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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到1985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县干部、社员总结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逐步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这是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统一的一种管理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1979年试行定额管理,联质计酬。其形式有四种:即分组作业,联质计酬;包工定额,按质奖惩;单项作业,联产计酬;专业生产,包干提成。用这四种方式来努力解决生产中的“大帮哄,卯子工"的作法和分配中的"大锅饭"、"一拉平"的平均主义现象。
1980年到1982年大力推广联产计酬责任制。1982年在全县2 132个生产队中,实行联产计酬的有1 513个(联产到劳的1 060个,联产到组的453个),占生产队总数的70.9%,比1981年上升68.7%;联质计酬的有597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28%,比1981年下降68.7%。在联产计酬方面,推广了双山公社的双山、太平公社的兴北、西集公社的山前等大队实行的“两级指标,三级计酬”的定产承包办法。其具体作法是:首先以前三年(1979年至1981年)平均产量为依据定承包指标,然后在挖掘潜力的基础上定奋斗指标,一般奋斗指标比承包指标提高20%左右。承包指标内的产量实行以产换分(工分),做为第一线计酬;承包指标以上,奋斗指标以下的产量,实物折成现金或工分,按集体提留50~60%的原则,余下兑现给个人,做为第二线计酬;奋斗指标以上的超产部分,产品归队,收入归个人,做为第三线计酬。这种计酬方法,解决了定产高群众不干,定产低干部不通,定产时干群矛盾的问题。
1983年至1985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1983年实行包干包产到户,并大力发展专业户、重点户。全县承包到户的生产队有1 716个,承包到户80 879户,"两户"(多种经营专业户,商品粮专业户)达到28 313户,各种专业屯81个。由于落实生产责任制,农民积极性高涨了,1983年粮豆总产达到8.04亿斤,平均商产406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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