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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个劳力负担耕地
宣统元年(1909年)每个劳力负担耕地42.25亩。新中国成立前的1948年,每个劳力负担耕地27.97亩。1950年每个劳力负担耕地28.74亩,至1978年每个劳力负担耕地锐减到18.88亩,平均每个劳力负担耕地减少9.86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使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有2 896名农村劳动力转向工、商、建、运、服等行业,缓冲了人多地少的矛盾。1985年每个劳力负担耕地17.99亩,比1978年每个劳力负担耕地减少O.89亩。
(二)、劳动力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1949年以前农村劳动力因贫困所致,95%是文盲、半文盲,只有5%是粗通文字,个别的仅是高小文化。其劳动技术,祖代相传,沿袭老套。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至1985年农村劳动力总数达165 570人,其中,具有大专程度71人,占劳动力总数的O.04%;中专程度的487人,占劳动力总数的O.29%;高中程度11 643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03%;初中程度68 82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1.57%;小学程度和文盲、半文盲84 539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1.06%。自1956年合作化以来,由于生产条件的变化,人民群众科学知识的提高,掌握了一些对生产有促进作用的新技术,诸如在种子上由使用老品种逐步引进、推广一批新的高产良种,由温水浸种到用药剂拌种;在耕作上由马拉农具,转用拖拉机耕地;由单种到套种,由稀植到密植,由露天种植到地膜覆盖,水稻种植采用旱地稀植新技术。在植物保护上,对病虫害由讲迷信、祭虫王到预防预测预报,用药剂扑灭。在作物安排上,实行家庭承包生产责任制后,每个农户根据国需民用市场情况,从讲究经济效益出发,进行合理安排。
(三)、劳动力结构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劳动力仅限于男性,妇女除了夏季从事薅地活计外,其它农活一般不参加。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她们走向社会,从事各种活动,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劳动大军。1985年,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9.7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以及农村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农村劳动力的流向有较大的变化。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农田中解放出来,做工从商,搞多种经营。1985年,种植业劳动力146 8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8.67%;林业劳动力1 2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0.72%,牧业劳动力2 2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33%,渔业劳动力7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0.42%;工业劳动力2 9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75%;建筑业劳动力2 3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39%;运输业劳动力8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O.48%;商业、饮食服务业8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0.48%;第三产业劳动力5 7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44%;其它劳动力2 1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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