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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十六篇 能源
第四章 节约能源
第二节 节煤
1980年,宾县煤建公司归县物资局管辖,其业务工作由哈尔滨市煤建公司领导,加强了节煤工作。
1982年,煤建公司业务股设了专门负责节能工作人员,对白石煤场、新甸煤场和全县用煤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节煤工作日见好转。
1983年,县能源办成立后,加强了对节煤工作的指导。1983年,总结了县工业系统节煤经验,同时对全县14个用煤大户进行了锅炉改造,使全县工业系统1年节煤1 100吨。1983~1985年,全县各系统共淘汰超期服役低效锅炉127个,有12个单位集中供热,利用余热方面取得了好成果。县劳动服务公司,县煤建公司,县节能办3家联合对节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召开2次锅炉工训练班,着重练安全,练节煤。
1985年,全县能源缺口很大,其中,缺煤为36%。全县节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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