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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志》
 
 
第四篇 政务
 
 
第四章 临时政权机构
 
 
第二节 维持会
 
 
    一  地方维持会
    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入侵,东北三省沦陷,1932年2月,伪吉林省政府派贾文凌任宾县县长。贾到任后,拼凑组织宾县地方治安维持会。县长贾文凌为正会长,商务会长张文垣,财务处主任郑馨谷,电话局长王岱为副会长,刘奎胜、王振林、李荫南等为委员。当时,吉林抗日义勇军总指挥冯占海,率宫、姚旅抗击日伪军,在宾县境内与敌人战斗有半年之久(拉锯2个来回),维持会辅助伪县政权,负责接待和供应工作。东军(指抗日义勇军)来了打红旗(青天白日满地红),西军(指日,伪军)来了打自旗(日本旗)。其中,郑馨谷、王岱,刘奎胜等被日伪统治集团重用,成了汉奸亲日派,1945年8月15日,宾县光复后被人民镇压。
    二  宾县地方治安维持会 
    1945年8月15日,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垮台,东北光复。8月17日,宾县以伪县长王恩周为首,纠集地方仕绅,拼凑临时政权机构一一宾县地方治安维持会。其目的是维持地方治安,接待过往苏军,收容日本难民,准备迎接国民党中央政府派遣的接收官员。伪县长王恩周为会长,伪宾州街长李芳亭为副会长。下设秘书系、总务系、保安系、招待系、监察系共50余人组成.
   宾县地方治安维持会组织人员表
    (1945.8.17--1945.11.9)
  会  长 王恩周 伪县长 
  副会长 李芳亭 伪宾州街长 
      秘书系 
  主任委员  胡太清 宾县仕绅 民国时期  中学校长
  委   员 顾奇单 
    委    员  卢祥元  民国时期  自治区长 
  委   员 张宝树 伪文书股长   
    总务系
  主任委员 李芳亭  (兼)
  委  员 马文凯 伪经理股长
   委   员 张 钦 伪县公署司计
    保安系    
   主任委员 李芳亭  (兼)
   副主任委员  于会堂  伪国军少校、县公安局长,保安大队长
   委    员 王书喆 伪退职警佐
   委    员 李春和 伪警佐
   委    员 王明轩 伪退职警佐
      招待系
   主任委员  陈伯恒 工商会长
   委   员 刘 伦 俄语翻译 
   委   员 刘跃武 俄语趣译 
   委   员 高树华  日语翻译 伪庶务股长
   委   员 刘彦协 伪教育科长
  委   员 宋文湘 伪兴农合作社理事
   委   员 刘德懋 伪总务科长
    委    员  曲绎经  伪财务科长
    委   员 王恒志 伪行政科长
    委   员 陈克宏 伪动员科长
    委   员 张洪儒 伪工商股长
    委   员 陈永明 伪银行行长
    委   员 徐忠懋 伪检察官
    委   员 刘庆勋 伪审判官
    委    员 胡××  伪大兴当经理
    委   员 杨世酿 伪税捐局长
    委    员 杨藏塘 伪专卖署主任
    委    员 李恩霖 伪电报电话局长
    委   员 黄仁秋 伪工商会理事
    委    员  李静海伪职业辅导部部长
    委   员 贲绍元 伪医院院长
    委   员 张椿宾 县仕绅 
    委   员 李相齐 伪东关校长
    委   员  田凤林 伪宾州校长
    委   员 王笃学 伪西关校长
    委    员 周文献 伪宾县国高校长
    委    员 石增和 伪宾县女高校长
    委    员  李 舒 宾县国民党部负责人
    委   员 车启元 伪宾县社会馆长
    委   员 顾长庚 俊升恒经理
    委   员 徐 杰 伪南关校长
    委   员 赵宏斌 宾县仕绅
      监察系 
    主任委员  郑馨谷  伪宾州协和会长  国民党东党部书记长
    委   员 杨明俊 伪银行监察
    委    员 沈汝卿 伪兴农合作社监察
    委   员 李树堂 伪教育科监察
    同时,还以伪国军23团少校于会堂和他带来的伪国兵100余人成立宾县保安大队,以程鹏九、李喜林为首和新招募40多人,成立宾县商团。
    县维持会成立后,用电话通知各村公所,按县办法成立村地方治安维持会和保安中队。这样从县到村,伪警察、伪官吏摇身一变又都成为维持会成员。
    1945年1O月18日成立宾县政府,滨江省政府主席谢雨琴委任王恩周为宾县政府临时主席。同年11月2日,滨江省政府任邹北影为宾县政府临时主席,王恩周离去。宾县地方治安维持会解散。
    [附件]   
    协和会宾县本部   
    伪满协和会是由日本关东军直接着手筹建,从思想上统治中国人民"思想的教化的国民组织",协和会是与满洲国同时产生的一种国家团体,它不是政府的附属机关,也不是与政府对立的机关,而是政府的"精神母体”。所谓"精神母体"就是"建国精神",以实现"日满一德一心,民族协和,王道乐士,道义世界"为理想的"天皇圣意"。
    1937年,成立宾县协和会,全称是"满洲帝国协和会宾县本部"。县本部长由县长兼。副本部长由副县长兼。设专职事务长1人(日本人),在副本部长(副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协和会本部的日常工作。
    协和会宾县本部成立后,确认纲领为"建国精神之发扬,民族协和之实现,国民生活之向上,宣德达情之彻底,国民动员之完成"。
    县本部设事务长1人,部员2-3人,翻译及办事人员3-5人。本部下设4个班。
    1  指导班
    负责向"国民"摊派捐献物资,现金摊派储蓄券,搜集反满抗日情报,宣传日伪颁发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安置日本移民。
    2 青少年班
    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监督学校青、少年团组织活动。
    3 勤劳俸仕班
    强迫20-24岁青年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勤劳俸仕),负责防空训练和指导"协和义勇奉公队"活动。
    4 庶务班
    处理本部日常工作。
    在县本部直接统辖下,还有以下各单位:
    1 军人后援会
    搜刮人民物资,财物,支援日伪军队,围剿抗日力量和对华侵略战争。
    2 国防妇女会
    强迫妇女(其中包括妓女)迎送和慰问日伪军队,支援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战争。
    3 青年训练所
    对25岁以下青年进行军事训练。加强奴化教育,使其成为效忠日伪的骨干力量。
    4 协和义勇奉公队(棒子队)
    辅助日伪军队,维持治安秩序,进行防卫、警护工作。
    5 协和青少年团
    年满16-19岁为青年团,年满10-15岁为少年团,在各中、小学校进行专门训练。
    全县各街村、机关、团体、学校分别建立协和分会。
    协和会为了发展组织,在"国民"中扩大影响,强迫"国民"入会。凡年满18岁以上的各族"国民”一律交纳会费,填写申请书,即为会员。每人发给会章1枚,作为标志。协和会宾县本部组织机构人员表(附表)
    协和会是伪满特务机关的辅助组织,专门掌握人民群众的思想动向。协和会纲领提出"宣德达情之彻底”,实际是通过协和会和青年团组织,在城乡进行晴查暗访地下党和抗日联军的活动情况,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社会舆论和对伪满实行的各项政策的反映等。宾州分会书记卢祥元曾向山内事务长报告,他在工夫市路过,听到两入密语,说鞍山制钢厂被飞机炸毁,不能生产,眼看日本子即将完蛋。汤什河分会长周乃彬曾反映群众对修水利工程有不满情绪。宁远分会长王静波反映人民对交纳出荷粮有抵触。协和会县本部将搜集到的情况汇集成册,重要的向省本部报告。
    日伪统治集团,根据所掌握的人和事实材料,拟定黑名单,在"战局非常时期”,分别采取杀害、逮捕、监视、注意等措施,加以防范。
    1937年冬,协和会宾县本部配合日伪军"治安肃正",组成一个庞大的宣抚班,对抗日联军活动根据地三岔河、元宝河、大泉子、财神庙、平坊等山区进行清乡活动。三岔河、元宝河则逐屯、逐户、逐人进行清查。这次活动,以警察为主体,伪政府主要人员,社会名流都参加行动。有行政科长单幼萱,总务科长宋文湘,财务科长阙立权,警务科长祝大同,庶务股长王景堂,会计股长罗云庆,警务科警尉刘玉坤(以上3人是日人重冈带来的亲信)和王岱、郑馨谷等都负主要责任。
    凡是参加过抗联,或当过胡子和与抗联有联系的人,都在清乡之列。强迫群众揭发告密,实行10家连座制,互相打连环保,1家有事,9家株连。这次清乡将元宝河与抗联有联系的李芝,黄香圃的儿子抓到城里,在西门外活埋。另外,对有怀疑的人都列出名单,由警察署和警察分所进行掌握,并监视其行动。
    这次清乡以后,参加过反满抗日活动的人都隐姓埋名,逃往外地。
  一 伪宾县青年训练所
    1938年,成立伪宾县青年训练所,受协和会宾县本部领导。每年分期分批在城乡青年中挑选骨干进行训练。训练科目分学科和术科两种。学科以伪协和会纲领为主要内容。对受训青年进行效忠日寇的奴化教育,使之成为骨干力量。术科授以简单的军事知识和刺杀、投弹等要领,为征集伪国军打基础。
    伪宾县青年训练所,每年训练2-3期,每期2-3个月,学员40-50人。从1938-1945年,8年期间共训练青年1 200多人次,由训练所毕业后,回到各村,都成为当地青年分团的骨干,充当各分团长、班长,对各街村青年进行训练。这一部分受训练的人,回去后对广大城乡青年,进行严格训练。科目学不会,则拳打脚踢,打“协和嘴巴”,迟到要罚跪,开小差抓回来要蹲黑屋子,打黑红棍子。青年训练挨打受骂,如过鬼门关。
    青年训练,有权有势有钱有地的子弟都不参加。凡是穷家子弟,到年龄都要参加训练,咬牙忍受痛苦折磨。一直到"八.一五"光复。
  二  勤劳俸仕队
  1942年11月18日,伪满洲国制定《国民勤劳俸公法》和《国民勤劳俸公队编成令》,凡年龄达到20-23岁的青年男子,不被征为国兵者,都有义务参加勤劳俸仕队。勤劳俸仕队服役时间在3年之内,共服役12个月,必要时可延长。勤劳俸仕队劳役范围包括军事生产、铁路及公路的修筑,水利、造林、土地开发、重要生产、农作物收获、救灾等。勤劳俸仕队编组,按地区准照军队形式进行。
    勤劳俸仕队是伪满政府和协和会,强制征集青年服役劳动的组织。
    宾县第一次勤劳俸仕大队,是在1943年3月1-7月15日组成。1个人队,共900人,在阿城县马家窝堡修江堤。
    大队部
    大队长 宋文湘 兼司令
    司令副  阿什贺广实(日本人)、李笑天、赵日旭(兼会计)、吴匡非(兼总务)、白昕洁(兼教官)、王乃书(兼教官)、刘荣章(兼翻译)    
    中队长 李树仁、王中权、曹洪德
    宾县第二次勤劳俸仕队,是在1944年4月1-9月14日组成,2400人,分两个大队。
    第一大队部1 200人,在阿城县天理时,为日本开拓团修水库。    
    大队长 王恒智、刘德懋(兼司令)
    大队副 曹洪德
    司令副  阿什贺广实(日本人)、李笑天   
    教 官 王乃书、王文华、陈学顺
    中队长 高万江、贾树华、于显君、韩名岩
    第二大队1 200人,在哈市洋灰窑修防水江堤。
    大队长 方永贵
    大队副 缪国卿
    中队长 杨秉衡、王中权、王家丰、顾九洲
    宾县第三次勤劳俸仕队,是在1945年3月1-8月15日,组成1个大队,1 800人,在铁岭乱石山修军事工程(山洞)。
   总队长 边盛瑞
   司令副 张振儒、郭维城、刘树林、鲁树桐
   第一大队长 边盛瑞(兼)
   第一大队副 杨秉衡
   中队长 顾九洲、傅振环、董 贵
   第二大队长 周筱康
   第二大队副 董文祥
   中队长 王中权、于林生、马占奎
   宾县第四次勤劳俸仕队,是在1945年4月-8月15日,组成一个大队,900人。在三棵树机务段,修路,学开汽车。
   大队长 李笑天
   中队长 侯志、赵春林、焦富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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