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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志稿》记载:"本县开荒有年,即有林木数起,均系佃民自行栽植,并无天然林。民国5年私有林场5区,计27 678亩。民国6年栽松占地4 350亩,栽榆占地5 528亩,栽柞占地4 100亩,栽杨占地8 300亩,栽柳占地5 400亩"。另据伪康德3年(,1936年)编《巴彦县地方事务概要》记载:“每届春季,提倡植树。劝导村民于荒山隙地、河堤园边,栽植树木。但知识简陋,对于树木,不知养护,且而滥伐,不知林业利益之所在也"。又"每年清明节,知事领率各界人等,各栽一株,秋季又复补种"。直到1945年东北解放前夕,各地仍是树幼林稀,有林面积不足7万亩。
1950年至1957年全县集体造林89 310亩。1958年集体造林与国营造林同步进行,到1980年集体造林698 939亩、国营造林282 679亩,计981 618亩。到1985年共造林1 406 888亩(用材林693 131亩,经济林24 457亩,防护林315 O1 8亩,农田防护林187 493亩,水土保持林45 141亩,薪炭林26 323亩,其它林115 325亩)。实际保存造林面积只有734 680亩(集体的556 521亩,国营的178 159亩),占造林总面积的52.2%。加之天然林258 620亩,全县平均森林覆被率达到15.6%,比1945年提高14.2倍。
自从1983年巴彦县被列为国家"三北"(西北、华北、东北)防护地区以来,林业系统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长期承包,收益分成,短期承包、按棵付酬,树随地走、谁造谁有,统造分管、树归集体和对面积,年限、对象、分成比例、开放承包,并允许继承、转让、兼种、以短补长等形式,全县除4个国营林场完全实行企业承包经营外,有2个乡办林场实行联产承包;还有专业户560个,兼业户5 266个,共计承包经营森林面积72 840亩,占集体有林面积13%,成活率均提高到90%,保存率在80%以上。因而,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重造轻管,重量轻质0成活率低,保存面积少,春造秋不见,一年换一遍,重复造林的局面。
(一)、集体造林
1950年至1970年,各地集体造林559 861亩,实际保存面积48 099亩,占造林面积的8.6;%。1985年集体造林1050 362亩,实际保存面积556 521亩,占平均造林总面积的53%,比1970年以前的保存面积提高44.4%。
1950年全县开展群众性的春秋两季造林活动,全年集体造林1 365亩。县人民政府发动县城的19个单位,1 683名职工,于10月5日至20日,在城西5公里处公路北侧,营造"开国纪念林",共占地6.35垧,栽榆树6 848株,杨树15 552株,胡桃7 840株,计植树30 240株,1963年全部更新为落叶松。1972年4月20日至5月2日,集体造林21 180亩和社员零星植树187.9万株。绿化村屯402个,占全县自然屯的28.2%。绿化道路223条,442公里,占乡路总长26.6%。太平公社兴北大队过去曾是年年造林不见林,1972年成立专业队,注意植树质量,造林120亩,生长良好。1974年春季,县、社、队三级干部带领3 000多名职工、社员,在哈萝公路巴彦段,栽大树苗4万多株,插穗40多万个,绿化61公里。1975年红光公社,把林业同农业列为同等重要地位。全年造林3 260亩(农田防护林381亩、用材林1 322亩、薪炭林1086亩、护路林226亩、护宅林245亩)。除薪炭林外,全公社每户平均有林0.87亩,每人平均有树313棵。由于植树造林,自然灾害相对减少,粮食亩产在1960年180斤的基础上,1972、1973两年上"纲要",1974、1975两年亩产跨"黄河"。除此,利用林间隙地种植药材和牲畜饲料等副业生产。1977年,永发公社修尹大队坚持"三分造七分管"的做法以来,9年时间共计栽植落叶松、黄波罗、榆、杨、椴、柳等树木44.2万株,林地770亩(用材林620亩、水土保持林80亩、薪炭林70亩)。共解决建房、修库、广播、电话线杆等用材30多立方米,农具材10立方米,工具把1 000多件。1980年,社、队两级林场发展到21个,林地面积5.7万亩(天然林7 250亩,人工林49 750亩)。扶育间伐出材3 550亩,全县集体苗圃发展到326个,平均每个大队有1个苗圃,育苗面积达到7 800多亩,是年全绿化村屯645个,占村屯总数45.2%。半绿化村屯660个,占46.2%。绿化公路56公里,占应绿化的17.8%。绿化乡路937公里,占应绿化的57.6%。农村宅旁植树53 200户,占总农户61%,共计植树319万株。绿化水旁40公里,占河流总长3.8%。
1981至1985年,各乡(镇)累计造林262 113亩,其中:用材林37 612亩,经济林2 129亩,防护林191 263亩,薪炭林25 470亩,其它5 639亩。5年间的防护林发展,占防护林总面积60.7%。之所以增长,主要是本县列入国家规划的"三北"防护林带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而侧重发展防护林。
(二)、营林生产
1958年以来,国营林场几经变化,到1985年全县仅剩4个国营林场,经营面积479 865亩,其中:有林面积436 786亩(天然林258 627亩,人工林178 159亩),宜林地23 110亩,耕地695亩,其它用地19 274亩。木材蓄积量192.8万立米。
1958至1964年,先后建立龙泉、临城、镇东、黑山、老山口、东胜、双鸭山、青顶山、驿马山等9个国营林场。15年来,天然次生林恢复到54.6万亩。其组成以杨、桦、椴等树种为主,形成覆层林相幼壮林,平均郁闭度O.7左右。木材蓄积量80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刘英山、骆驼砬子山、驿马山、双鸭山。9个国营林场宜林荒地40.2万亩。
1967年临城、镇东两个国营林场,合并到龙泉国营林场。老山口、东胜两个国营林场,合并到黑山国营林场。青顶山国营林场,合并到双鸭山国营林场。其营林面积随之合并。
1970年龙泉、黑山、双鸭山等3个国营林场的经营面积为860 835亩(龙泉274 950亩,黑山345 885亩、双鸭山240 000亩),其中林地446 710亩。建筑面积10 446平方米,其中:机库165平方米、仓库1 378平方米、办公室1 493平方米、学校158平方米,住宅7 252平方米。
1971年增设江防国营林场,1976年撤销。此后,稳定在黑山、龙泉、双鸭山、驿马山等4个国营林场。1980年该4个国营林场,共计经营面积596 100亩,其中林业用地48.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 565 7003立方米,其中,天然林27.8万立方米,蓄积量140.2万立方米;人工林8.53万亩,蓄积量16.37万立方米。4个国营林场平均森林覆被率为11.7%,尚有宜林地2.61万亩。
1981年至1985年,国营林场与有关乡、村之间的经营土地,因多年存在"插花地"问题,结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彼此做了调整。4个国营林场的经营面积减少到479 865亩,其中:有林面积436 786亩(天然林258 627亩,余为人工林)、宜林地23 110亩、耕地695亩、其它用地19 274亩。木材蓄积量192.8万立米,比1980年增长21%。
1985年该4个国营林场,共计营造林16 429亩、育苗160亩、人工成林扶育6 750亩、出材4 025立方米,次生林扶育3 460亩、出材2 094立方米。次生林改造2 614亩,出材2 575立方米。此外,生产粮食7.6万斤。
黑山国营林场1962年建场,场址在县东北的黑山前麓,复兴乡以东,横跨5个乡、95个自然屯。农、林插花,场,乡交错。建场初期,疏林地和荒山面积占所有山林面积三分之二,由于贯彻"营林为主"的方针,1972年次生林开始间伐,到1974年森林覆被率达到4.6%。天然次生林蓄积量由1964年的66.2万立方米,增长到123万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达到8万立米,并营造种子林50亩。1975年扶育木材7万立米,小农具材1 700万件,烧柴1 7,万车。1976年,一是次生林二遍扶育12.37万亩,宜林地和林间空地部分绿化;二是改春秋两季造林为春夏秋三季造林;三是做到山下育苗、山上换床、就地取苗,就近造林、减少运转,成活率提高到85%,四是场办铁木厂、小砖窑、小石灰窑、小菜园等多种经营生产。1980年全场经营面积39.16万亩(天然林18.58万亩、人工林2.82万亩、其它17.76万亩)。木材蓄积量113.2万立米,占4个国营林场总量的70%。1981年经营面积调整到276 975亩,其中有林地248115亩(天然林184 440亩、人工成林37 815亩,人工幼林25 860亩),占经营面积89.6%,木材蓄积量132.8万立米,比1980年增长17.3%,森林覆被率提高到92.6%,比1974年增长88%。现有林道27公里,防火线80公里,通讯线路15公里,建筑面积7 560平方米,职32215名。全年造林4 300亩,育苗50亩。人工成林扶育、次生林扶育和次生林改造8 227亩,出材4 051立米。
龙泉国营林场 1958年建立在龙泉公社东南处,经营龙泉、镇东、临城等3个公社的国有山林。1980年经营面积11.05万亩,林业用地10.8万亩,有林面积8.96万亩(天然林5.4万亩、人工林3.3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9.58万立米,宜林地5 800亩,其它用地1.26万亩。1985年经营面积11O 685亩,有林面积增长到105 195亩(天然林50 955亩,人工林54 240亩)。森林覆被率达到95%。木材蓄积量392 760立米,比1980年增长32.8%。全年营造林6 129亩,育苗62亩。人工成林扶育、次生林扶育和次生林改造,共计4 129亩,出材2 950立米。林场有林道12公里,防火线12公里,通讯线路5公里,建筑面积3 880平方米,职工125名。
双鸭山国营林场 1963年建场,场址在长山公社青瑞大队八间房屯。林场下属大众营林站和青林、连山、联明、兴华、青瑞等5个林业管理站。建场初期,大众营林站的施业山区砂石裸露、水土流失,曾植落叶松树种没有成功。1978年改植耐干旱的樟子松,成活率在40%以上。1980年全场经营面积8.39万亩,林业用地8.1万亩(天然林3.7万亩,人工林2.2万亩,其它用地2.2万亩),宜林地2 900亩,活立木蓄积量16万立米。1985年经营面积调整到83 025亩,有林地增加到7.59万亩(天然林34 515亩,人工林41 835亩),森林覆被率达到91.4%,木材蓄积量193 310立米,比1980年增长21%。全场有防火线25公里,建筑面积2 752平方米,职工79名。全年营造林5 500亩,育苗35亩,人工林扶育、次生林改造,共2 992亩,出材1 551立米。
驿马山国营林场1964年建场,场址在驿马山后麓,哈萝公路巴彦段以南处。1980年经营面积1.01万亩,林业用地9 000亩,天然林1 000亩,人工林2 100亩,活立木蓄积量9 900立米,宜林地700亩。1985年经营面积调整到9 180亩,有林地7 576亩(天然林455亩,人工林7 121亩),比1980年增长1.44倍。森林覆被率达到82.5%。木材蓄积量增长到14 320立米,比1980年增长44.6%。全场有防火线4公里,通讯线路4公里,建筑面积691平方米,职725名。全年营造林500亩,育苗13亩,人工成林扶育473亩,出材142立米。
(三)、森林病虫害
1974春,4个国营林场的人工林发生松毛虫、卷叶蛾、肖蛾、落叶松球蚜、午毒蛾、早期落叶病及鼠害,苗圃主要是金龟子和立枯病,计受害面积4.01万亩,占人工林面积30%。龙泉国营林场有1.5万亩人工林,被松毛虫危害,占全场人工林的33%。虫口密度,每棵最多96条松毛虫,平均55条。经过地面喷药和施放烟雾剂,防治500多亩,效果占90%。因为药物和器材不足,动员附近生产队的男女社员进行捕捉,日捕松毛虫1 000多斤,共捕2万多斤。1985年该4个国营林场,再次发生松毛虫,危害森林8 458亩,其它虫害3 246亩,鼠害29 599亩,其它灾害25 170亩,计66 473亩,占有林面积15.2%。防治面积22 235亩,占灾害面积的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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