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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二十八篇 体育
 
 
第五章 体育设施和经费
 
 
第二节 体育经费
 
 
    1945年前,学校的体育设备由学校经费解决,公共体育设施和运动会的费用,由社会募捐和县费解决。1909年,宾州府第一次学校联合运动会,规模较大,耗资较多。其经费除知府李澍恩捐养兼银外,其余暂由财政局在学务经费中实支,并有一些热心公益的商绅捐赠财物和奖品。1924年,宾县模范学校举行的学校运动会经费,由地方商绅捐助解决。
    1931年后,宾县体育会和运动会的经费都是募捐和由县财政补助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宾县学校和各基层单位的体育经费,由本单位经费列支。县体委经费(含体校经费)由财政列支及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体委补助。全县性运动会经费由县财政补助。
    1975-1984年10年间,宾县体育事业经费共收入19.38万元,支出19.38万元.收支持平。收支最低年份为1.7万元,最高年份为2.2万元。
    1976年,建检阅台和体委办公室,县财政拨修建费109 727元。1981年,县财政拨维修款2 063元。同年,省体委拨2万元。1982年,松花江地区体委拨修建费1 582元。1984年,县财政拨维修款4 000元。体育基建总投资近20万元。1985年,县财政正常拨款41 590元,年末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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