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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十七篇 城乡建设
 
 
第四章 城乡建设管理
 
 
第二节 管理
 
 
    一  建筑管理
    宾县建筑管理工作,在50年代,基本模仿苏联建筑行业的模式,主要抓施工队伍,定级、任证、等级4项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建筑行业处于混乱状态,没人过问,各施工队乱修乱建,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损失浪费时有发生。
    1970年,建设科开始注重抓建筑管理,省、地、县形成了管理网。县成立了建筑工程管理站,对工程开始搞预算,采取定额管理办法,进行科学的统一管理。同时,抓了建筑市场管理。坚持哪一级企业,干哪一级活,不准越级施工。抓了劳动安全管理,贯彻全国安全劳动法,对特殊工程,工人入场进行培训。平时,加强技术教育,坚持无证不准上岗。1980年,为了抓好建筑市场的整顿工作,对各施工队审定级别,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技术装备、科技人员几大项进行审查。对完不成生产产值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进行降级。
    1983--1985年,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县建委采取了3项措施。
    1  清理在建项目,严格管理程序
    1983年,管理站对全县23 771平方米,投资451万元的38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清理。对11项无计划工程,11项无设计工程,6项无证施工和越级施工进行了适当的处理,确保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2  建筑市场,资格审查
    1983年,根据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建委的指示,年初,对全县27个建工企业进行了资格复查,对合格企业签发了资格审查证书。为了提高建筑队伍的素质,每年定期举办技术员培训班及各种机械手操作训练班,3年内,建工企业共培训了28名技术员,32名机械手。
    3  注重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管理站成立后,针对本县建筑市场出现的弊病,对建筑安装企业开始重视经济效益,使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较高水平。
    工程量  1985年计划1.2万平方米,年末实际完成1.25万平方米,超0.4%,比1984年多完成582平方米。
    工作量  年初计划22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385万元,超75%,比1984年多完成135万元。
    利润  年初计划4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50万元,超25%,比1984年增加25%。
    质量  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到40%,3年创信誉工程楼5栋,1万多平方米。
    1983年以来,县领导十分重视城市建设工作,每年投资在100万元以上。
    1985年,宾县被松花江地区评为城市建设第1名。
    二  房地产管理
    宾县房地产管理工作始终贯彻"以租养房"的政策。
    1949--1976年,27年间,国家共投资1 580万元进行房屋建筑。其中,职工住宅投资203万元。
    1949年,每人平均住房面积5.58平方米,1976年,每人平均住房面积为3.7平方米。居民住房水平下降丰要原因,一是人口增多,二是集体购买个人住房。27年,共挤占民用房舍3 930平方米。房产部门只重视生产用房,忽略了职工住房。
    1967--1978年,房地产管理呈混乱局面,出现单位和个人私自抢占公有房屋,私人自拆公有房产。还有的人抢占国家土地,扩大自己的院庭,种菜、栽果,盖小棚子等。这期间,有上百户人家扩大院庭,挤占了街道,堵塞了交通。
    1983年,在城建大汇战中,清理了不合理侵占的公用土地,拆除了棚子、厕所,缩小了杖子、围墙。
    房产部门直接管理的住宅,不能以租养房。职工干部低工资,房屋租金低标准。住房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仅收O.13元。使用面积按房屋造价,加上正常维修费,行政管理费等,到房屋使用周期,折旧收回成本,每平方米月租费需0.45元。37年来,每年每平方米月租仅收回成本的22%,按房产处所管4.6万平方米住宅,每1年亏损15.4万元。
    按房屋正常翻修、大修和维修,单位造价每平方米20元计算,每1年维修欠帐7 728平方米,造成连年欠帐。到1985年底,总欠帐已达123万平方米,无法修理,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在房宅地管理上,1960--1966年,凡使用土地的单位、个人都向房产部门提出申请,经定界批准后开始占用。农村仍有私自建房户。"文化大革命"期间,抢占土地,滥建住房现象严重,无人管理。
    1978年,恢复房地产管理机构,和城建办一起重新开始规划,整修街道,美化环境,使房地产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三  建筑设计
    本县建筑设计工作,从50年代开始。当时,在建设科内配2名建筑技术员,具体指导全县建筑设计工作。1960年后,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建筑行业人员增多,出现了无证设计,损失浪费大,粗制滥造现象。
    1979年,建设科正式成立建筑设计室,4名技术员边设计,边施工。
    1980年,设计室和监督站设计人员增到21人,对各工厂,机关、学校的建筑进行控制,按用户要求合理设计,达到适用,避免乱修乱建的弊端。从1980--1985年,经建设科设计室修建的大楼有水利局、县第一中学、县人民医院、县教育局、县委办公楼等。
    1982年,县设计室与城建办合作,完成了奋斗街、文化街的现状平面图及规划图的测绘,同时,还为宁远镇、松江镇、经建乡所在地现状进行了测绘。到1985年底,全县3个设计部门,为各基本建设单位共设计6.7万平方米的建筑蓝图。
    四  质量监督
    宾县建筑业的质量监督从1972年逐渐开展起来。起初,在建设科内配备1个人抓工程质量监督。1978年6月,县建委邀请计委、建行、县工程公司、宾州、松江工程队等联合组成质量检查组,对县糖厂家属房、县医院门诊部、副食品商店、第四中学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在抽查中,发现啤酒厂锅炉房工程违反施工程序,大门过梁2个砖垛不砌支模,砌檐子上支架,致使过梁下垂。第四中学临时工上墙,粘灰率低,重新拆墙抹灰,啤酒厂重新打梁。1980--1985年,6年间,在县质量监督部门管理监督下,共处理了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隐患17项,加同补强21项,不按施工程序施工的7项。
    监督站每年举办2次技术员培训班,对外多镇施工队工长讲技术课。1978年,全县有合格技术员50人。到1985年,已培训200多人,年终又对技术员进行技术考核。1983--1985年,评为全区优质工程有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工商局、检察院办公楼等。
    五  建筑队伍
    1945年前,县里没有专业施工队伍,社会上只有一些零散的木匠、瓦匠等。1948年,县城内有72名零散手艺人。
    1951年,县民政科组织了第1批建筑工程施工队,120人。
    1959年,正式组建宾县建筑工程公司,下设4个分队。宾州有70人,宾西有162人,宾安有86人,新甸有71人。这4支施工队坚持本地为主,技术不过硬,也没有必要的施工设施,只能建一般砖瓦房、车间、仓库,没有专职技术指导人员。
    1960年,县建筑工程公司有职工120人,年创产值60万元。1962年,职工增到450人,年创产值200万元。1978年,随着开放改革的贯彻落实,县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增到1 000人,年创产值1 000万元。1980年,除宾州外,新立、光恩、满井、宁远、平坊、鸟河、三宝、宾西、经建、宾安、民和等11个公社都组成了施工队,每个队建筑工人在120人以上。
    1985年,相继有居仁、糖坊、永和、英杰、青阳、胜利、常安、摆渡、新甸等几个乡镇成立施工队。这时,全县共有33支施工队,职工达2.1万人。
    1981年,县内各施工队,分别到吉林延边、珲春发电站、佳木斯亮子河发电站、双鸭山、明水县、查哈阳等工矿去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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