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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二十五篇 文化
 
 
第二章 群众文艺
 
 
第一节 业余剧团
 
      
    宾县的群众文艺活动是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1949年,城厢区各药商户铺从业人员联合成立中心业余剧团,团长真书樵。演出京剧《打鱼杀家》、《玉堂春》等10余个剧目。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中心业余剧团解散。
    1950年,农村业余文艺活动发展很快,农民分得土地后,开展了大生产运动,迫切需要改善农村文化生活,相继建立一批业余剧团。同年12月,有15个业余剧团参加县首届农民业余文艺汇演。1956年,县选拔部分文艺骨干,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农民业余文艺汇演。演出二人转《山村新事》、《樊梨花下山》,业余文艺活动积极分子李金兰获个人表演奖。
    1958年,是县内业余文艺活动的第一个高峰期。当年秋,县内大搞深翻、大炼钢铁、大搞水利建没,在工地上陆续出现业余剧团,演出短小精悍的文艺节目,以活跃工地生活。修建二龙山水库时,摆渡、民和、宾安、鸟河等9个民工连队都组织了业余剧团,近240人脱产排练演出。
    197O年,在"学大寨"活动中,各公社先后组建农建营,在农建营中较普遍地成立丁业余剧团,有的坚持长达5年之久。除为农建营演出外,还到外地进行营业性流动演出,1976年后,陆续解散。其中,有部分业余文艺骨干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办起文化专业户或文艺演出联合体。
    1980年前,农村业余剧团由乡镇文化站主办,或附属农村俱乐部。
    进入80年代,农村建起文化活动中心,村级文化室124个,屯级文化室338个。在文化室中,吸收部分业余文艺骨干,组成业余演出剧团,演出小戏曲、小演唱、曲艺等,是农村一支活跃的文艺轻骑兵。
    1984年后,农村电视机、收录机渐多,业余剧团活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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