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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二十八篇 体育
 
 
第一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教学
 
       
    1906年前,宾州厅境内的私塾、义学、书院等学校,不设体育课程。1907年,行新学后,各学堂遵章设体操课,每周3个小时。简易师范学堂的体操课内容分兵武(队列)和普通体操(分徒手操和器械操)。学校备有亚铃、杠铃等体操器材,上体操课时,学生着操衣,以利整齐。
    1912年后,学校体操课程不变。1922年,改体操课为体育课,每周2课时。高年级增加了田径、篮球、网球等内容,低年级则以集体游戏为主要内容。城内学校都有较宽敞的操场,体育设备逐年增多。1931年,宾县模范小学校操场内有篮球场、网球场,设有单杠、秋千、滑梯、转盘、压悠板等设施和其他器材。
    1933年,在学校体育课中开设军训课。国民高等学校有专任军训教官(现役中校)。普通中、小学校,民众学校都把体育课列为辅助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重视学校的体育教学工作,教育科设体育视察员,督察学校的体育教学。各学校的体育教学按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暂行条例》和《体育教学大纲》规定进行,每周2节体育课,2节课外体育活动。并开展课间操和眼保健操。1950年以来,宾县体育教师不足,村以下学校体育教师多是兼任,"两课”、"两操"、"两活”得不到保证。
    "文化大革命"前,城镇小学体育器材逐年增加。1978年以后,各校自力更生,购置或自制体育器材。一般中学校有篮球、排球、沙坑等场地,设联合器械,单双杠、跳箱、垫子、木马、山羊、跳高架、铅球、铁饼、标枪、乒乓球台和冰鞋等器材,城镇小学和农村中心校也有篮球场及单双杠、乒乓球台、跳箱、平衡木等各种田径运动器材。宁远中心校还自制了联合器械、荡桥、转盘等体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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