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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巴彦州设有专用消防设备,附属城警左右区(《呼兰府志》卷二)。民国初年,卫生消防队附设于巴彦警察所内,配队长1人,雇员1人,巡长2人,警士24人,备有水龙车等消防设备。伪满时期,巴彦县城内消防队配主任班长1人,班长2人,队员20人,夫役7人,受警察署长指挥,从事消防、卫生事宜。消防器具有全水龙车1,小荷车1,水管铁车1,底龙根3,水龙带3,铜水龙头1,铜水龙嘴2、白龙布箱2,白龙布袋30,防火衣5(套),防火外套20;防火帽25以及应用工具55件。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加强了防火工作,整顿消防队伍,更新设备,使灭火能力不断加强。196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消防组织体制纳入现役,统由征集补充兵员中解决。1980年以来,在公安局北院增设消防中队,连级建制,设正、副指导员,正、副队长各1人,下设2个战斗班,1个司机班,1个后勤班。总编制31人,经费开支由省军区和消防总队负责,营房建筑维修、器械设置由县负责。主要装备有CA12P型泡沫消防车两台,前置泵水灌泵浦车1台,轻便消防车1台及其他设备。消防队的全体干警,平日苦练消防技术,时刻警惕,每遇火警,一分钟之内可整装出动。此外,亚麻厂、粮库、粉米厂、油厂、机械厂等也设有不脱产的消防队和简易灭火设备。各乡、镇成立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制度,6级以上大风,高升"防火旗",禁止用火,杜绝火源,火灾次数大为减少。
从1945到1985年的40年中,全县共发生大小火灾152起。
附:历时期重大火灾71起。
△宣统元年6月(1909年),巴彦州第三幼女学校(原城镇方正街路西)失火,毁讲堂3间,寝室2间。九月初一兴隆两等小学寄宿舍5间毁于火。
△伪康德元年7月至康德2年11月未(1934年至1935年),全县共计烧毁房屋115间,其中有60户全被烧光,烧毁登场谷物2 500余石,合计损失伪国币4.18万余元。
△伪康德4年(1937年)西集镇大火,半条大街被烧。
△1945年12月,八路军留守部队营部(日本东大营)大火,枪支弹药全部烧毁。
△1949年5月7日午,兴隆仓库大火,十几分钟蔓延全仓。绥化、呼兰消防队前来灭火,午后6时始灭。烧毁圆仓子8个,木制大仓库两个(长200米,宽30米),烧毁粮食及豆饼327.8万多斤,损失各种器具财物核东北地方流通券2 056万元;铁路损失1.29亿元。
△1950年4月5日18时许,县城新华书店李某吸烟起火,5间仓库全部烧毁,损失东北流通券两亿多元。
△1950年4月10日14时许,兴隆区大有村万发屯张某沤粪起火,蔓延全屯,共烧21户。烧毁草房33间,仓库及棚子10余座,粮食83石,谷草5 550捆,秫秸4 000捆,大车2台,死猪8头,鸡30余只及部分衣物、家具、农具,价值东北流通券7.1亿元。
△1951年4月4日,二区良乡村黄清屯农民张某沤粪引起火灾,14户全部被烧。
4月6日晨,三区松山村于家屯于某做饭引起火灾,燃烧一天共损失粮谷6.6万斤,衣服、被褥94件,猪、禽家48头(只),柴草5 000捆,房子27间及部分农具。
△1951年4月,八区文化村腰窝堡屯纪某大风天烧火,把全屯70余户全部烧光,井傲烧着,牲畜家禽等活物全部烧死。
5月12日午,六区庆胜村民主屯阎刘氏做午饭引起火灾,烧死自家马两匹,火势蔓延全屯,46户之中有30户的房屋、粮食、牲畜、农具、衣物等被烧,折合人民币(旧币)1.57亿元。
△1953年,亚麻厂电灯短路发生火灾,34间厂房及机器设备全部烧毁。
△1961年12月22日12时,洼兴供销社照相服务部烧火不慎,引起火灾,蔓延四邻,烧毁照相设备、缝纫机、衣服、布匹、棉花等物品,损失价值1.1万元。
△1962年3月27日15时,临江公社远大大队南江套子发生荒火,烧死马3匹,花轮车1台,共计损失1.25万元。
4月2日午,榆树公社丰农六队火灾,烧毁房屋4间,烧死马17匹,烧毁种子2 981斤及农具、用品等,损失8.7万元。
4月15日,西集公社王某在少陵山东坡开镐头荒吸烟起火,烧荒地45垧,其中杂幼树面积30垧,烧毁幼树2.16万多棵。
4月27日15时,龙泉公社福乡大队东山发生山火,烧毁幼林30余垧,烧毁幼树100万株左右,损失2万余元。
4月27日9时许,临城公社长林大队武某在金星大队东山开荒时吸烟起火,烧毁山地长达5华里,宽半华里,幼树250万株,损失5万元。
9月7日,临城公社临山大队(陈帽铺屯)孙某扒炕起火,5户受害,烧毁房屋5间,各种衣物90件,粮食763斤及家具等损失约6 515元。
10月9日7时,长春公社福合大队李某(痴子)扒炕烧火引起火灾,受害3户,烧死新生幼儿1名,烧毁草房5间,粮食2 150斤,土豆3 000斤、衣物、被褥39件和家具等。
12月1O日,兴隆镇棉麻社发生重大火灾,烧毁厂房2问,皮棉2.51万斤,损失2.09万元。
12月5日9时,兴隆镇巴、木、通铁路修建处家属宿舍陈某之妻上街买米,将6岁、4岁两男孩及不满1周岁女孩锁于屋内,小孩玩火引起火灾,大孩子砸碎窗户跑出,二孩子烧成重伤,女孩当时烧死。同时烧毁房屋两间及全部家具和衣物。
A1963年3月8日20时35分,县印刷厂火灾,烧毁房屋7间、印刷机两台、工具和部分零星物品,共损失7 700元。
3月23日至29日,东胜公社山林荒地连续发生4起火灾。计烧掉荒山75垧,山林29垧,损失幼树56万棵。
4月2日13时,红光公社建国一队焦某的7岁男孩、4岁女孩和来串门的5岁男孩,3人在小棚子玩火,均被烧死。
4月3日11时许,从人和公社巨贤七队的东南山向复兴公社永祥大队刮来山火。又该队王某、张某捞地时吸烟,引起火灾,烧毁荒山34垧,幼树10万多棵。
△1966年1月6日晚12时许,巴彦迎宾饭店火灾,烧毁门房13间,面粉及部分物品,损失达7 790元。
△1968年4月25日12时许,华山公社泡沿二队房某家棚子起火,有9户受害。烧毁草正房15间,仓棚12间,房木两间,粮食、柴草,衣物等共计损失1万元。
△1969年3月26日,兴隆白铁综合社鞭炮车间烘干炮药,引起爆炸,发生火灾,7间厂房(厢房)全部被烧毁,距厂房10余米远的2栋宿舍也同时着火,除损失1万余元外,死亡3人,重伤6人,轻伤28人。
△1972年1月至5月,全县共发生火灾27起,重大火灾6起,共烧掉厂房2 390平方米,居民住房91间,以及各种机器设备,原料物资和柴草油粮,价值67.44万元。
3月15日10时许,第二良种场临时电工张某因烤猪头引起火灾,将331平方米的厂房,7 000余斤大豆、仪表6块、电线615米、电动机4台,以及其它设备全部烧毁,共损失1.97万余元。
△1972年4月2日11时25分,县亚麻厂发生重大火灾,经哈尔滨、木兰、呼兰消防中队及县城职工、附近公社社员努力抢救,于翌日7时捕灭。烧毁剥麻机2台,电动机14台,厂房1 800平方米,胶车3台、汽油1 500斤、机油400斤,煤油134斤,干茎麻8吨,草苫子8.15万多块及其它物资,计损失50.78万元。
5月5日12时许,大风七级左右,洼兴公社金荣二队队长许某去生产队途中吸烟引起火灾,烧毁生产队房屋11间,社员房屋32间,生产队储备粮5.6万余斤,口粮3.8万余斤,谷草3万余斤,烧死羊25只,以及衣物等,共损失3.2万余元。
△1974年9月22日5时许,城关公社东方红街王某扒炕烧火引起火灾,3户6间房屋全部烧毁,及室内家具、衣物、粮食等,共计损失7 800元。
9月23日13时许,兴隆站前饭店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烧毁房屋550平方米并室内物品,损失2.9万余元。
1O月12日13时,长春公社万和大队吕某两个小孩在看地窝铺烧苞米,窝铺起火,哥俩全被烧死。
12月4日13时许,兴隆公社永利一队马某家的小孩玩火引起火灾,烧毁房屋7间、粮食1 000余斤,现款425元、被褥20余床及各种衣物、家具等,共计损失7 400元。
12月31日5时许,洼兴公社兴范大队用火烤拖拉机,引起火灾,烧毁房屋7间,55东方红胶轮拖拉机、54东方红履带拖拉机各1台及其它各种物品,计损失2.18万元。
1975年1月5日2时许,安宁公社永久分销店营业员刘某吸烟将烟头扔到货架子上引起火灾,烧毁营业室仓库、厨房、宿舍共7间,烧毁货物80%,损失4.55万元。、
8月3日5时许,永发公社永安大队拖拉机库火灾,烧坏拖拉机1台,草房两间,损失1万元。
4月23日9时许,华山公社泡沿大队宋某小孩玩火引起火灾,10户被烧,烧毁草房17间、棉花175斤,柴草4 560捆,粮食1.62万斤,损失1.21万元。
4月29日,天增公社古山一队饲养员陈某酒后将点燃的油灯放到马棚内扇车上,即回家睡觉,晚8时许被马驹子将油灯碰倒引起火灾,烧死马18匹(幼畜3匹);烧掉粮食1O 980斤,制米机2台,粉碎机1台、铡草机1台,配电盘1台;化肥1吨,谷草2 530斤,马槽3个,烧掉草厢房7间,以及其它物品等,共计损失4.27万元。
5月9日2时许,太平公社示范分销店拉炮爆炸造成火灾,烧毁房屋4间及部分商品,共损失1.2万元。
6月21日16时左右,兴隆防雹炮弹厂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烧毁房屋11间、损失防雹炮弹1 000个,雷管1.4万个,炸药百吨。死亡1人、轻伤5人。共计损失1.85万元。
6月30日5时许,为民公社林青一队孙某因做饭引起火灾,烧毁房屋两间及衣物、粮食等,并烧死小孩1人。
9月14日15时50分,兴隆镇生产资料批发部鞭炮仓库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死亡1人,炸伤12人(重伤3人),烧毁土木结构仓库90平方米,共损失3.3万元。
12月5日23时,洼兴公社兴范大队知识青年点扒炕引起火灾,烧毁房屋及衣服被褥等,损失8 100余元。
△1976年1月21日午,兴隆镇木工社用废煤烧炉子引起火灾,烧毁办公室、门市部、木工车间和邻近被服社的被服车间共计26间,加上两社的小型设备(其中电机七台)、木器、衣服车间的半成品,共损失3.1万元。
2月8日(一说2月30日)19时许,康庄公社哈尔滨市第三工具厂知识青年农场,烧炕引起火灾,烧毁房子15间,行李90余套,木箱8个,及其它物品等,共计损失3万余元。
2月28日,天增公社合胜六队铡草机的动力线脱落引起火灾,烧毁房屋4间,电动机1台,农机具30余件,种子3.7万斤,加上各种农具,共损失7 000余元。
3月30日9时许,兴隆镇站前饭店发生火灾,烧毁饭店、旅店467.2平方米及部分物品,共损失2.35万元。
4月18日9时,德祥公社春秋七队铡草时因电动机短路起火成灾,烧毁房屋5间,谷草1.2万斤,电动机、粉碎机、铡草机、米碾各1台,配电盘1个,共损失1.1万元。
5月8日4时许,驿马山哈尔滨毛纺厂青年农场宿舍发生火灾,共烧毁房屋17间及劳动工具、生活用品、衣物等,共计损失2.67万元。
5月27日午,镇东公社红光四队张某做饭引起火灾,烧毁18户的房屋26间,小棚子22间;粮食2.95万斤;柴草、被褥、缝纫机、自行车及各种家具衣物,共损失1.6万余元。
7月27日1时许,兴隆镇红光棉织厂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全部厂房9 OO平方米,设备原料,损失6.97万元。
10月15日3时许,山后公社大德供销社营业员满某在营业室内拢火取暖引起火灾,烧毁5间仓房及各种商品800余件,共损失3万余元。
11月15日,复兴公社良种大队于某偷拖拉机站的柴油点灯引起火灾,烧毁房屋3间,烧死3人,重伤2人,轻伤1人。
12月30日18时许,西集公社哈尔滨二轻局少陵河农场烧炕引起火灾,烧毁房屋15间、木床120张、行李30套及小卖店物品等,共计损失3.35万元。
△1977年5月12日午,长山公社清瑞四队潘某午饭烧火引起火灾,4户受害,烧死1人,烧毁房屋9间,粮食4 935斤,被褥、衣物208件,以及其它物品,共计损失5 640元。
9月15日23时许,天增公社合胜四队扒炕烧火引起火灾,烧毁房屋9间,烧死耕牛22头,重伤2头,大小马槽5个,大缸两口,共计损失2.13万元。
10月7日午,康庄公社庆胜一队电工在场院乱接电线引起火灾,烧毁粮食97 940斤。损失1.83万元。
10月14日3点钟,镇东公社同心大队第四生产队马棚失火,烧死役马20匹,烧毁马棚5间,农具20余件及其他物品。
1O月22日14时许,兴隆公社油厂因焊水化罐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烧厂房168平方米,共计损失5 000元。
△1978年1月26日9时许,西集公社联合厂,曹某、全某用明火烤车造成火灾,烧毁60马力柴油机1台、发电机1台、砖瓦房屋9间,共损失2万元。
△1980年,振平公社招待所保管员吸烟引起火灾,烧毁砖房9间,被褥60余床,损失8 000元。
△1981年1月28日4时许,太平公社胜利大队通讯员因烧炕未等柴禾燃尽,即出外赌博,烧毁大队办公室、卫生所、武器库共5间和房内一切设备及财产。损失4 000余元。此外,还烧毁自动步枪5支、半自动步枪3支、轻机枪1挺、五三式轻机枪1挺、四O火箭筒1具。
4月天增公社庆胜一队王某的6岁小孩,偷拿打火机玩火,发生火灾将曲某小女孩烧死。
5月19日15时许,巴彦县烟酒公司兴隆批发部因工人在施工中,将烟头扔到天棚锯沫上引起火灾,将300平方米的房盖及门窗全部烧毁。损失8 910元。
9月23日晚,洼兴粮库青年油厂烧火炕烘木板,看管人员擅离职守,次日凌晨2时许,木板被烤着起火,将8间厂房全部烧毁,并烧掉木板及电机、油压表等设备,共计损失1.5万元。
△1982年4月13日,巴彦油厂工人王某等4人去驿马山闲逛,吸烟时将燃着的火柴扔在干草地上引起火灾。由驿马山林场工人、西公集社3个大队社员530人,历经3个多小时奋力扑打将火扑灭。共烧毁人工林120亩(10年生以上者15亩,3~5年生的105亩),共烧毁树木2.88万株,损失1.2万元。
△1983年2月18日20时,西集公社兴旺五队饲养员乔某用烧炕火围马料缸:将煤油桶烤着起火,烧毁草泥房7间,烧死耕马11匹、骡子1头、驴1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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