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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清初原属索伦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设置黑龙江将军,于呼兰河设八卡伦,巴彦当隶属黑龙江将军,而就近辖于八卡伦之内。雍正十二年(1734年)设呼兰城守尉,巴彦归其管辖。同治元年(1862年)于呼兰城东北境之巴彦苏苏设立呼兰厅,而呼兰厅直辖于呼兰城守尉。光绪五年(1879年)改城守尉为副都统,呼兰厅归呼兰副都统管辖。光绪三十年(1904年)升呼兰厅为府移治呼兰城而设巴彦州,巴彦州又直辖于呼兰府。
民国2年(1913年)变州为县。民国3年(1914年)8月设绥兰道,本县归绥兰道所辖。民国18年(1929年)2月25日撤绥兰道,本县直接归黑龙江省管辖,为一等县。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3月9日黑龙江省政府改称黑龙江省公署,巴彦为其管辖,为7个甲等县之一。伪康德元年(1934年)1O月11日伪满洲国重新划省(将东北划为14省),巴彦县归伪滨江省管辖,为6个甲级县之一,直至伪康德12年(1945年)8月15日本县解放。
本县解放后,归属多有变化,初仍归滨江省管辖。1946年1月归松江省哈北专员公署领导。1947年改由松江省政府直辖。1954年8月1日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归绥化专署。1958年8月归松花江专署(由绥化专署改称),1960年4月为哈尔滨市郊县,1965年6月仍归松花江专署(原松花江专署复改称绥化专署)领导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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