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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生活
穿
1945年前,宾县社会服装以汉族为主,中等人家,男子夏穿大挂,春秋大夹袄,冬大棉袄加马挂。富有之家,冬则穿皮袄,普通为羊皮,贵重的为狐、貂等皮。鞋帽类多布、毡、皮制。农工劳动者,喜短衣,冬季多穿靰鞡。妇女皆穿宽袖大挂,其长覆足,外套马挂,加镶绦,点缀红绿。农家妇女多数穿短衣,少数穿长衣者,也很少镶红缀绿。唯独男女中衣(裤子)皆为大裤腰,穿时挽折,外系裤带。
清朝官员穿马挂,戴花翎。中华民国官员则穿礼服(制服)及中山装。1937年,县内官吏多着"协和服",学生、市民多戴战斗帽。
1948年后,穿长袍、马挂者已少见。干部多穿中山装或制服,工人则兴起紧袖工作服和挎背带的工人裤。农民多穿短衣、长裤,旧式中衣(含男、女)逐渐改为制服式裤子。进入60年代,服装样式趋于单一,色泽也较单调,分为蓝、黑、灰、黄。改革开放后,城乡兴起西服热,多为敞穿西服上衣,不系领带。服装款式色泽多样化,女装尤突出。1984年后,城镇妇女穿着各种衣裙,亦有袒胸露臂者。
服装面料,棉布类渐少,多为麻、丝、化纤、毛涤、毛呢、乔奇纱、朱丽文、柔姿纱等。
1955年前,男性多穿家做棉、夹鞋,1955年后,胶鞋(球鞋、农田鞋、解放鞋)、皮鞋渐多。进入80年代,家做布鞋绝迹,各类商品鞋充斥市场。帽分前进帽、学生帽、儿童帽等。进入80年代,青壮年很少戴帽子。冬季则多以夹克袄、鸭绒袄帽或各种冬季防寒帽御寒。
吃
"文化大革命"前,全县城乡多以小米、玉米楂、高粱米为主,辅以面粉、粳米。农村多喜食黏豆包。人民公社化后,荞面、碗豆绝迹,1959年,农村开始办集体食堂2 086处,就餐人员16.7万人。1960年1月,食堂发展到2 200处,就餐人数23.8万人,占全县人口73%,占农村就餐人口97%。
1960--1962年,经济困难时,农村多发展代食品,有1 710个代食品加工点,2.5万人加工代食品,平均日产淀粉81吨,每人每日平均吃0.5斤代食品。1961年秋,农村集体食堂停办,农村经济好转,取消代食品。1962年秋,粮食紧缺趋于缓和。进入70年代,大办粮食,口粮品种渐少,多以玉米为主。城镇以玉米楂、面粉、大米、玉米面为主,高粱米,小米少量供应。农村多以玉米楂、小米为主,辅以高粱米、面粉。
1984年,粮食市场开放后,城乡口粮充足,品种较固定。城镇主食多以面粉、大米为主,辅以玉米楂、玉米面,不供应高粱米、小米。农村大米渐多,种麦户渐少,多以议价购买面粉。
副食多以蔬菜、豆类为主,辅以猪、牛肉、禽、蛋等。
1979年后,在城镇少数居民中涮羊肉盛行一时;1985年后,羊肉渐少,多改食猪、牛肉火锅。
县内民间素喜饮烈性酒,1927年前后,宾县盛产高粱酒、二锅头,并有少量自酿黄酒。县内年消耗近百万斤。1950年后,除白酒外,生产葡萄酒、葡萄露和其它果酒。70年代,县内自产啤酒销量大增。进入80年代,地产饮料增多,汽水、果汁露、雪梅露、参茸露等种类繁多。年节或喜庆之日,县内居民,尤其城镇,多设家宴,款待亲朋故友。机关、企事业单位宴客之风盛行。
住
宾州没治初期,居民多住土草房,山区有住"抢子"、"窝棚"、"偏厦子"者。衙署及部分富有家庭,建青砖瓦房或一面青草房,室内多为向刚大炕,纸窗居多。1955年后,居住草土结构房居多,且多为南北大炕,玻璃窗增多。
1976年后,城乡砖瓦结构住房渐多,且采光条件好,多为玻璃窗,居住条件逐渐改善。进入80年代,一般为1屋1厨和2屋1厨,少数3屋1厨或4屋1厨。1985年,开始兴建居民楼,2层或3层。城镇每人平均居住面积超过10平方米(建筑面积)。
城乡居民多睡火炕,炕面铺秫秸席或苇席。70年代中期,风行油炕(牛皮纸外刷油)。1982年后,部分居民改用人造革铺炕。城镇各种床增多,部分家庭取消火炕。
行
1925年前,宾县交通工具较少,多以步行为主,长途携带物品,以肩挑、背夹子和独轮车运载。1925年后,春夏秋3季,沿江河有船只往来,行人多搭乘。1928年开始,长途可搭大车(没有专门运送旅客的车辆)代替步行。i933年,县内开始机动车营运,长途步行者渐少。但县内各区镇间,仍以步行为主。1935年,县内出现少量自行车,代替步行。1945年,汽车停运,宾县-哈尔滨间多以胶轮车代替步行,2日到达。
1949-1953年,宾哈间通汽车(客车),宾县-宾安-新甸间,有斗子车代行。1955年后,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增多,长短途都可以车代步。
到1985年,全县自行车超过10万台。出租汽车增加,面包车20余辆,小型车(21吉普、罗马及各种轿车)40余辆。个人租车者渐多。
二 生活水平
1912年前,农民种两垧土地,农副产品全部收入,不足买1匹马。一户农民1年穿用100尺布,需36吊钱,合高粱1石3斗7升。1916年,1斤海盐,260文,1929年,1斤海盐为800文。1940年后,物资奇缺,通货膨胀,物价指数上升,城镇居民多数常年入不抵出,生活水平低下。
土地改革后,全县人民生活水平开始上升。以几种实物消费为例;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1年(1957年)的实际消费数,人均猪肉(以商业销售计算)O.3斤,食糖1.5斤,酒1.8斤,棉布26.9尺。
第二个五年计划,人均猪肉(同上)O.2斤,食糖2斤,酒1.1斤,棉布12.9尺,胶鞋O.3双,自行车万人7台,缝纫机万人10台,手表万人10块。
第三个五年计划,人均猪肉1.4斤,食糖2.7斤,酒2.3斤,棉布17.7尺,胶鞋0.26双,缝纫机万人20台,手表万人40块,自行车万人40辆;
第四个五年计划,人均猪肉2斤,食糖3.5斤,酒10.2斤,棉布23尺,缝纫机万人28台,手表万人80块,自行车万人90辆。
第五个五年计划,人均猪肉4.8斤,食糖2.6斤,洒7斤,棉布21尺,缝纫机万人30台,手表万人150块,自行车万人95辆,电视机万人4台,洗衣机万人15台;
第六个五年计划,人均猪肉4.2斤,食糖2.67斤,酒4.02斤,棉布8.1尺,缝纫机每户 O.02台,手表每户O.06块,自行车每户O.3台,电视机每户O.01台,洗衣机万人14台。
1983年,人均消费品购买力140元,其中,非农业人口262元,农民117元。
1985年,宾县居民消费水平分四个层次:
贫困型:吃穿不足,且有部分外债,无力扩大再生产,住房简陋,全县有19 444户,占总户数15.5%。
温饱型:有吃、穿、用、住等基本生活设施,生活条件一般,但不稳定,能依靠自己能力扩大再生产,全县有64 106户,占总户数51.1%。
宽裕型:生活宽裕,年年有节余,开始注重吃讲营养,穿讲漂亮,用讲高档,住讲宽敞,全县有36 129户,占总户数28.8%。
小康型:进入较高层次的消费,生活殷实,有相当数量存款,全县有5 770户,占总户数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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