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宾县志》
 
 
第二十六篇 卫生
 
 
第一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卫生机构
 
      
    1909年,宾州府巡警局内有1人主管境内卫生事宜。1912年后,县警察事务所(后改公安局)设卫生股,1925年8月,成立宾县医学研究会。1934年,伪宾县公署警务科设卫生股,管理全县医药卫生事项,对民间散医进行普查登记、考核,颁发行医许可证。1939年1月,为单友轩等22名中医颁发行医"认许证"。1946年7月,县民政科设卫生股,10月撤销。同时,成立县政府医务所,所长李阳春,代管卫生行政。1948年7月,医务所撤销,并入民政科,设专职卫生科员1人。7r月25日成立卫生科。1950年1O月6日,卫生科与县立医院合并,成立县卫生院,院长代行卫生行政工作。1951年,卫生行政并入县防空指挥部,设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卫生行政工作。1952年4月,县政府设立卫生科,1960年1月改为卫生局。
    1967年3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后,撤销卫生局,成立社会福利组,1968年,改为文教卫生组。同年9月,又改为宾县文教卫生革命委员会。1969年8月,撤销文教卫生革命委员会,在县革委生产指挥部设卫生组。同年10月,恢复卫生科。1984年1月,卫生科改为卫生局,编制10人。设人事、秘书、业务、计划4股。下属卫生事业机构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县结核病防治所、县卫生职工学校、县药品检验所、县牙病防治所等。镇卫生院7处,乡卫生院14处,村卫生所250处,街道卫生所3处,分属乡(镇)、村:领导。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