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宾县志》
 
 
 
 
 
 
第三十篇 民政劳动
 
 
    宾州厅设治不久,即将兵房、刑房改为民政股,专管地方行政、自治、巡警、禁烟等事项,建义仓、赈灾及社会福利事业。中华民国及东北沦陷时期,民政工作始终是政府(含公署)的重要部门之一。
    1945年11月,宾县政府设有民政科,行政机构几经更改,但民政部门始终延续,1984年1月改民政局至今。
    宾县民政科(局),具体担负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社会福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等工作,是县级政权、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在解放战争年代和抗美援朝时期,组织人民群众参军参战,参加战地勤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加强了优抚、复员安置、赈灾和社会救济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民政部门要扶持占全县1/5人口的五保户、社会贫困户脱贫致富。
    1949-1951年末,劳动工作归县工商科领导,有专人负责劳动的日常工作。1952-1957年,劳动工作归属县民政科,1958年设立劳动科,之后,机构增减频繁,至1972年恢复劳动科,1984年改称劳动局。 
    宾县的劳动部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37年间,共调配各种劳力近10万人次(含知识青年返城、待业人员安置)。在粮食、商业、工业等31个单位中实行劳动保险。进入80年代,享受劳动保险人员增加,待业人员得到安置。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