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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1945年解放后,国营工厂企业的工人劳动受到国家劳动法的保护,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的福利及安全措施也不断加强。为了保证工人的健康,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人的劳动实行八小时工作制,需加班加点的工厂企业,除经劳动管理部门批准外,对工人加发加班费,对节日坚持劳动的工人加发双份工资。
改善劳动环境,实行文明生产。各工厂、企业单位还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厂内外、室内外的卫生清扫,备品陈放井然有序。亚麻厂、制酒厂,橡胶厂等单位还修建了洗澡问,对高温、高寒、高空、野外、带毒作业的人员,按时发放劳保用品,冬发棉夹克、皮帽子、大头鞋(或棉胶鞋)、皮手套,夏发劳动布衣裤、单胶鞋。室内作业的工人发放罩衣、帽子等。近年来由于物质条件的好转,有的单位劳保用品改发皮大衣、剪绒帽、涤纶、的确良、皮鞋等。仅1981年到1985年的5年中,全县劳保福利费用一项开支达2 826万元。
为加强劳动管理,企业内部还建立了劳动管理、技术晋级考核、职工考勤等制度。
安全生产本县解放后,由于工业的发展,工厂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接触的易燃、易爆、中毒性物品也日益增多。据1980年的调查,本县在工业、基本建设生产中,接触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接触高温、高频电磁场,生产性噪音等项作业的工人有4 723人。由于常年从事上述作业,对身心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在县安全办公室与环保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下,各作业单位都增加了安全生产设备。县亚麻厂安装了通风除尘设备,橡胶厂、水泥厂也增添了防尘排毒设施。县安全生产办公室经常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控制无证司炉工从事锅炉作业,严禁不合格的锅炉出厂和年久失修的锅炉带病运行。各厂的安全生产检查员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职工看安全生产内容的电影,增进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期引起重视。
附:各种事故18例:
1963年11月28日,巴彦县煤建公司煤堆塌方砸伤3人。
1964年8月5日,兴隆公社东旭大队二队社员王财起早去生产队做豆腐,广播线挂在脖子上触电死亡。
1966年3月11日,龙江鞋厂工人齐冰洁(女),在浴池洗澡不慎滑入热水池中烫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是年 4月29日,太平公社胜利大队铁匠炉因烧废炮弹引起爆炸,死1人,重伤、轻伤各1人。
是年 12月16日,修双发拦河坝,在驿马山北坡炸石头,西集公社新宏大队九队社员陆明远炸成重伤致死。
1972年3月3日,天增公社兴阳大队水利工地的"哑炮"被少年儿童取出摆弄爆炸,5人当场死亡,轻、重伤各1人。
1974年1月10日,龙泉供销社一商店锅炉爆炸,炸毁锅炉房4间,小型锅炉1个,死、伤各1人。
是年 7月25日,松花江公社公正大队一队电工余申带电作业触电死亡。
是年 11月4日,松花江公社五四大队电工毕永志给公社修理电线触电死亡。
1976年3月21日,长山公社双山大队四队电工于海带电作业触电死亡。
是年 7月15日,兴隆公社安乐大队五队的一棵3 000伏高压线杆刮倒在社员杨淑芳的园田地里而使同杆上的两条广播线不能直接接地,翌日杨路过倒杆处触电被产生的弧光烧死,其爱人邢国军赶到用手去拉也触电死亡。
是年 7月21日,人和公社高峰大队学生高国军途中路过不符合操作规程的10千伏高压电线的拉线(拉线有时带电)时用脚往拉线上刮泥触电死亡。
1977年3月27日,天增公社宗合大队四队顾显廷用手拔广播线触电死亡。
是年 7月24日,红光公社建中五队社员李跃因引户线搭在广播线上,在广播线上晾衣服触电死亡。
是年 8月7日,榆树公社丰农二队社员刘兆山去刘春家,触其私设电网死亡。
是年 8月8日,康庄公社春生二队往场院接动力线,李荣、李春德、罗光启3人触电死亡,重伤、轻伤各1人。
1980年9月16日,安宁公社双兴大队四队学生马思相归家途中避雨,误入程希富,姜绍彦私设电网上触电致死。
1981年4月1日,西集公社山前大队六队社员在东山坡苞米地劳动,发现垄沟里有一玻璃瓶形炮弹(系县武装部以前在此地做打靶场遗留),被社员宫景士拿到路上摆弄爆炸,宫被炸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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