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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庄会
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呼兰厅同知壁良深感厅境地面辽阔,兵力单薄,遇事实有鞭长莫及之势,遂于厅属境内普遍设立联庄会,以清盗源,弥补兵力不足。无论城乡,不分旗人汉民,一律以10户为牌,每户出一身强力壮者组成一牌,公选1人为牌首,负责一牌之事务,做小尖角旗1面为指挥旗帜;5牌为一甲,计50人,选甲长1人,做半大尖角旗1面,铜锣1面,2甲为1团,共100人,选正副团总各一人,做大尖角旗两面,铜锣一面;5团为一路,共500人,选路总1人,副总1人,做大方旗两面,铜锣一面。分东西南北四路巡更查夜,保卫地方。并以牌为单位,做一长条凳,上插一牌,书写每家姓名,人口数目,并插牌灯一盏,上写街名,第几牌等字样以备查询。又设木梆一个,牌内居民夜间转换打梆,不许间断。
(二)、自卫团
巴彦自卫团初名保甲团,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联庄会改。全县共分五保,设自卫团45个,有官长99人,班长71人,团丁1 045人,枪1 178支,子弹47 247粒。每保设团总1人,团长1人。第一保辖自卫团4个,分驻县城西北隅、西南隅、东南隅、东北隅,分管25甲,250个牌;第二保辖自卫团11个,分管龙泉镇及附近各乡村的54甲,824个牌;第三保辖自卫团12个,分管炮手镇(今复兴乡)及附近乡村的62甲,940个牌;第四保辖自卫团10个,分管兴隆镇及附近乡村的66甲,927个牌;第五保辖自卫团8个,分管西集镇及附近各乡村的67甲,661个牌。
民国17年(1928年),自卫团做了调整,四乡配置地方武装保甲,计有乡丁800人,其中有常驻和散在乡丁400人。"九·一八"事变前后,每个区都有1个保卫团,乡为甲自卫团,设保董,每甲团有兵丁30至40人,直接受区保卫团节制。伪满康德5年(1938年)自卫团撤销。
(三)、民团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二月,巴彦州设无限巡警(亦称预备警察)。宣统三年(1911年)城乡巡警分设,城不辖乡,乡由县直接管辖。民国2年(1913年)改称民团,全县共设马团640名分驻各区,团总事务所设在龙王庙(今为民乡),后裁去320名,除驻局团50名外,余者270名皆改为步队,分区驻扎以补充巡警缉捕之不足。民国3年秋裁撤民团,归警察事务所管辖。
(四)、巴彦人民自卫军
1945年1O月下旬,以张祥(原抗联干部)等人为首组织青年学生及手工业工人成立巴彦人民自卫军(后改称东北民主联军巴彦地方司令部),共40多人,张祥任司令员,单立志任政治委员,李福任参谋长。1945年12月改为东北民主联军某部五团,1946年4月与呼兰县的四团合并,变为正规部队编制,为第四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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