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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四篇 政务
 
 
第二章 地方政权
 
 
第二节 基层政权
 
 
    宾州厅设治初期,按区域划分17个社(其中,包括方正、延寿、尚志,阿城老八牌除外),计有民和社、夹河社、敦信社、嘉乐社、三清社、长治社、阜财社、物华社、天宝社、顺时社、益智社、修礼社、陈义社。每社设乡约1--2人,社下设若干甲。
    乡约,在一社内奔走公务,为乡民解决纠纷,负责一社内催收税捐,张贴告示,命盗报案等事项。多年来,由于乡约流品太杂,积弊过深,鱼肉乡里,勒索百姓。清.光绪三十四年,宾州直隶厅同知李澍思将全境乡约一律裁撤,仿照日本市町村制,由各社居民公举乡正、乡副各1人,由巡警分局(所)审核,报厅署认可,方准充当。全厅设乡正20人,乡副19人,实行薪水制。乡正每月吉钱70吊,乡副每月50吊。具体负责催收赋税,警学各捐和田、房税契等事项,隶属厅署财政局管辖。办公处所,附设于巡警局、所内。原乡约主管之张贴告示,命盗报案等事,由巡警局、所办理。
    清.宣统元年,经同知(本年升任知府)李澍恩将宾州厅原设17社废除,划分为20个区,即增、进、幸、福、维、持、公、安、风、俗、日、臻、休、明、人、民、永、庆、康、乐。并在各字头冠以宾字。同年三月,将宾持区划给方正,十一月,设治阿城县,将宾州所属臻、休、明、人、民、永、庆、康、乐9个区划给阿城。
    民国时期,基层政权组织为警察分局(所),负责承办地方行政、治安及剿捕匪、盗等事项。每区设区官1人,巡官2人,一、二等警长各1人,警士30余人。区下设村,村设村长1人。全县共有8个区,314个村。第1区(宾州)有16个村,第2区(平山)有27个村,第3区(满家店)有20个村,第4区(满井)有72个村,第5区(东庙岭)有72个村,第6区(宁远)有39个村,第7区(全孝)有42个村,第8区(老营口)有26个村。民国9年1月,归并各分所,各区都改为保安警察队。民国17年,武装警察另建机构,8个区设行政警察局(所)。民国18年2月,警察局(所)改为公安局(所)。
    民国19年,县政府在县长亲自监督下成立自治辅导会,吕松涛为县自治辅导员。各区成立自治区公所,设区长1人,助理员1人,雇员1人。区下按户数设甲,甲设甲长1人。城区(宾州)区长李国明,二区(平山)区长刘品章,三区(满家店)区长杨洪业,四区(满井)区长赵濯华,五区(枷板站)区长(不详),六区(宁远)吴瑞林,七区(平坊)区长卢冠雄,八区(老营口)牟春秀。各自治区公所负责承办地方行政,和选举事宜。
    1936年以前,由各警察署承办地方行政事宜,先由警察署进行户口调查,10家编为1牌(基本上以屯为单位,10牌为1甲,数甲设1保。从1936年起实行保甲制。全县在各警察署直接管辖下,设24保,366个甲。保设保事务所,配正副保长各1人,事务员、雇员若干人,甲设甲事务所,有甲长、信兵各1人。
    1938年,二道河子保移交阿城,并增设海利保、太平保、永发保。1940年1月,实行街村制,将各保事务所撤销,新设置27个街村公所。1943年,撤销海利村、团山子村、庙岭村、太平村、新民村、财神庙村。1944年,又撤销永发村。1945年,全县有19个街村。即宾州街、居仁村、蜚克图村、糖坊村、满井村、鸟河村、万发村、猴石村、永利村、宾安村、新甸村、摆渡村、宾公村、宁远村、汤什河村、常安村、三宝村、全孝村、猞猁村。各村设有村长1人,助理1人,司计1人。下设庶务系、行政系、财务系、民籍系。1943年,将系改股,撤销民籍系,增设产业、动员2股。每股设股长1人,雇员2-3人。
    东北沦陷时期推行的保甲、街村制,是伪基层政权组织。它是直接统治、奴役人民,压迫人民的工具。在地方推行10家连坐,1家犯法,9家株连。在山区实行三光(杀、烧、抢)政策,制造无人区,实行并大屯,搞集团部落,发放国民身分证,限制人们自由活动。征国兵、军马,要出荷粮、草,抓劳工,要俸仕队等,都是非打即骂,强征硬敛,苛捐杂税,强迫缴纳。日本军国主义通过伪基层政权,对中国人民肆无忌惮地实行法西斯殖民统治。
    1945年8月15日伪政权解体后,县政府临时主席王恩周,派职员分赴各街、村,选定街村长。当时,全县19个街村长,有l街6村是选任的新人,其余12个村由原任村长担当。组建的街村政权组织,都是原有伪街村职员,由县临时主席加委任命。
    1946年1月,县委按北满分局书记陈云指示,由县委委员带队,派大批干部(主要是关内来的老干部)组成工作队下乡,分片发动群众,开辟工作,组建区村政权。到同年4月,各区政权相继建完。城区区长杜敬彬,宾安区长关崇茂,宁远区长葛殿有,糖坊区长刘坤,满井区长孔昭林,蜚克图区长王远,居仁区副区长赵天池,新甸区长鲍颖新,宾公区长傅起恩,三宝区长周宪儒,猴石区长王景福,常安区长王玉山,汤什河区长赵长富,永利区长张英才,鸟河区长洪海山,万发区长刘海峰,猞猁区长齐英杰,摆渡区长洪建勋,全孝区长宋芳。
    1948年3月土改结束,开展大生产运动。为便于领导,将全县19个区,划为新甸、宾安、英杰、城厢、宁远、糖满、宾西、胜利、三宝、民和、万发、全孝等12个区。
    1949年4月,经县政府委员会讨论决定,将区长、副区长改称为主席、副主席。同年6月,将全县各区旧习惯称谓,改为顺序称谓。城区改为一区,宾西为二区,糖满为三区,万发为四区,民和为五区,新甸为六区,宾安为七区,胜利为八区,宁远为九区,三宝为十区,全孝为十一区,英杰为十二区。同年10月,将糖满划为三区、四区(满井),万发改为五区,以后顺延,全县共有13个区。
    1950年1月,将各区主席、副主席又改称为区长、副区长。同年7月,从胜利区划出摆渡区(10),并恢复常安区(12),全县共有15个区。
    1955年6月,将全县14个区政府改称为区公所,城厢区改称宾州镇。
    1956年3月,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和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文化事业需要,根据省委“关于并大区,建小乡”的指示精神,将14个区公所撤销,重新建立3个镇,42个乡。即宾州镇、宾安镇、新甸镇,西川乡、向阳乡、常胜乡、居仁乡、东兴乡、吉源乡、糖坊乡、永和乡、太平乡、满井乡、物华乡、万发乡、鸟河乡、城子乡、临江乡、经建乡、永利乡、常兴乡、民有乡、新民乡、大通乡、新安乡、玉泉乡、万春乡、普安乡、前进乡、摆渡乡、宏飞乡、宁远乡、爱国乡、双峰乡、青阳乡、光思乡、常安乡、宾阳乡、和平乡、三宝乡、共和乡、平坊乡、务本乡、宝泉乡、英杰乡。
    1957年3月,为了加强领导,便于工作,经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大通乡并入新民乡,爱国乡并入宁远乡。全县共43个乡镇。
    1958年3月,43个乡镇合并为23个乡镇。基层政权变更表(附表)
    1958年3月,常兴乡、新民乡划归宾安镇,玉泉乡划归新甸镇,前进乡划归胜利乡,宝泉乡分3部分划入平坊、英杰、宾州。全县合并为18个乡镇。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和省、市委的指示,在高级合作化的基础上,实现人民公社化。全县成立18个乡、镇人民公社,原乡撤销,改称人民公社。
    1960年2月,将英杰并入居仁公社,满井并入鸟河公社,青阳并入宁远公社,全县共为15个公社。
    1961年4月,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将居仁分出英杰,糖坊分出永和,鸟河分出满井,宁远分出青阳,常安分出光恩,全县共20个人民公社。
    1964年撤销宾安镇,改为人民公社。全县为21个人民公社。
    1967年3-9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各人民公社陆续改成革命委员会。
    1972年6月,从平坊公社划出松江镇。
    1976年10月以后,"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全县有22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松江镇革委会改称松江镇人民政府。
    1983年10月,宾西人民公社改为宾西镇。
    1984年3月,22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撤销,改为22个乡、镇政府。同时,成立22个乡镇经济管理委员会,247个大队改为村。并将宾安、胜利改为镇。
    1985年3月,将宁远、糖坊改成镇。至此,全县有8个镇,14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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