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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房产一为公产,一为私产。房产部门直接管理的公产房屋,多数是接收敌伪财产和1956年改造的私人房产,总建筑面积139 572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9 300平方米,其余是土草结构。这些房屋不仅结构差,质量低,绝大部分超过耐用年限。从房屋用途看,公共企业用房1.8万平方米,居民住宅121 572平方米。租金每平方米每月0.10元,年收租金16万元,收入不抵支出,达不到"以租养房"目的,失修欠帐,逐年亏损。
1976年,房产直接管理房屋559间房草被风刮走,4栋房屋被刮倒,损失人民币10余万元。
1979年,房产部门公有房产达7万平方米。其中,砖瓦结构2.1万平方米,土草(拉哈)等简易结构4.9万平方米。
1980年,建筑职工住房,面积23 640平方米,总投资144.1万元。其中,地方自筹资金8.4万元,700平方米;国营企业自筹36,1万元,3 010平方米,职工个人自筹99.65万元,近2万平方米,住房暂时得到缓解。
1980年,房产全年维修、改造更新老房14 006平方米。其中,翻修656平方米,大修1 350平方米,中维修1.2万平方米。本年从9月份开始实行"房产商品化",第1批出售民宅786间,17 960平方米,出售金额31.6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单价17元。
1981年,宾州镇职工住宅面积,人平均占有4.35平方米。
1983年,全镇砖、土、草房住宅231 237平方米。其中,公产100 634平方米,占住宅总面积的30.37%,私产房屋230 703平方米,占住宅总面积的69.63%。居住区占地263.62公顷,平均每人居住区面积69.4平方米,镇内部分住宅房前屋后留有菜园地,住宅占地较大,镇内建筑密度较稀,平均为13%。建筑结构土草房多于砖木房屋。1984年,成立住宅公司。
1985年,房产部门直接管理的公用房产117 999平方米,城镇私人住宅面积375 436平方米,基本实现了砖瓦化。部分土草结构住宅得到更新改造。近100户自筹资金建起多层(多为2层,少部分3-4层)居民楼。个人建房,旁盖多为平盖(钢筋混凝土),镀锌铁皮及3油2毡,草房逐年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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