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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十六篇 能源
 
 
第三章 沼气
 
 
第一节 沼气试验
 
      
    宾县创办沼气事业是从1975年开始的,县革委成立沼气办公室,根据县内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力争在所有平原区都搞沼气,以平原为重点,半山区也要试行。1975年,全县办起508口沼气池。1977年春,县能源办技术人员在鸟河公社进行试验试点,通过现场指导,一次性试验成功。当年,国家科委,四川成都沼气研究所,黑龙江省革委能源办来鸟河公社久庆、久太大队参观,引起外省专家和各科研部门的重视,并给予高度评价。到1979年,黑龙江省有16个县搞沼气,松花江地区有呼兰、双城和宾县3个县办起了沼气事业。当时要求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年实现沼气化。但,县内发展沼气不稳定,已经建起的508口沼气池,由于技术措施不周密,到1981年底,减少到102口。1982年,县能源办总结教训。又在鸟河公社召开现场会,继续推广久太、久庆2个大队沼气生产收到较好经济效益的作法,就地开办投术员训练班,各公礼布130人参加训练。在训练中,边学习、边实际操作,帮助久太、久庆2个大队农户改进了沼气灶。1983年,全县第二次进行较大的沼气试验,县政府发出号召,凡是能源不足的公社都要办起沼气。这一年内,新建486个沼气池,分布在永和、糖坊、满井、鸟河、民和、新甸,居仁、宾西、新立、常安、宁远、三宝、经建等13个公社,28个大队,35个生产队。其中,有14个生产队,1个大队全部用上了沼气。各公社建的沼气池分3种,有室内地下红砖水泥结构的水压式沼气池,室外地上沼气池,室外地下沼气池。这些沼气池又分为高产池,中产池,低产池3种。主要原料为青草、垃圾和人、畜粪便。
    高产池,沼气充足,使用率高。天气暖时,可产35个气,最高可产50个气。产气克足的时间为每年7--9月份,可利用时间6个月。每天做2顿饭,供常年点1盏灯。高产池全县有72口。
    中产池,产气不太稳定,忽冷忽热,1天保证做1顿饭,点一盏灯。全县中产池172口。 
    低产池,气不足,只限于烧水和点1盏灯。低产池全县有95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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