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8年1月15日,三宝区元宝村试建农村第一个供销合作社。年内,全孝(今平坊)、胜利、宾西、糖满、宾安等11个区陆续建起15个供销社。宾县各区供销合作社统计表(附表)
1951年,在二、七、八、九、十一等5个区设立城镇供销委员会,具体领导农村供销合作社。
1954年,供销合作社代国营收购部分农产品,从地区差价中提留手续费,这样,既扶植了农村副业生产,使农民增加收入,供销社也扩大了经营项目。
1960年,农村人民公社供销部提取利润留成20%,其中,企业留成10%,公社留成10%。
1961年,供销社合并至国营商业,体制也由集体转为国营。利润留成(含公社留成),私股定息,社员分红等410 094元上缴县财政。
1962年,全县18个农村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分开,扩充股金33万元(老股扩30万元,新股扩3万元)。恢复集体所有制后,县财政退补社员分红89 022元。
1962年,调整农村供销社网点后,职工893人,大体上相当1957年机构。在102个网点的基础上,不增人,不搞基建,又增加20个网点。
1964年,宾西、居仁、英杰、鸟河、满井、永和、糖坊7个供销社划入哈尔滨市经济区,摆渡供销社,胜利供销社的永发、前进2个供销部划入木兰经济区。在这期间,国营合作商业密切配合,组织工业品下乡,打开新产品与滞销商品的销路。
"文化大革命",县、社两级供销系统程度不同地受到冲击,具体反映在企业管理上,曾经出现费用高,财产损失大,资金占用多,周转慢等问题。这种现象持续到1979年有所好转,费用和资金周转两项指际,居全地区第2。企业管理也由下游转为中上游。满井供销社副主任王喜才干里赶羊,被省人委授予全省财贸战线先进个人标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供销系统开始试行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的办法。在推行经济责压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中,制订了"五定一奖”方案,经济效益显著。1979年兑现奖金116 768元(含综合奖、增产节约奖、采购超额奖),得奖人数1 235人,占职工总数的61.8%。由于运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工作越干越实,买卖做活了,扩大了销售,群众满意。
1979年9月,在胜利供销社进行企业扩权调查,并在平坊供销社,新立供销社庆华部,经建供销社永利部进行个人经营承包责任制试点,得到全国总社和省社的肯定,在全国供销系统推广了永利供销部个人承包的经验。1982年,黑龙江省供销总社命名经建供销社永利供销部为"六好集体"。
1982年,供销系统开展了优质服务活动,整顿了库容店貌。县果品公司,宾西供销社,新立供销社通过整顿,企业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县果品公司各项经济指标跃居全松花江地区果品系统第1位。在体制改革中,完善了经营责任制,民主选举领导班子。1982年11月份,各基层社在扩股后,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12月末,召开了全县社员代表大会,成立县联社。供销系统推行"一条龙"经营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农副产品采购额完成801万元,商品纯销售额4 930万元,废品收购额完成61.9万元。县级企业利润实现55万元,基层企业利润实现了70。3万元。按可比口径比1981年提高24.2%。
1983年,县供销社培养一批多种经营技术员。1984年,组建农商联营总公司。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供销社非常注意农村经济变化情况,和如何适应开放改革新形势的需要。在调查中发现3个变化:
1 社员由购买生活资料为主,转为以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为主,
2 农民积极要求发展多种经营生产,致富心切;
3 农民生产生活出现暂时困难。为了扶持贫困户发展多种经营生产,全县21个供销社落实179个农商联营点,生产项目27个,供销社投资9.3万元。有农副产品生产联营,加工联营和农副产品购销联营三种形式。胜利供销社与永安生产队3户农民联合养绵羊150只,供销社投资11 250元,生产者分3年还清本利,分成比例2:8,供销社得2。在生产联营方面,全县共151处,生产项目有羊、牛、猪、蜂、狗、禽、貂、果、菜、自瓜籽等19种,供销社投资7.7万元。其中联营养羊45个点,724只,投资3.5万元;蜂10个点,70余箱,投资5 300多万元。
1984年,农村供销社上半年销售比同期下降,利润比同期减少。从7月10日开始,供销社体制进行改革,到8月15日统计,全县农村244个各类网点,实行大包干的203个。其中,包给个人的52个,实行定额缴利的23个,共签订承包合同403份。深化体制改革,带来新变化,各承包单位完成259万元,比1983年同期提高12.7%,纯销售1 845万元,比1983年同期提高4.6%,利润实现33.5万元,比1983年同期提高19.6%。对民主评议和承包组合下余的111名职工,做了妥善安置。
供销系统在体制改革,市场多种经济成分经营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总购销额与1983年比呈上升趋势,年末,库存商品略有下降,商品流转速度与1983年持平。到1984年末止,商品总购进,县以上企业实现2 156万元,比1983年增加749万元,基层企业实现2 830万元,比1983年减少671万元,两级企业总计实现4 986万元,比1983年增加78万元。
商品总销售,县级企业实现1 934万元,比1983年增加425万元,基层企业实现3 407万元,比1983年减少362万元,两级企业总计实现5 341万元,比1983年增加63万元。购销完成情况,县级企业好于基层企业。商品流通渠道,与1983年比,也出现很大变化。在工业品供应上,国内纯销售比1983年大幅度下降。基层社1984年只完成2 996万元,比1983年减少306万元,1982年减少650万元,出现近3年最低潮。全县21个基层社,只有鸟河、松江、新甸3个供销社完成调整计划,超1983年同期的只有鸟河供销社,比1983年增加6万元。
1985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大力吸收农民入股,由"官办"向"民办"转移。变供销型为服务型,大力开展为发展商品生产的系列化服务,有专人组织收购、推销,发展横向经济。农副产品收购实现651万元,为当年计划的儿8.5%;国内纯销售4 202万元,为计划的100.5%。两级企业经营利润实现50万元,为计划的125%。
1985年农业受灾,葵花籽绝大部分是等外品,粮食部门不收购。供销系统派出54人次,到13个省、市,42个县,推销葵花籽,为农民增加收2,,26万元。为糖厂代收9 000吨甜菜。通过集资入股,以粮换肥,共筹集资金130万元,购买化肥5 100吨。扶持310个专业户,帮助73个贫困户脱贫致富。在结构调整方面,主要抓了养、种、栽、采、编、收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联合体。
在供销企业内部开展"四清"(清商品、资金、帐目、财产),"三查"(查人情货、私人货、吃回扣),"二建"(建帐、建制)措施,堵塞漏洞。结合"四清"、"三查"、"二建"进一步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9个产不抵债的供销社,税务局免征营业税20万元,银行贷款给予不加息照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