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放初期,本县工业企业生产沿用固有的经营方式。1950年,开始提出定额管理,定额生产。企业公司根据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需要,以及生产能力,按年、季向所属企业下达生产计划。自1953年开始,企业公司(工业科)年初下达产品、产量、产值计划,增产指标等,列入国家计划。各企业分别制定本厂的全年、半年或季度计划,在计划期间内付诸实施。企业公司及各企业年年按比例协调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破坏了生产计划的完成。1976年后期,企业加强了计划管理。1979年,各企业根据"改革、开放",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普遍加强了计划管理,使产、供、销综合平衡,合理使用人、财、物,促进生产,提高效率。毛巾、酒厂、啤酒等大厂,改计划股为计划科,车间设计划员;小厂也设有计划股或专人管理。综合本厂设备、技术能力和市场供求情况,主管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财务指标,编制年、季、月计划,使劳动定额、机械设备、利用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资金利用定额、管理费用定额等,有计划地协调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