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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把护林防火纳入县政府工作日程,由县农业科具体负责。1950年3月8日县政府发出《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指示文件,县、区、村三级政府成立护林防火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正、副指挥,由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兼任,委员由有关科(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林业科,负责具体工作。各区、村护林防火委员会主任,由区、村书记或区、村长兼任,区、村的武装、公安、民政、农业助理员等兼任委员。1951年1O月1O日召开木兰、庆安、巴彦3县护林防火联防会议,订立联防公约,摘要如下:一是3个县服从联防委员会领导;二是联防区不分行政界限,均有共同管理义务;三是划分防火区域,分段负责;四是发现火情,主动扑灭;五是互相联系,交流情况;六是联防公约,人人遵守;七是联防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于是本县每年春季护林防火期定为3月20日至6月30日,此期间戒严期是4月20日至5月30日。秋季护林防火期定为9月20日至12月20日。在春、秋两季护林防火期中,四级风警戒,六级风禁止一切火源。
1965年4月4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16名干部,分4个组,重点深入到复兴、东胜、华山等12个公社、56个大队、207个生产队和24个企业单位,检查护林防火工作。地处山区的东胜公社,实行党委成员包片、公社干部包大队、大队干部包生产队、学校包学生、家长包小孩等护林防火责任制,全公社多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
1970年3月16日,在通河县召开联防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巴彦、木兰、庆安、通河等4个县和通河林业局,以及各县重点林区、公社、林场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1.县、社按行政区划,农林牧业按施业区划,在联防区,谁先发现火情,谁先扑救。联防单位请求支援时,要迅速出动;2.打防火线、烧荒、生产用火时,应先通知邻县;3.在联防县林区搞副业,须经两县协商;4.在紧要的护林防火期之前,本县要自行检查;5.相邻地区,要建立小型区域联防组织。会议确定:通河林业局的东兴护林站,巴彦县的东胜、复兴两个公社,木兰县的东兴、满天两个公社,庆安县的东风、巨宝两个公社为一个联防区;6.在国有林区的社、队,如违犯林业政策,有关县要协助处理。
1979年以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利用各种会、标语、黑板报、广播等形式宣传护林防火重大意义,印发宣传材料近万份。复兴公社和黑山国营林场,共有森林39万多亩,与庆安、木兰两县山林相接,护林防火十分重要。公社党委和林场党总支对护林防火工作做到常备不懈,以大队为单位,民兵为骨干,组成200多人的9个快马扑火队。又以生产队为单位,组成1 600多人的10个扑火队,形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群众性护林防火队伍。1967年邻县发生山火,复兴公社立即召集社建、明山、林山等3个大队的快马队和700多人的扑火队,协助邻县扑灭山火。由于该处30年来未发生火灾,复兴公社、黑山林场被评为省、地、县三级无森林火灾的先进单位。
1984年至1985年,县购置8台对讲机,可与4个国营林场和地区防火指挥部直接对话;购进摩托车4台,分给黑山、龙泉、双鸭山3个较大国营林场和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各1台;购进风力灭火机15部,拨给黑山林场6部,龙泉、双鸭山、驿马山等3个林场各3部;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安设5功能电话收录机1部,用其指挥各地护林防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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