛皮制作皮大衣、皮裤、皮帽子、皮手套、皮袜子、皮坎肩等。1912年,县城有洪胜永、香福龙、万生恒、何顺龙4家皮铺,所制靰鞡,多销往木兰、方正、珠河(尚志)、延寿等县。县内缝制的靰鞡一直延续到1952年。1954年,老式靰鞡绝迹,被棉胶鞋和各种棉布鞋取代,红皮业停产。
白皮生产一直延续到1965年,以后渐少。
毛皮生产主要加工羊皮、狗皮、狐狸皮、灰鼠皮、黄鼠狼皮、山狸子皮等。1954年1月,宾州镇5户毛皮工人集资成立毛皮生产合作小组。1956年,合作化时,宾州4家皮革行业成立宾州毛皮生产合作社。
1956年,宁远、新甸、宾西、满井、宾安等集镇相继建立毛皮生产小组。
1968年,各公社毛皮业停业转产,只剩下宾州毛皮社1家。1963年,宾州毛皮社改为宾州皮革制鞋厂,扩大2个车间,生产皮帽子、皮鞋、皮条,兼营车马挽具。1972年以后,开发二棉皮鞋、大衣领、羊剪绒帽、男女单、棉皮鞋、大衣、皮垫子等新产品。
1972-1975年,4年间,共生产皮鞋14万双,皮大衣700件,皮帽子1.95万顶,车马挽具17.2万件,熏各种皮张1.6万张。
1976-1985年,生产尖头皮鞋、皮卷尺等新产品。1980年后,年生产车马挽具2万余件。到1985年底,生产皮鞋11.4万双,皮帽子12.8万顶,熏皮4 600张。
2鞋帽
19 72年,成立宾州制鞋厂,隶属第二工业科领导。1972-1976年,年生产成人、儿童棉布帽和的确凉布帽4 000顶以上,生产布鞋1 000-3 000双。1978年后,鞋帽品种逐年增多,布帽年产5 000多顶,棉帽2 000顶,布鞋增到6 000双。
1980年后,地产鞋帽销路不畅,宾州制鞋厂开发新产品,在花色品种上下功夫,以优质廉价取胜,坚持生产时新对路鞋帽,保持产量产值平稳。
六 金属加工
1 铁器制造
宾县境内铁器行业起源较早,主要制做小农具,炊餐用具,日用小五金等。1878年,苇子沟地方有2家铁器铺。1908年,宾州全境有29家铁器铺。
1910年,宾州、枷板站、九千五、高丽帽、长春岭等集镇有铁器铺39家,年生产镰刀5.8万把,锄板、锄勾3.1万套,铧子3 500个,铡刀500把,菜刀5 800把,大铁车250辆,小铁车8辆。
1912-1931年,全县有16家铁器铺,其中,县城6家,其余10家分布在7个乡镇。1932-1945年,铁炉增到36家,158人。大部分铁炉从单纯挂马掌,转向生产小农具、炊餐用只、小五金等。
1945年8月15日后,铁器业开始兴旺,产品产量不断增长,产品有小农具、刀具、炊具等3大类。
1953年1O月,组成宾州铁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26人。1954年,在宾安、宾西相继建成2个铁业生产小组,到1956年,全县有16个铁业生产合作社,入社27-3人。
1949--1952年,生产小农机具12万件,炊餐用具、小五金7.3万件。1953~1 957年,生产小农具17.9万件,炊餐用具、小五金8.9万件。1958~1962年,铁器产品迅速增加,生产小农具20万件,炊餐用具、小五金7.8万件。同时,为工厂、矿山、学校、机关制作各种生产、生活设备2万件。
1963--1965年,由于原料、电力不足,部分钦业社、组关闭,人员回队参加农业生产,铁器产品减少。3年生产小农具11.8万件,炊餐用具、小五金2万件,其它日用品1万件。
1966-1970年,铁器业产品较1956-1962年减少4倍,小农具只生产4万件,炊餐用具、小五金1.7万件。
1958年1月,将宾州两个铁业社合并为1个铁业社,职工增加到110多人。同年1O月改为宾县铁工厂,但未生产定型产品。1961年恢复手工业,改名宾县农具厂。1968年11月,将宾州白铁生产合作社并入,全厂职工增至173人。1969年,开始时断时续生产电动机。1974年初,电机产品停产。1975年,生产部分汽车配件。1978年3月1日,木器厂的木工机械车间并入,全厂职工增至300多人。同年4月14日,宾县农具厂分为汽车修配厂、木工机械厂。1981年6月,木工机械厂关闭,汽车修配厂也未再从事铁器业生产,大多数工人改为分点经销汽车零配件。
宾西、胜利、宁远等铁业社几经变化体制和转产。1978年10月,宾西铁业社与宾县皮革机械厂锻工车间合并,成立宾县机械刃具厂;胜利铁业社,1966年改为胜利农具修造厂,1976年1月,改为胜利水暖器材厂,转产生产水暖零件20余种;宁远铁业社,改为宁远农具修造厂,1976年6月,改为宾县五金工具机械厂,人员增至230余人,在厂内保留锻造(铁业)和农机具修配2个车间。
2 白铁制品
宾县白铁制品是从1921年兴起的,县城内有铺子1O家,6个乡镇分布11家,主要加工水壶、炉筒子、水桶、水瓢、蜡台等。1935年后,县白铁业发展较快。
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时期,宾州、新旬各成立1个白铁生产合作社,其他乡镇白铁行业与铁器业混合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宾州白铁社成立后,有工人12人。1958年11月,由一铁、二铁、白铁、轮胎修理等4社组成宾县铁工厂。1961年,又分为钟刻、自行车修理、轮胎翻新、白铁、农刃具等5个社。1968年11月,与宾州农具厂合并,1969年5月,从农具厂分出,成立宾县五金塑料厂。1972年9月18日,从五金塑料厂分出宾县五金厂,1975年,更名为五金炊具机械厂。1981年8月,又改为宾县日用五金厂,主要产品仍是白铁制品。
产品产量变化情况:
1950--1960年,共加工白铁制品4万件;1961-1969年,共加工白铁制品5万件;1970--1979年,共加工白铁制品2万件;1980--1985年,6年间共加工白铁制品3万件。
3 铜锡金银制品
1880--1909年,宾州境内有铜、锡铺5家,金、银首饰铺16家。铜锡铺生产锡灯58 O个,锡壶39 0个。金银首饰钠制做金银首饰2万余件。
1915-1945年,铜、锡、金、银制品尚多,1946年后,铜、锡、金、银店铺相继关闭。
七 木器制造
1878年(清·光绪四年),苇子沟地方有3家木器作坊,1880年,宾州厅设治时,木器业已很发达。
1909年12月,宾州府全府有木匠铺63家,居各业之首,分布在宾州、枷板站、满家店、高丽帽、九千五等集镇,主要制造小木农具和家具。1910年,全年制做木门窗7 100套,描金柜2 000个,躺箱1 260个,衣箱1 000个,卧牛柜800个,板凳2 500个,长条凳250个。
1912年后,全县木器业15家,从业人员30多人。1935年后,木器业增到18家,40人左右,但木器家具销路不畅。1944年前后,木器业逐渐萧条。
1945年8月15日,伪政权解体后,县内木器业有了新的发展。大车铺县城有7家,主要生产车棚,并生产少数铁木结构大车。
木匠滴,1950年,县城有7家,外乡镇35家。主要生产箱、柜、桌、椅、凳、炊具等。一般木匠铺兼做寿材。
罗圈铺,县城有6家,从业人员11人,多半是家眷铺,前店后作坊(包括寝室)。主要生产面罗、铁丝筛子、木水瓢、木水桶、擀面仗、马枷板、鞭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圈制品由县供销社组织加工订货,包销产品。1956年,全县成立9个木器生产合作社,1972年,下放公社管理4个,与铁器行业合并2个,到1983年,全县有3个木器厂。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宾州木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1月,木工、大车、罗圈3个社合并为宾州联合木器厂,隶属于手工业联社领导。1962年,罗圈业分出,单独成立罗圈社。1965年,罗圈社又与木器社合并,全厂职工增加至68人。1970年,木器厂增加木工机械新产品,增设木工机械车间。1974年4月后,增加算盘、理发椅子、象棋等新产品。1977年,木器厂职工增至380人,主要产品有木器家具、算盘、木工机械、理发椅子等。1978年,木工机械车间合并到农具厂。1981年9月,算盘车间分出,成立宾县文教体育用品厂,木器厂职工减少到120人。1982年7月10日,木器厂停产。1983年3月,重新组建宾县细木工板厂,全厂职工121人,生产细木工板、木器家具、沙发等。
1949--1957年,全县共生产小木农具2 028件,家具4 700件。
1963--1970年,全县共生产小木制品3 267件,家具3 600件。
1971--1975年,由60年代的小柜,发展到大立柜、新式桌椅、圆桌、木床、卷柜等。小木农具制作12.5万件,是60年代的20倍,木制家具71 377件,是60年代的7倍。每年为大庆加321万套木制办公桌椅。木制家具样式更新。
1976--1939年,本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小木农具生产下降,5年间,共生产各种小木农具4.5万件,比1971-1975年下降5倍;日用家具产量上升,共生产11.1万件。
1981--1985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木农具需求量增加,5年间,共生产各种小木农具32.8万件,日用家具13.7万件。
林业局办起青年综合加工厂,每年生产家具3万件以上。1985年,全县有木器业家,每年生产25万件以上。
八 印刷
1 宾县印刷厂
宾县印刷业始子1909年,在罪犯习艺所(后称游民习艺所)设有雕印科。1925年,游民习艺所内设有雕印科。1940年,游民习艺所改称职业辅导部,内设印刷部,直至1945年。同年11月,松江军区政治部接收游民习艺所印刷厂。1946年2月,将印刷厂移交宾县政府,隶属于县政府秘书室,有工人20人。1947年4月,由县政府迁出与民丰工厂合并。1949年11月,成立宾县人民印刷厂。1952年,改称地方国营宾县印刷厂,有工人20人,镑字机1台,铅印机3台,石印机1台,机刀2台。主要印刷文件、布告、格纸、宣传品等23个品种,均系手工操作。
宾县印刷厂经多次改建、扩建,到1985年,已形成较现代化的综合印刷厂家。现有职工276人,备有铅印机、照像机、胶印机、凉纸机、烫金机、切纸机,铸字机、压口机、磨胶机、腐蚀机、全开机、卧式机等机械39台。生产程序除拣字、排版外,基本实现机械化,年生产能力为4万千印。总产值100万元,上缴利税10--12万元。
铅印产品 各种帐目、表、簿、书刊等30多个品种。
胶印产品 各种商标、年画等40多个品种。
1949-1952年,年产3 000千印
1953-1957年,年产15 000千印
1958-1965年,年产6万千印
1966-1975年,年产4万千印
1976-1985年,年产4万千印
2 宾西果园印刷厂
宾西果园集体印刷厂建于1980年,印刷各种表报、册等,年产值在1O万元左右。重点为社会各机关、团体服务,自负盈亏。1985年,印刷50多个品种,年产值11万元,上缴果园场利润4万元。
3 宾县二中印刷厂
宾县二中印刷厂是小型集体印刷厂,建于1979年。二中投资2万元,有5台机器。主要对外印刷各类表报、文件,年产值5-6万元左右,年盈利2万元。
4 县政府铅印室
1960年初,成立机关铅印室,归县委办公室领导,有工人4人,主要印刷县委、县政府机关文件、简报,1962年撤销。1979年恢复机关铅印室,归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初期有干部1人,工人6人。至1985年有工人20余人。主要为县直机关服务,印刷文件、表格、格纸等产品。自负盈亏,年产值5-6万元。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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