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巴彦县志》
 
 
第八篇 农业
 
 
第三章 农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5年为指导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县农业局设会计辅导组。当年冬在全县11个区各配备专职会计辅导员1名,以指导初级社的财会工作。1956年,随着合作化高潮的到来,指导任务的加重,加强县会计辅导组的力量,人员增至21名,300个高级社中都配备会计、出纳、保管员,并由一名社主任具体负责财会工作。1962年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核算制,每个生产队都配有不脱产的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大队设会计和出纳,实行误工补工。全县拥有农村财会队伍6 542人。同年,县农村会计辅导组改为会计辅导站,1971年恢复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止的县农村会计辅导站,又更名为巴彦县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站,主要任务是抓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管好财务、劳动、计划管理、指导农村公社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以及农村财会人员的辅导工作。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革了生产队一级管理体制,撤销生产队长和财会人员。1984年随着乡、村制的建设,建立乡、村农业经济服务站和村一级财会服务站。1985年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制度,加强县、乡、村三级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设,统管农村台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
    培训财会队伍1955年春举办第一期初级社的会计训练班,有609名农村财会人员参加学习。自此之后,每隔2至3年县举办不定期的训练班,使村财会人员掌握一定的财会基础知识和农村的经济政策。1971年起搞定期培训,县每隔2年举办一次,公社每年两次培训生产队会计(一是在春季建立新帐之时,一是在秋收分配之际)。1979年4月,县在太平公社对大、小队财会人员进行晋级考核试点。5月份,在松花江地区举办的经营管理训练班上,本县28名公社会计辅导员通过业务考核,平均成绩76分,名列全区第四,其中有1人晋升为会计师,2人为助理会计师。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