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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志》
第五篇 公安 司法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法制宣传
自县司法行政机构成立至1985年,协同有关部门,以新《宪法》和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县普遍展开,共印发、转发各种宣传材料5 800多份,印发宣传布告和禁赌通告1.1万多份,广播宣传9 100多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89次,召开法制宣传会议6 300多次,出板报专栏2 535期。从而,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起到减少纠纷、减少诉讼、减少犯罪的作用。1985年民事纠纷比上年下降42%,法院民事案件下降43.5%。同时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揭发检举犯罪分子和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积极性,全县共揭发各种犯罪线索1 584件,违法犯罪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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