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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6年土地改革运动中,为保卫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和"土改"运动的顺利进行,翻身农民自动组织起民兵,沿街、屯站岗放哨,检查"路条"(即通行证),民兵组织没有一定的年龄和附加条件的限制,只要成份好、思想好的农民即可。经过"土改"、"建政"的锻炼,民兵觉悟都有一定的提高,有1 700名民兵在建政中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民兵织织开始走向常规化、系统化。同年冬季、正式整顿民兵组织,制定民兵条例,在政治、年龄、身体等方而上有了统一的要求。
1950年1O月,各区、村着手做民兵组织的巩固工作,吸收荣复退伍军人参加民兵组织,并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同时还建立了会议、训练、入队、退队等制度。
1951年1O月,民兵组织转为普通制,分基干民兵(18岁到25周岁)和普通民兵(26到45周岁)两种。据1952年6月末统计,全县共有基干民兵8 100人,普通民兵1.18万人,当时组建一个基干民兵团,下属5个营、19个连。1958年在"大办民兵师"的号召下,整顿扩大民兵组织,全县编为一个民兵师,30个民兵团,200个民兵营,803个民兵连。共有基干民兵58 482人(女10 747人),普通民兵89 368人(女60 138人),民兵师长由县长何英华兼任,副师长由副县长李文玉、武装部长柴勇兼任;政治委员由县委第一书记苑景森兼任、副政治委员由县武装部政委周海波、副县长王占钧兼任,政治部主任王占钧,副主任刘振东(宣传部长)、刘东波(团县委书记)、姜桂馨(县妇联主任),参谋长程维广(政法部长)、副参谋长曲景和(政府办公室主任)。
1969年在开展反侵略战争中,加强了民兵建设,本着"从斗争的需要出发,突出重点,便于行动,便于领导,平战结合"的原则,实行公社建连,生产大队建排,生产队建班。组织永发、临城、华山、龙泉、临江、西集和亚麻厂、机械厂、运输公司、邮电局、县医院,木工社、皮革厂等14个公社和单位的职工,编为1个基干民兵团,辖2个民兵营,1个直属机炮连,1个独立排。县基干民兵团配备4名干部,第一步兵营560人,配6名干部,辖4个基干民兵连,每连辖4个排,每排辖3至5个班。配备武器有冲锋枪、步枪、轻机枪、六O炮等;第二民兵营420人,配5名干部,辖3个连,每连4个排,每排3至5个班。配备冲锋枪、步枪、轻机枪、六。炮等武器;直属机炮连配4名干部,下辖3个排,每排辖3个班,全连编制95至110人。武器配备有重机枪、八二炮等;独立排辖6个班,其中两个运输班,两个工兵班,一个卫生班和一个通讯班,编制60至80人。1970年基干民兵组织不断扩大,全县共组建28个连,民兵增到13 43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革命委员会都把民兵做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加以整顿和巩固,将成份好,"路线斗争"觉悟高的人吸收到民兵组织中来。这一时期,全县共有民兵12 270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5 683人。排级以上民兵干部9 235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排以上干部373人。全县组建1个师,28个团,3个独立营,371个连,2 262个排。其中武装基干民兵5个连,111个排。1976年以后,全县民兵总数达到168 277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126万人,有排级以上民兵干部11 447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排以上干部858人。仍以师、团、营、连、排的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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